索引号 01525503-0-/2020-0914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9-14
文号 保发改办发〔2020〕408 号 浏览量
主题词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 年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委内各科室,市搬迁安置办:

现将《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 年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 年 9 月 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 年

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20〕21 号)要求,为全面提升市发展改革委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全覆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到 2023 年,基本建成全委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推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化

1.编制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委重点项目建设科对照重大建设项目公开标准目录要求,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全面梳理细化重大建设项目管理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各个环节产生的政府信 息,逐项认定公开属性,明确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于 2020 年 7 月 7 日前牵头 完成全市重大项目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编制工作。

2.全面落实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委重点项目建设科围绕重大建 设项目公开标准目录要求,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市直有关部门做 好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委办公室负责委内各科室重大建设 项目立项审批信息的网站录入及公示工作。

3.编制其他领域标准指引。委办公室要主动对接省发展改革 委,市政府办公室及时跟踪工作进度,按照国家和省市制定的其他 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牵头或配合编制相关领域政务公开标 准指引。

4.规范编制部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委法规科(行政审批 科)结合本委职能职责,认真梳理部门权责清单,按照政务公开事 项标准目录要求,于 2020 年 2 月 20 日前公开行政监督与管理责任 清单。

5.规范标准目录审核工作。全委政务信息公开按照政务公开标 准指引和标准目录要求,坚持逐级审核、先审后发,审核工作由委办公室具体负责,重点审查公开事项覆盖度、标准目录规范度。各科室在拟制公文时,应当明确主动公开、脱密后公开、依申请公开、删减后公开、不予公开等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委分管领导审签; 脱密后公开、依申请公开、删减后公开和不予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公文审签前应先送委办公室审查。报请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起草科室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 拟不公开的应说明理由。

(二)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

6.建立完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坚持将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依法依规明 确公开内容、标准、方式,注重公开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 促服务。由委办公室牵头负责,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 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加强与 法制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各种答复合法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 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健全依申请公开协商工作机制, 处理涉及民生、涉及多个部门的申请事项,由委办公室牵头商委法 规科(行政审批科)、委内有关科室,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复杂疑 难问题进行研究,同时邀请法院提前介入,对申请内容是否明确、 信息是否应公开、如何公开以及公开后可能带来的影响等进行综合 分析研究,确保答复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落实统一的 标准化答复文本运用,统一规范答复形式,不断降低因形式、时效 等问题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诉讼问题。

7.建立完善政策解读制度。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工作动态及时更新做好重要政策宣传解读和回 应关切工作,发挥“定向定调”作用。委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开展政 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 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科室及有关责任人员,报 请委党组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8.健全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政务舆情收集、研判、报送、处置、回应和督办机制,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正确引导、凝聚共识。

9.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本委政务信息公开要严格依 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涉及个人 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 开展保密审查。重点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 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10.建立完善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有关依申请公开工作的举报处理、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按 照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规定和(国办发〔2008〕36 号) 文件第六条第十六项规定以及《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执行。

11.完善行政审批服务办理机制。进一步优化提升政务服务窗 口服务水平,实行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实现“一窗受 理、一站服务”,让企业、群众办事满意。

(三)推动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

12.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发〔2017〕47 号)要求, 不断提高市发展改革委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 设,丰富信息资源。切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题专栏建设,保 障好门户网站开设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内容信息完整、公 开及时、答复高效。

13.全面提升政府网站管理水平。切实发挥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功能和作用,不断优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便利企业和群众。健全完善委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栏目维护、信息发布、安全防护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测及信息发布前的检测,发现违法有害信息要第一时间处理,发现重大舆情要按程序转送相关部门处理。完善门户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

14.积极拓宽基层政务公开渠道。委办公室汇总收集全委政务信息资源,以每天更新工作动态为标准,让公众第一时间了解、掌握部门政府信息动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委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标准化、公开化工作,各责任科室要认真对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职尽责, 确保按时间节点要求报送并公开政府信息,推动全委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落实落地。

(二)强化推动落实。委办公室负责全委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指导督促工作,对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进行跟踪问效。对工作履职不到位或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科室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委办公室要组织委内有关科室参加各级组织的政务公开信息培训,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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