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3-0/20240511-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05-11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云南省营商环境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云发改办公〔2023〕1328号)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民主择优推荐、考察审核把关、集体研究决定等程序,拟推荐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为云南省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杨新锦、方勇等4人为云南省营商环境工作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一、先进集体
1.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
二、先进个人
1.杨新锦,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方 勇,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科长;
3.陈晓东,隆阳区发展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
4.欧阳吉秋,保山市供电局工程师。
公示时间自2024年5月11日至5月1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及时反馈至保山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
电话:0875-3136618;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299号市发展改革委(4—11)。
保山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