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03-0-04_A/2016-0914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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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保山市发改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承担综合研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职能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拟订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保山市人民政府委托向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

3.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着力加强统筹协调,在提升宏观经济管理水平上实现新突破;

2.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在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3.着力深化改革开放,在增强经济发展活力上实现新突破;

4.着力加强能源建设,在提高持续发展能力上实现新突破;

5.着力管理通胀预期,在保障物价水平稳定上实现新突破;

6.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在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上实现新突破;

7.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在提高干部履职能力上实现新突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委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本级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7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保山市发改委决算总收入1932.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32.2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461.55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长和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93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8.57万元,占总支出的29.9%;项目支出1353.67万元,占总支出的70.1%。与上年对比增加461.55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长和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发改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29万元。上年支出52.12万元,增加4.17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53.67万元。上年支出1007.33万元,比上年增加支出346.34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有上年额度结余。项目支出主要有:办案经费支出46.37万元,产业、 县域、桥头堡建设办公室经费支出45万元,十三五规划费支出90万元,综合考核考核奖金支出74.46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100万元, 十三五兴边富民规划费支出15.5万元,铁路建设征拆迁前期工作经费40.48万元,服务业发展调研经费支出10万元,项目前期费支出598.9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2.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上年支出1470.69万元,增长31.4%。与上年对比增加461.55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长和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38.21万元,主要用于维护机关正常运转和项目前期工作;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6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

3.节能环保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节能环保规划;

4. 农林水事务支出122.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5.交通运输支出37.17万元,主要用于铁路建设前期工作;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服务业发展调研工作;

7.其它支出3.3万元,主要用于大瑞铁路前期工作;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市发改委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41.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68.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9.63万元,公务接待支出33.79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减少1.7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市发改委因公出国19人,组团3个,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68.03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40.35万元。具体出国开支分别为张学光副主任等4人到印度、孟加拉、尼泊进行桥头堡建设合作交流调研支出19.19万元,左光虎主任等10人赴台交流支出15.65万元,何伟常务副市长、左光虎主任等4人到巴西、阿根廷进行经贸流通发展交流学习支出26.5万元,范正丽科长1人到加拿大开展石油天然气利用培训支出6.69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市发改委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9.63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11.0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市发改委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31批次,1091人次,接待费开支33.79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31.01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市发改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2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14万元,主要原因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出差费等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打印费、邮电费、出差费、车辆运行费等支出。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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