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9025948-9-04_A/2018-0912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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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移民开发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移民开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移民开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监督、管理、协调、指导。(2)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移民开发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拟订市级移民工作政策。(3)协调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配合项目法人和规划设计单位开展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4)负责对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实物指标调查细则、移民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审查、审核、审批;对县级负责审批的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实行市级备案。(5)负责移民安置实施项目核准工作;负责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核准工作。(6)落实省级大中型水利水电移民安置工作任务;负责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协议签订、移民安置实施计划审定工作;监督指导县(市、区)移民机构按照移民安置规划、移民安置工作协议、移民安置实施计划和移民安置年度计划开展工作,指导县(市、区)开展好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7)组织开展全市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核定登记、报批工作;负责组织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8)负责全市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年度管理和项目管理工作;对后期扶持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9)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移民安置规划,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对移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10)参与、指导县(市、区)开展移民安置项目、移民安置工作验收。(11)协调项目法人与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移民安置关系;处理移民来信来访,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库区、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工作。(12)负责全市移民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13)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移民开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政办发〔2016〕9号),保山市移民局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正处级。批复内设6个正科级机构,即:办公室、规划科、安置管理科、后期扶持科、财务科、信访科。事业编制17名,其中局长1名(正处级),副局长2名(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含总工程师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现实有15人(含工勤人员1名)。公务用车编制数为1辆,实有1辆。

3、人员情况

2017年末,保山市移民开发局有在职职工15人,7月退休1人。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全年完成水利水电移民搬迁安置1331人,占省政府下达任务数的100%;完成移民搬迁安置投资29172.50万元,占省政府下达任务数的102.27%,超额完成计划目标;完成后期扶持项目投资7,500万元,占省政府下达任务数的100%,完成计划目标。

1、抓实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全年共完成水利水电移民搬迁安置1331人,完成移民投资29172.50万元,按期兑付了移民补偿补助资金,确保了小湾、三岔河、大平田、腾龙桥一级、桥街电站5个重点水电工程和段家坝、花园、小地方3个中型水利工程移民搬迁安置任务按期完成,有效保障了省市重点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实施和顺利推进。一是小湾水电站移民搬迁安置扫尾工作加快推进。组织对移民搬迁安置工作过程中政策落实、项目实施、资金兑付等工作进行全面清理,及时提供基础资料配合设计院开展已实施项目超规划投资设计变更工作。昌宁县湾甸安置区人饮工程管网修复、大城和下甸两个安置点河堤水毁修复、安置点亮化工程全面完成,湾甸移民安置区环水保项目进入最后扫尾阶段,按计划推进昌宁县湾甸移民安置区七一渠和隆阳区丙麻小寨水库两个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二是稳步推进槟榔江三岔河水电站移民搬迁安置扫尾工作。完成七个重大项目设计变更初步设计阶报告编制,全面完成专业项目的移交管理。三是有序推进龙川江流域水利水电开发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完成移民安置1331人,完成电站淹没影响实物指标补偿补助兑付工作,启动了腾龙桥一级水电站库区交通改复建项目,完成了桥街水电站库底清理工作。四是按计划推进水利移民工作。继续推进腾冲市小地方水库、花园水库、龙陵县段家坝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完成小地方水库移民个人财产补偿补助资金兑付工作,启动了小地方水库移民安置点项目建设。完成了昌宁县立新水库初设阶段移民安置规划报批和龙陵县勐堆水库实物调查工作细则审批工作。完成了昌宁县立觉河水库移民安置终验工作。

2、认真落实后期扶持政策。年度新增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3560人,后扶人口总人数33905人,兑付后期扶持资金1639.68万元。完成全市水库移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后期扶持项目储备工作。加快移民后期扶持产业发展,全力推进“美丽家园·小康库区”建设,实施后期扶持项目49个,总投资7500万元,受益移民人口11605人,受益建档立卡贫困移民805人。加快隆阳区第二批大中型水库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项目实施。组织开展后期扶持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目前12名移民学生已经到校报名就读。开展库区和安置区移民职业技术培训3期369人。

3、严格落实维稳工作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移民政策法规,及时妥善处理移民来信来访。以创建“平安库区”为抓手,进一步细化落实移民维稳工作主体责任,安排落实维稳经费150万元,深入开展集中化解信访积案,深化移民法律服务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化解重要信访积案工作机制,加强维稳形势和社会舆情分析研判,严格落实维稳预警、信息报送和应急值守、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扎实抓好移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稳控工作,切实维护移民合法权益。截止10月31日,全市移民系统共收到来电来信2件,来访17件176人次,网上信访件4件,办结率达100%。确保了“两节”、“两会”特别是党的十九大期间无移民上访,有力地维护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和谐稳定。

4、强化移民资金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移民资金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从严把好计划编制、资金管理、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四关”,严格执行后期扶持资金管理规定,及时拨付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专项资金,年内按时足额兑付后期扶持资金1820.7万元,自觉接受审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稽查检查,对检查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移民开发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移民开发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移民开发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698,289.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98,289.2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收入13,477,495.80元对比减少8,779,206.60元,减65.14%,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度收入2,495,389.20元,与2016年12,057,495.80元相比减少9,562,106.6元,减79.30%,原因是减少茄子山水库遗留问题资金10,000,000元、槟榔江三岔河水电站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300,000元、减少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考核奖励4,000元,增加综合考核奖34,402元、养老保险182,871.40元、工资福利524,620元。

2.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收入2,202,900元,与2016年1,420,000元相比增782,900元,增55.13%,原因是增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专项工作经费149,900元、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贴息项目和技术培训项目553,000元、维稳经费310,000元,减少“十三五”规划编制经费100,000元,信息化建设费13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移民开发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698,289.20元。其中:基本支出2,179,739.20元,占总支出的46.39%;项目支出2,518,550.00元,占总支出的53.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13,477,495.80元对比减少8,779,206.60元,减65.14%,主要原因:

1.2017年我局减少项目资金茄子山水库遗留问题资金10,000,000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结束,相应的支出减少;

2.槟榔江三岔河水电站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300,000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结束,相应的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移民开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79,739.20元。与上年1,472,247.80元对比增707,491.40元,增长48.06%,主要原因:

1.工资福利增加,人员经费支出1,887,175.20元,与2016年1,280,263.73元对比增加606,911.47元,增加47.41%;

2.日常公用经费292,564元,与2016年191,984.07元对比增加100,579.93元,增加52.39%。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5,998.66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86,54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4,968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58%,人均121,753.24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42% ,人均18,875.1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移民开发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18,55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486,698元,减79.02%,主要原因:

1.减少茄子山水库遗留问题资金10,000,000元;

2.减少槟榔江三岔河水电站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300,000元,工程建设已经结束;

3.减少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考核奖励4,000万元;

4.减少“十三五”规划编制经费100,000元;

5.减少信息化建设费130,000元;

6.增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专项工作经费149,9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7.增加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贴息项目和技术培训项目553,000元、维稳经费31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移民开发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95,389.2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3.11%。与上年12,057,495.80元对比减9,562,106.60元,减79.30%,主要原因:1.减少茄子山水库遗留问题资金10,000,000元;

2.减少槟榔江三岔河水电站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300,000元;

3.减少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考核奖励4,000元;

4.增加综合考核奖34,402元、养老保险182,871.40元、工资福利524,62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5,6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4%。主要用于市政府综合考核奖215,65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8,119.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7,719.20元,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4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051,6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22%。主要用于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工资福利费支出1,651,42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92,164元,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036元,后期扶持政策工作经费100,0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移民开发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5,000.00元,支出决算为57,525.30元,完成预算的76.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495.90元,完成预算的98.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029.40元,完成预算的57.5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65,168.45元,下降53.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4,181.65元,下降61.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986.80元,下降32.3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495.90元,占59.97%;公务接待费支出23,029.40元,占40.0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495.9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495.9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监督、管理、协调、指导等日常工作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029.4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029.4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参与、指导县(市、区)开展移民安置项目;移民安置工作验收;协调项目法人与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移民安置关系;及全市移民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等工作。共接待57批次381人,发生接待支出23,024.40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移民开发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2,564.00元,与上年191,984.07对比增加100,579.93元,增52.39%,主要原因:增加其他交通费86,542元和休假工资22,170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办公费6,063.95元;

(2)印刷费4,681元;

(3)水电费918元;

(4)接待费17,511.40元;

(5)差旅费8,948元;

(6)培训费1,300元;

(7)劳务费829.65元;

(8)工会经费21,923.34元;

(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528.66元;

(10)其他交通费174,892元;

(11)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4,968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移民开发局部门资产总额94,052,816.66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977,461.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93,075,355.66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80,278.3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固定资产减少313,2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减少2,267,028.3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49,8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94052816.66


977461


378611








93075355.66



59885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其他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136,55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36,55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00元,服务采购支出3,100,000.00元,即大平田水电站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服务,采购组织形式部门集中采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金来源水电站的移民安置资金。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较好,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36,55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36,55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00元,服务采购支出3,100,000.00元,采购次数5次 。

(四)预算绩效信息

1.投入情况分析

(1)本单位2017年年末实际在职人员为15人,核定的在职人数为17人,实际在职人员数占核定的编制数的比率为88%。

(2)“三公经费”情况: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75000元,实际决算总额57525.30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符合评价标准要求。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57525.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495.9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3029.40元。

(3)基本支出足额保障:基本支出2179739.20元,占总收入的46.39%,保障日常支出。

(4)确保重点支出安排:2017年项目支出2518550元,占总支出55.24%,确保完成移民搬迁安置任务、后期扶持政策落实等重点工作。

2.过程情况分析

我单位在经费支出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从严控制支出,既考虑工作实际需要,又考虑财力情况,实现预算资金统筹安排,综合平衡。

3.产出情况分析

2017年部门预算根据单位职能、任务和发展目标,按工作计划完成了各项工作。

4.效果情况分析

(1)抓实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全年共完成水利水电移民搬迁安置1331人,完成移民投资29172.5万元,按期兑付了移民补偿补助资金,确保了小湾、三岔河、大平田、腾龙桥一级、桥街电站5个重点水电工程和段家坝、花园、小地方3个中型水利工程移民搬迁安置任务按期完成,有效保障了省市重点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实施和顺利推进。

(2)认真落实后期扶持政策。一是年度新增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3560人,后扶人口总人数33905人,兑付后期扶持资金1639.68万元。二是完成全市水库移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后期扶持项目储备工作。三是加快移民后期扶持产业发展,全力推进“美丽家园·小康库区”建设。四是加快隆阳区第二批大中型水库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项目实施。五是组织开展后期扶持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目前已有12名移民学生已经到校报名就读。六是开展库区和安置区移民职业技术培训3期369人。

(3)严格落实维稳工作主体责任。以创建“平安库区”为抓手,进一步细化落实移民维稳工作主体责任,并落实维稳保障经费150万元。通过深入开展集中化解信访积案,深化移民法律服务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化解重要信访积案工作机制,加强维稳形势和社会舆情分析研判,严格落实维稳预警、信息报送和应急值守、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扎实抓好移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稳控工作,切实维护了移民合法权益。确保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和谐稳定。

(4)强化移民资金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移民资金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从严把好计划编制、资金管理、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四关”,严格执行后期扶持资金管理规定,及时拨付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专项资金。

(5)夯实移民基础工作。加强移民干部培训,组织开展政务信息业务培训1期35人次,参加省市各级各类培训56人次。进一步做好水利水电移民统计工作,按时报送统计年报、快报和资金统计报表,及时动态更新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人口数据。扎实抓好移民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加强移民安置风险评估工作,拟建项目前及时开展移民安置风险评估,按照“项目要推进、风险要预防、矛盾要解决、群众得实惠”的要求,认真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搭建移民工作交流平台,做好移民安置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形势政策教育,建立完善舆信息报送机制,积极运用媒体、网络等宣传载体,广泛向社会各界及移民群众宣传移民工作。

综合评价:我单位通过严格执行资金核算、日常报销、会计监督、资金管理等财务制度,全面完成了绩效考核任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为优。

我部门主要的民生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资金为零,无相关绩效评价结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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