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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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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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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内设24个正科级机构。主要职能如下: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牵头组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与国家、省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受理市级重大专项规划和县(市、区)跨区域规划的立项申请,指导和衔接县(市、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监测预警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牵头研究经济和社会发展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全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4.负责研究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参与拟订财政、土地等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牵头研究全市财经领域重大问题,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综合协调、督促落实全市财经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5.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推动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

6.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建议,并牵头推进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保山主动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等国家战略的规划和政策。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保山市参与国际、国内区域合作项目的协调指导工作,拟订参与国际、国内区域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牵头贯彻执行国家、省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7.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省和市投资及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对市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安排中央、省分配的及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重大项目。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按权限审核或上报涉外重大项目。指导上报和协助管理国外贷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8.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穷”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贩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9.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计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10.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综合管理,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11.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按照规定权限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12.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参与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推进社会事业的发展政策草案。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3.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权限范围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批、移民政策的审定。

14.组织起草价格规范性文件草案,贯彻落实省级相关收费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价格和收费改革调整方案以及管理范围、原则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参与重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关价格建议。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监督管理及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

15.拟订价格调控和监管的政策措施。负责价格运行分析,监测分析价格总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专项价格,建立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监测,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管理、价格认定监管和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16.负责按照“数字云南”发展规划部署,组织协调推进“数字保山”建设的工作落实。

17.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保山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8.负责市级粮食、棉花、食糖等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市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市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19.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墓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市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投资项目。

20.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21.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落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协调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管理和粮食信贷、税收、财务的相关政策。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2.统一领导和管理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2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稳增长工作全面推进。2019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加大和困难挑战不断增多的复杂形势,市发展改革委通过细化“六稳”工作政策措施、健全稳增长促发展重点工作督导机制、加大经济运行监测预警调度力度、在主题教育中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等系列措施,积极应对压力挑战,全力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全市生产总值同比增长9.5%,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累计上涨3%。

2.重大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突出综合交通、工业、城镇基础、房地产业、农业农村、服务业、社会公共事业七大领域,制定“十百千”(单项投资10亿元及以上,100个以上项目、总投资1000亿元以上)投资推进计划,着力抓前期、抓管理、抓服务抓进度,推动89个省“四个一百”重点在建项目完成投资269.1亿元,重点前期项目开工9个、完成投资35.2亿元,市级“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608.9亿元。组织上报2020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210个,申报债券资金552.3亿元;纳入新增专项债券项目72个,申报债券额度255亿元。

3.产业发展迈出新步伐。强力推进“三张牌”走在全省前列各项工作,绿色食品牌方面,建成优质商品蔬菜基地1.19万亩,实现产值2808万元;绿色能源牌方面,加快打造水电硅材一体化示范区,着力推进保山隆基11GW项目建设,全力争取隆基20GW单晶硅项目落户保山;健康生活目的地方面,加快推进医疗健康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温泉旅游,探索建立康旅示范基地。加快推进服务业转型升级,制定《保山市生产性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方案》。抓好产业领军人才培养工作,新增市级产业建设领军人才5名。积极做好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工作,牵头起草《保山市关于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4.开放合作取得新突破。互联互通大通道建设全面加速,昌保、腾猴等8条高速公路建设稳步推进,中心城市有轨电车项目开工建设,密班二级公路32公里示范道路建成通车,腾密高速正在开展可行性研究;大瑞铁路保山境内段大柱山隧道等控制性工程取得重大突破,芒市至猴桥铁路纳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保山机场改扩建项目开工建设,腾冲机场二期改扩建项目竣工投入使用;腾冲古永变至小其培电站110千伏线路工程、500千伏腾冲猴桥变和220千伏板瓦、密支那电网联网变及中小水电汇集变电站等能源通道项目稳步推进。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中缅经济走廊等重大战略,积极参与谋划推动“一线两园”建设。

5.民生保障有新提升。认真开展重要商品、农产品等市场价格调控监测,全力做好稳价保供各项工作,预计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可控制在3%以内。适时启动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938.17万元。两次降低全市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完成国务院提出的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再降低10%的目标任务。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每月提供15千瓦时的免费电量,减免用电支出224万元。组织开展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和招标投标领域保证金专项自查整改工作,清理逾期未清退保证金569笔1648万元。教育卫生补短板列入国开行第一批授信贷款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完成投资15亿元。

6.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经费项目投入9.19万元,确保了年度移民工作正常开展和各项目标管理任务顺利完成。二是大中型水库移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用项目投入17.4万元,确保配合监测评估机构完成隆阳区2019年省级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及完成昌宁县2019年市级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的中介服务费用。三是使用政府性基金50万元,全部用于大中型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区350人移民的职业技术培训工作。四是使用2019年中央移民扶持基金14.6万元用于2019年后期扶持监测评估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2.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5人。其中:行政编制6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8275408.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056622.38元,占总收入的96.8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18786.00元,占总收入的3.18%。与上年对比增加3102234.96元,增长8.59%,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为省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728000.00元,“优质粮食工程”部分子项目补助资金800000.00元、2019年防灾救灾专项经费(第一批)600000.00元等。其他收入增加主要为省补粮食业务专项经费389400.00元、市级储备粮利费补贴802100.00元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3823551.49元。其中:基本支出21672438.78元,占总支出的49.45%;项目支出22151112.71元,占总支出的50.5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9837478.79元,增长28.15%,主要原因为省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728000.00元、防灾救灾专项经费600000.00元、2017年粮库智能升级改造补助资金4000000.00元、“优质粮食工程”资金23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672438.7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4941.65元,下降2.28%,主要原因机构合并后公用经费与上年对比减少994460.29元,下降36.20%。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151112.7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342420.44元,增长81.03%,主要原因省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728000.00元、市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445400.00元、人才开发培养经费1080000.00元、市级储备粮利费补贴802100.00元、2019年防灾救灾专项经费600000.00元、优质粮食工程经费2300000.00元、粮库智能升级改造补助资金4000000.00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474995.2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2%。与上年对比增加9202348.75元,增长26.89%,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0330569.84元,增长87.00%,省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728000.00元、市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445400.00元、人才开发培养经费1080000.00元、市级储备粮利费补贴802100.00元、2019年防灾救灾专项经费600000.00元、优质粮食工程经费2300000.00元、粮库智能升级改造补助资金4000000.00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161762.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73%。主要用于发展与改革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0750927.54元,发展与改革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80176.00元,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7179557.00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000.00元,组织事务支出1080000.00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301.6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508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74705.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3%。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28607.0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73175.4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行125146.24元,死亡抚恤支出447777.2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56569.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31321.88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699.7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14547.4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17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1752.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4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主要用于其他农林水支出146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305671.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1%。主要用于铁路运输支出577671.27元,其他交通运输支出1728000.00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4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支出45000.0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562352.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0%。主要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支出2562352.85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1601182.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71%。主要用于粮油事务支出4241182.10元,粮油储备支出7360000.00元;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主要用于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00000.00元;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7000.00元,支出决算为467746.44元,完成预算的46.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78800.00元,完成预算的20.0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6286.44元,完成预算的93.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2660.00元,完成预算的31.3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资金都减少,我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相关规定精神,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降低接待标准等。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727861.41元,下降60.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593703.36元,下降88.2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420.05元,下降2.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6738.00元,下降57.7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资金都减少,我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相关规定精神,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降低接待标准等。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8800.00元,占16.8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6286.44元,占63.34%;公务接待费支出92660.00元,占19.8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880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4人次。开展内容包括:由市发展改革委主任率团赴缅甸仰光、曼德勒考察交流调研4人次,支出78800.0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6286.4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6286.4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外出公务特别是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督导所需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266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26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1061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友邻州发改委、县区发改局及相关单位、招商引资企业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95747.8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51550.21元,下降23.72%,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机构合并减少了开支和我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相关规定精神,减少不必要的开支等。其中:行政单位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2837.8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52056.89元,下降27.11%,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机构合并减少了开支和我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相关规定精神,减少不必要的开支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2910.08元,与上年对增加506.68元,增长0.15%,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政府财务制度改革财务人员到省外参加政府会计制度培训,省搬迁办安排后扶工作人员到省外参加移民资金业务技能培训及不忘初心教育购买教材书刊增加培训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等。分别为:1.办公费128699.90元;2.印刷费21961.00元;3.手续费178.25元;4.水费9190.50元;5.电费21634.40元;6.邮电费4700.11元;7.差旅费89299.00元;8.维修(护)费15220.00元;9.会议费5190.00元;10.培训费52699.00元,11.公务接待费12470.00元;12.劳务费124575.97元;13.委托业务费31000.00元;14.工会经费220352.77元;15.福利费490.80元;1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9308.29元;17.其他交通费1062624.00元;1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6153.76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31693179.05元,其中,流动资产6277176.28元,固定资产21259756.3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720000.00元,无形资产24681.00元,其他资产2411565.43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0411145.4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686730.42元,固定资产增加12185501.7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11217.00元,其他资产减少109931133.8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918平方米,账面原值642914.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26493.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1795平方米,账面原值1407002.8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8358.25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1693179.05

6277176.28

21259756.34

8815686.27

274082.91

0.00

12169987.16

0.00

1720000.00

24681.00

2411565.4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750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750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37503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1.项目名称:市发改委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保山市发改委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主要是为着力做好2019年争取国家和省项目资金支持,加大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入,提前储备一批对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具有重要支撑的重大项目,确保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持续稳步增长。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①前期准备。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改委财务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各项目科室为成员。

②组织过程。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保山市发改委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围绕2019年预算制定的保山市发改委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组织各项目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市发改委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建〔2019〕2号)文件市发改委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安排经费500万元,于2019年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市发改委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资金500万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市级项目前期费管理办法》《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算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完成新开工项目开工率年度指标值(完成80%以上),实际完成81%;在建项目超额完成年度计划投资,实际完成111%;争取重点项目投资支撑指标值(60%以上),实际达到77%。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争取了国家和省76个项目15.7亿元资金支持,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入2000万元,提前储备一批对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具有重要支撑的重大项目,保障了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持续稳步增长,增速全省排名第六位。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可统计的项目业主对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服务满意度达100%。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 绩效自评结果

市发改委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7. 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市发展改革委将于9月23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一是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二是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三是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②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一是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二是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三是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四是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完成内容等。

9.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1.项目名称:发改专项工作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市政府的综合性工作部门,承担着宏观经济管理、固定资产投资、经济体制改革、重大规划编制、价格监督管理等职能职责,并负责服务业发展办公室、县域经济办公室、兴边富民办公室、以工代赈办公室、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西部开发办公室等下设机构的日常工作。发改专项工作经费是为了保障市发改委各办公室工作的正常开展。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①前期准备。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改委财务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各项目科室为成员。

②组织过程。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发改专项工作经费项目,围绕2019年预算制定的发改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组织各项目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发改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建〔2019〕2号)文件安排发改专项工作经费45万元,于2019年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发改专项工作经费45万元于2019年12月30日前全部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算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完成年度固定资产投资985.1亿元,同比增18%,增速全省排名第六,年初目标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00亿元,同比增20%。质量指标。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60.7亿元,比上年增长9.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04.8亿元,增长5.6%;第二产业增加值367.2亿元增长14.1%;第三产业增加值388.7亿元,增长7.5%。达到了省市要求。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完成年度调控目标(CPI控制在3%以内),实际完成1.9%。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服务对象对发改工作的满意度98%。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①该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的原因。一是建设资金不足。受国家金融政策调整影响,融资难融资贵现象突出,重大建设项目融资困难,制约项目推进。二是项目储备支撑不足。带动性、牵引性强重大项目储备不足,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仅占全市施工项目的43.4%。基础设施和房地产投资占全年投资总量的73.7%,服务业、工业等产业投资增速和占比回落,缺乏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投资。

②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细化年度目标。围绕全年投资增长13%目标,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重点行业主管部门。二是加快项目建设。建立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按季度集中开工一批重点项目,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三是加强项目储备。调整充实2020年投资支撑计划,谋划储备一批“补短板、增动力”重点前期项目项目,启动编制“十四五”重大项目规划。四是强化要素保障。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支持,做好专项债券申报工作,加强银政企对接。协调解决投资审批、用地保障、开工入库等问题。

6.绩效自评结果

发改专项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99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市发展改革委将于9月23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一是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二是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三是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②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一是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二是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三是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四是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完成内容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1.项目名称:大瑞铁路保山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该项目分为两项工作。一是主要建设小永物流园区和市工贸园区货运铁路专线、桥梁;大瑞铁路保山北站站前大道、货运道路连接线及货运铁路专线装卸站等,估算总投资20亿元。原定工作目标为完成货运铁路专线可研报告编制,后因2018年初省政府对《保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进行了重大调整,为避免重复建设,整合种类交通资源,构建方便乘客到离,各种交通设施无缝衔接的交通枢纽,市政府领导要求先行开展《大理至瑞丽铁路保山境内铁路火车站场综合交通枢纽衔接规划》的编制工作,作为下阶段开展货运铁路专线可研报告编制的依据。2018年9月,经公开招标,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下称中交二院)为“规划”编制中标单位,中标合同价为190万元。二是用对编制《保山市物流枢纽布局和规划》,对接了《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和《云南省物流枢纽布局规划及施工图编制》,指导我市物流枢纽建设。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①前期准备。一是在市直各部门积极协助配合下,中交二院按《技术服务合同》要求,已提交《大理至瑞丽铁路保山境内铁路火车站场综合交通枢纽衔接规划》编制成果。二是我委于2019年1月开始开展《保山市物流枢纽布局与建设规划(2019-2035)》编制工作,高位统筹布局全市物流枢纽建设和物流产业发展,形成完整的物流枢纽体系,争取第一批次入选省级物流枢纽城市,在国家物流枢纽规划中期调整时力争纳入国家物流枢纽城市。2018年12月中旬,我委委托昆明理工大学为我市编制《保山市物流枢纽布局规划及施工图编制》,并与其签订了“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②组织过程。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大瑞铁路小永货运站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及保山市物流枢纽布局规划,围绕2019年预算制定的大瑞铁路小永货运站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及保山市物流枢纽布局规划经费绩效目标,组织相关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大瑞铁路小永货运站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及保山市物流枢纽布局规划经费的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省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通知》(保财建〔2019〕111号),安排大瑞铁路保山火车站(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180万,用于《大理至瑞丽铁路保山境内铁路火车站场综合交通枢纽衔接规划》编制费用150万元,用于《保山市物流枢纽布局与建设规划(2019-2035)》编制费用30万元。180万元于2019年7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19年8月2日,我委从大瑞铁路保山火车站(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80万元拨付了《大理至瑞丽铁路保山境内铁路火车站场综合交通枢纽衔接规划》尾款150万元;2019年12月25日,我委从安排大瑞铁路保山火车站(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180万,拨付《保山市物流枢纽布局与建设规划(2019-2035)》尾款22.8万元。该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结余7.2万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2019年6月,中交二院已按《技术服务合同》要求,已提交规划研究编制正式成果。2019年12月昆明理工大学已按《技术服务合同》要求,已提交规划研究编制正式成果。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支持支柱产业、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相关企业满意度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目前《大理至瑞丽铁路保山境内铁路火车站场综合交通枢纽衔接规划》和《保山市物流枢纽布局与建设规划(2019-2035)》两个规划已完成,并按合同签订的金额全额拨付完成。我市物流枢纽总体规划包括《保山市物流枢纽布局与建设规划(2019-2035)》和规划施工图两部分,项目前期费结余7.2万元将用于规划施工图编制,由于市级施工图需与省级施工图相衔接,只有待省级施工图编制完成后方可编制我市级规划施工图。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得分99.6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市发展改革委将于9月23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一是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二是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三是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②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一是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二是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三是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四是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完成内容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四:1.项目名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全市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我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设“信用保山”网站,实现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共享、公示及应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①前期准备。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改委项目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财信科、办公室为成员。

②组织过程。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经费项目,围绕2019年预算制定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经费绩效目标,组织相关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经费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建〔2019〕2号)文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经费项目安排经费295万元,于2019年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经费项目安排经费295万元,其中:2019年11月市财政局收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经费50万元,2019年12月市财政局收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经费171.5833万元, 其余的73.4167万元于2019年12月30日前全部执行。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建设联合奖惩系统、大数据3个;购买第三方服务团队5人;建设保山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1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业务培训80人;建成信用保山网站1个。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实现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归集交换共享。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用户对平台和网站提供的信用信息服务的满意度达到10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经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市发展改革委将于9月23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一是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二是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三是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②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一是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二是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三是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四是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完成内容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五:1.项目名称:保山市政务信息编目级联和共享平台升级维护

2.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保山市电子政务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电子政务相关文件的通知》要求,我市需建成横向对接本级政务部门和各县(市、区)园区、主题数据库及其他数据平台,纵向申请对接省共享平台,形成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共享交换体系。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①前期准备。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改委项目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技数科、办公室为成员。

②组织过程。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保山市政务信息编目级联和共享平台升级维护项目,围绕2019年预算制定的保山市政务信息编目级联和共享平台升级维护目标,组织相关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保山市政务信息编目级联和共享平台升级维护建设项目经费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政务信息编目级联和共享平台升级维护费》(保财产业〔2019〕17号)文件,保山市政务信息编目级联和共享平台升级维护建设项目安排经费45万元,于2019年5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市财政局相关要求,保山市政务信息编目级联和共享平台升级维护建设项目经费项目安排经费45万元,其中:2019年11月市财政局收回保山市政务信息编目级联和共享平台升级维护项目经费40.5万元, 其余的4.5万元于2019年12月30日前全部执行。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签订《保山市政务信息编目级联和共享平台升级维护合同》;完成市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梳理编制工作;建成保山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系统,并接入省级目录系统。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指标:实现政务信息归集交换共享。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用户对平台和网站提供的信息服务的满意度达到10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保山市政务信息编目级联和共享平台升级维护建设项目经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市发展改革委将于9月23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一是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二是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三是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②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一是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二是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三是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四是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完成内容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六:1.项目名称:保山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对于保山而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既是重大历史机遇,也是重大历史任务。为强化规划引领作用,科学有序推动全市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全面振兴,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保山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经市发改委党组会研究决定,委托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决策咨询研究院(云南省区域合作与发展研究会)编制规划。《规划》除前言外,共分为11章41节,设置15个专栏,部署95项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内容主要由“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建设生态宜居乡村、提升乡村文化、社会治理有效、民生保障提档、健全体制机制”等板块构成。现编制单位已经提交成果,并经市政府38次常委会、市委76次常委会审议后,2019年8月17日,《保山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已正式印发。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①前期准备。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改委项目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农经科、办公室为成员。

②组织过程。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保山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经费,围绕2019年预算制定的保山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经费绩效目标,组织相关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保山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经费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建〔2019〕2号)文件,保山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项目安排经费70万元,于2019年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市财政局的有关要求,保山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经费项目安排经费70万元,其中:2019年11月市财政局收回保山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经费63万元,2019年12月市财政局收回保山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经费0.2024万元, 其余的6.7976万元于2019年12月30日前全部执行。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编制保山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1个。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指标:全市农业农村呈现出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居全省第一位,“三农”成效考核居全省第七位。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对保山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满意度达到98%。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保山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经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市发展改革委将于9月23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一是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二是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三是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②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一是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二是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三是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四是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完成内容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七:1.项目名称:2019年防灾救灾专项经费第一批

2.项目基本情况:为进一步加强代储在我市的省级储备物资管理,保障省级救灾物资购置、储备、轮换、调运、使用、回收等相关工作,提高救灾应急能力,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确保代省级储备救灾物资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①前期准备。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分管副主任牵头,组织物资储备管理科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开展此项工作。

②组织过程。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防灾救灾专项经费(第一批)的通知》(保财建〔2019〕119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防灾救灾专项经费项目,该项资金属于省级救灾物资代储管理资金,相关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根据各县(市、区)上报使用情况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同时深入各县(市、区)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防灾救灾专项经费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防灾救灾专项经费(第一批)的通知》(保财建〔2019〕119号)文件,防灾救灾专项经费项目(省级救灾物资代储管理资金)安排经费60万元,于2019年8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防灾救灾专项经费(第一批)的通知》(保财建〔2019〕119号)文件要求,防灾救灾专项经费项目(省级救灾物资代储管理资金)安排经费60万元,根据市本级和各县(市、区)代省级储备救灾物资情况分配资金,其中市民政局42万元,隆阳区2万元,腾冲市4万元,昌宁县3万元,施甸县5万元,龙陵县4万元,2019年11月全部拨补到位。各县(市、区)严格按照《云南省省级救灾物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使用资金,专项用于租仓费、物资保险费、装卸搬运费、人工费、设备运行电梯维护费、仓库维护费、物资维护保养及盘点清仓费等支出。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云南省省级救灾物资管理办法(试行)》等管理制度执行,严格资金使用范围。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质量指标:一是积极承担承储任务,统一规格、统一标志。每月按时上报库存月报,定期清点库存,账目明细清楚,救灾物资种类齐全、数量真实。二是购买救灾物资保险费,定期盘库,爱护救灾物资,没有出售、出租和抛弃救灾物资情况发生,没有出现非人为因素致使破损严重不能继续使用或超过储备年限无法使用的省级救灾储备物资,所有救灾物资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指标:代省级储备救灾物资有帐篷、棉大衣、棉被、彩布条、折叠床、床垫、床上用品、折叠桌凳等,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及时响应,调动安全有序,能保障受灾人民基本生活。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防灾救灾专项经费第一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市发展改革委将于9月23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一是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二是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三是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②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一是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二是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三是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四是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完成内容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八:1.项目名称: 产业建设领军人才培养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为积极推进保山市产业人才培养,加强产业人才培养和技术成果转化,市委、市政府及时出台了《保山市产业建设领军人才培养实施办法》,力争到2020年以前全市范围内分批选拔推荐30名左右“产业技术领军人才”进行重点培养,选拔推荐重点向支柱产业、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以及企业、应用型技术研究机构等产业一线倾斜。在5年培养期内,市级财政给予每名领军人才20万元工作经费支持,同时所在单位和企业按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配套经费。工作经费分年度发放到领军人才所在单位和企业,主要用于支持领军人才开展产业技术攻关、学术交流、进修培训、人才培养等工作。所在单位应加强工作经费和配套经费管理,单独建账、专款专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①前期准备。根据《保山市产业建设领军人才培养实施办法》(保发改产业〔2015〕224号),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召开了2019年度“产业建设领军人才”推荐评审会,会上,我委围绕“六大产业”和“三张牌”重点推荐了新材料(含水电硅材一体化)、现代物流、高原特色农业、生物医药等行业,在一线从事产业技术研发、引进、应用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经八个部门共同投票,评选出2019年度“产业建设领军人才” 6名。汇总其余年度22名产业建设领军人才,培养28名

②组织过程。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产业建设领军人才培养项目,围绕2019年预算制定的产业建设领军人才培养经费绩效目标,组织相关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产业建设领军人才培养经费的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会关于下达2019年人才工作专项经费的通知》(保财行〔2019〕207号),2019年市级产业建设领军人才培养经费于2019年9月下达至市发展改革委,培养经费共计11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市财政局相关要求,市级产业建设领军人才培养经费112万元,其中:2019年12月市财政局收回产业建设领军人才培养经费4万元,其余的108万元于2019年12月30日前全部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新增培养市级产业建设领军人才6名,共计28名。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支持支柱产业、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培养对象及相关企业满意度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产业建设领军人才培养经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市发展改革委将于9月23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一是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二是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三是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②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一是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二是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三是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四是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完成内容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九:1.项目名称: 市发改委出国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市发改委出国经费项目用于赴缅交流了解有关情况,进一步促进对外交流合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①前期准备。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展改革委财务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辐射办、基础科、办公室等为成员。

②组织过程。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市发改委出国经费项目,围绕2019年预算制定的市发改委出国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组织各项目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市发改委出国经费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保财预〔2019〕78号文件市发改委出国经费项目安排经费6.22万元,于2019年5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市发改委出国经费项目资金6.22万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赴缅甸考察交流调研4人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到缅考察交流调研,促进了对外开放合作。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达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市发改委出国经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市发展改革委将于9月23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一是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二是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三是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②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一是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二是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三是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四是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完成内容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1.项目名称: 2019年春节慰问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为切实做好2019年市委市政府春节慰问活动,根据保办电〔2019〕5号,安排我委承办保山机场、腾冲机场、云桂公司大瑞铁路指挥部、中铁二院大瑞铁路项目部、中铁一局等5家企业的春节慰问。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①前期准备。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改委项目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民航科、铁建办、办公室为成员。

②组织过程。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2019年春节慰问经费,围绕2019年春节慰问经费绩效目标,组织相关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2019年春节慰问经费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保财建〔2019〕7号文件,2019年春节慰问经费项目安排经费2万元,于2019年1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市财政局的有关要求,2019年春节慰问经费2万元于2019年12月30日前全部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完成了保山机场、腾冲机场、云桂公司大瑞铁路指挥部、中铁二院大瑞铁路项目部、中铁一局等5家企业的春节慰问。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让企业和全市人民一起度过了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保山机场、腾冲机场、云桂公司大瑞铁路指挥部、中铁二院大瑞铁路项目部、中铁一局等5家企业满意度达到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春节慰问经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市发展改革委将于9月23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一是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二是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三是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②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一是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二是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三是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四是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完成内容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一:1.项目名称: “优质粮食工程”部分子项目补助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云南省粮食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云粮发〔2017〕93号)和《云南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关于加快推进2018年“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云粮发电〔2018〕6号)要求,全面提升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监测能力,市级通过项目搭建具备“中国好粮油”部分农残指标检测能力和卫生指标前处理能力,其中:150万元用于采购三重四级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80万元用于采购全自动固相萃取仪和全自动石墨消解仪。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①前期准备。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改委项目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质检站、办公室为成员。

②组织过程。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优质粮食工程”部分子项目补助资金质检体系建设项目经费项目,围绕2019年预算制定的“优质粮食工程”部分子项目补助资金质检体系建设项目经费绩效目标,组织相关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优质粮食工程”部分子项目补助资金质检体系建设项目经费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保财建〔2019〕137号下达“优质粮食工程”部分子项目补助资金230万元,于2019年8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优质粮食工程”部分子项目补助资金230万元于2019年12月30日前全部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全部完成):采购要求的设备数量3台;设备使用专业技术培训14人次;设备质量合格情况100%;设备技术验收通过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增加市级粮食质检机构重金属、农残、真菌毒素样品前处理数量和速度,从而加大粮食安全监测力度。市级粮食质检机构达到“中国好粮油”农残能力硬件水平。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提高行政监管和服务对象委托样品检测速度,提升满意度达到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优质粮食工程”部分子项目补助资金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市发展改革委将于9月23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一是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二是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三是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②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一是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二是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三是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四是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完成内容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二:1.项目名称: 粮食安全管理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1)粮食安全管理经费(25万元)。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全面落实,服务“三农”能力不断提升,保供稳价工作成效明显,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粮油应急保障机制初步建立,粮油加工业取得新进展。强化地方保障粮食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储备任务,增强政府对市场的调控能力,对承储企业进行检查指导,确保粮食安全。计划开展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120个,粮食库存和秋粮收购检查4次。(2)粮油质量监测工作经费(10万元)。为确保保山市储备粮等政策性粮油质量安全和严格执行粮食首长责任制考核目标,计划检测样品300以上,其中:放心粮油100个,新收获粮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40个,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45个,政策性粮油检验115个。(3)粮库智能化改造工作经费(7万元)。着力推进我市2019年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工作,组织好项目按期完成并备案,开展粮库智能化培训工作。建设省、市、县三级粮库信息系统连接,推进信息管理。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①前期准备。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改委项目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质检站、办公室为成员。

②组织过程。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粮食安全管理经费项目,围绕2019年预算制定的粮食安全管理经费绩效目标,组织相关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粮食安全管理经费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保财建〔2019〕78号保财产业〔2019〕4号文件,安排粮食安全管理经费42万元,于2019年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粮食安全管理经费42万元于2019年12月30日前全部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全部完成):全年开展了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120个;组织开展了2019年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质量大清查和秋粮收购检查等4次检查;检测政策性粮食样品共计319个;推进粮库智能化建设项目按期完工备案;组织全市粮库智能化培训1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经济效益指标(全部完成):通过粮库智能化项目建设,提高监管频率同时降低监管成本。

社会效益指标:通过供需平衡调查,保障粮食供应充足,价格平稳;通过对政策性粮食检验确保储备粮入库、在储、出库阶段质量可控。通过政策性粮食数量、质量大清查,确保辖区内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完好。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检测服务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达到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粮食安全管理经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市发展改革委将于9月23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一是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二是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三是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②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一是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二是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三是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四是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完成内容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三:1.项目名称: 粮库智能升级改造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智能化升级改造工作,主要内容就是“打通粮食物流通道、保障粮油质量安全、强化粮情监测预警、促进粮食节约减损”。“智能化升级改造”工作的实施对保障粮食安全,增加粮食有效供给,增强我市粮食流通抗风险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①前期准备。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改委项目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物资储备建设科、物资储备监督检查科、物资储备安全科、物资储备管理科为成员项目领导小组。

②组织过程。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经费项目,围绕2019年预算制定的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经费绩效目标,组织相关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粮库智能升级改造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保财产业〔2019〕88号和保财建〔2019〕78号文件,保山市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安排经费400万元,于2019年5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我市实施智能化升级改造6个库区共计投入资金422.02万元,其中下拨我市中央专项资金400万元,省局配发设备计价22.02万元。支出情况为:保山国家储备库(含市级视频会议室)建设投入123.21万元、隆阳区辛街库投入48.84万元、施甸县永福库68.74万元、昌宁县宝丰库62.18万元、龙陵县镇安库61.08万元、腾冲市石头山储备库56.77万元,购买移动数据专线费1.2万元。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保财预〔2017〕199号)文件要求,我方根据合同规定拨款,先后于2019年3月支付105万元,8月支付70万元,9月支付分散采购货款46.93万元、电子卖场VPN采购货款2.58万元、视频会议室数据网络费用1.2万元,2019年12月,完成项目验收支付款项174.20万元,共计已经支付款项400万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保山市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工作自2019年3月启动试点库库建设至2019年11月,已全面完成了6个库点综合布线、出入库、粮情、安防等方面的工作。已完成投资422.02万元,其中支付中央下拨我市专项资金400万元,省局配发设备计价22.02万元,提升改造仓容16.46万吨,占全市总仓容33.79万吨的48.7%。支出情况为:保山国家储备库(含市级视频会议室)建设投入123.21万元、隆阳区辛街库投入48.84万元、施甸县永福库68.74万元、昌宁县宝丰库62.18万元、龙陵县镇安库61.08万元、腾冲市石头山储备库56.77万元,购买移动数据专线费1.2万元。新建六个库区光纤网络系统,并实现了库区与县局、市局、省局的互联互通。主要内容涉及:核心交换机、应急响应终端各6台,千兆交换机13台,光纤收发器70台,UPS一体化综合机柜6套,VPN施火墙15台(其中省局配发13台),仓内摄像机124个,仓外高清摄像机148个,出入库一体化倒闸、车牌识别系统8套、视频会议及粮库作业电脑25台,手持仪、平板移动终端设备25台,测温电板48块,测温电缆1029根,视频会议室终端及中控系统等。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指标:智能粮库能够在多个方面提高粮食仓储企业管理水平,降低能耗及成本,降低员工操作劳动强度,加强质量监控,提升储粮质量,拓展业务水平,促进企业电子商务。

一是降低设备能耗。能耗监测系统,能够在达到实现仓储作用操作的基础上,对相关仓储应用操作的能耗进行分析,分析相关细节及原因,规避不必要的耗能操作,减少能源消耗,实现节能减排。

二是降低人力成本。智能粮库系统:提高粮库作业自动化水平、远程自动控制仓储业务操作、提高劳动效率、改善作业环境。原需多人现场巡视设备的执行情况,现只需一人监视集成平台系统相关功能,即可大大提高了监视的效果。地磅称重可实现称重结果打印、自动识别称重车辆的合法性、自动识别是否存在舞弊行为,降低了司磅员的劳动强度,提高了称重作业效率。管理人员和领导可以实时监视各个作业现场的视频和业务数据,准确了解情况,进行及时准确的调度,避免了与现场人员沟通困难的现象。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五县(市、区)六个库的满意度达到10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粮库智能升级改造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市发展改革委将于9月23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一是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二是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三是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②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一是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二是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三是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四是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完成内容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四:1.项目名称: 保山市发改委新增市级储备粮利费补贴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保山市发改委(原粮食局)新增市级储备粮利费补贴项目主要是为强化地方保障粮食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储备任务,增强政府对市场的调控能力,确保区域粮食安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①前期准备。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改委财务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各项目科室为成员。

②组织过程。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保山市发改委(原粮食局)新增市级储备粮利费补贴项目,围绕2019年预算制定的保山市新增市级储备粮利费补贴项目绩效目标,组织各项目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市发改委新增市级储备粮利费补贴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保财产业〔2019〕4号)文件下达原粮食局新增市级储备粮利费补贴项目经费186万元,根据(保财建〔2019〕185号)文件下达原粮食局新增市级储备粮利费补贴项目经费186万元,于2019年5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市发改委新增市级储备粮利费补贴资金266.21万元于2019年12月30日执行完毕,全部下拨到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完成新增市级储备粮200万公斤稻谷收储任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2019年全国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我市市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为确保地方粮食安全奠定了物质基础。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经对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的满意度调查,服务满意度达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保山市发改委新增市级储备粮利费补贴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市发展改革委将于9月23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一是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二是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三是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②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一是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二是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三是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四是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完成内容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五:1.项目名称: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为推进我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确保年度移民工作正常开展和各项目标管理任务完成。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的通知》(财企〔2006〕20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及相关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8号)中关于:“移民工作机构工作经费应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的规定,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经费,由财政拨付到我单位零余额户,开展工作产生费用后按程序报销。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①前期准备。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改委财务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各项目科室为成员。

②组织过程。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经费,围绕2019年预算制定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经费绩效目标,组织各项目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经费的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预算项目资金91850.60元,实际到位资金91850.6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由财政拨付到单位零余额户,开展工作产生费用后按程序报销。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根据2019年决算报表反映,2019年市搬迁办项目资金91850.60元。其中:财政拨款91850.60元。项目总支出91850.60元。当年预算执行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有效促进移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二是移民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得到改善。三是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实现和谐稳定。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移民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经费自评得分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市发展改革委将于9月23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一是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二是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三是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②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一是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二是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三是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四是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完成内容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六:1.项目名称:大中型水库移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用

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社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保政办发〔2016〕46号)要求,行政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评估评审等技术性服务活动,逐步以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一律由行政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我局纳入市级投资审批事项为7项,其中:审批类事项1项,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核准类事项6项,为实物指标调查细则审批、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审查、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审查、移民安置项目核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及移民项目验收。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①前期准备。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改委财务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各项目科室为成员。

②组织过程。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大中型水库移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用工作经费,围绕2019年预算制定的大中型水库移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用实施工作经费绩效目标,组织各项目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大中型水库移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用工作经费的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预算项目资金174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74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由财政拨付到单位零余额户,开展工作产生费用后按程序报销。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2019年决算报表反映,2019年市搬迁办项目资金1740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174000.00元。项目总支出174000.00元。完成当年预算执行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一是有效促进移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二是移民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得到改善。三是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实现和谐稳定。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移民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大中型水库移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用自评得分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市发展改革委将于9月23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一是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二是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三是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②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一是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二是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三是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四是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完成内容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七:1.项目名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拨公益岗补助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拨公益岗补助项目主要是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向市人社部门申请获得公益岗人员补助经费,缓解单位经费负担。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①前期准备。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改委财务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各项目科室为成员。

②组织过程。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拨公益岗补助项目,围绕2019年预算制定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资源局拨公益岗补助项目绩效目标,组织各项目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拨公益岗补助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拨公益岗补助项目经费,于2019年8、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相关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拨公益岗补助项目经费1.89万元于2019年12月30日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获得工资补助公益岗人数1人。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缓解了我单位经费压力,降低人力成本。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经对公益岗人员工作满意度调查,服务满意度达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拨公益岗补助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市发展改革委将于9月23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一是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二是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三是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②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一是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二是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三是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四是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完成内容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八:1.项目名称: 市老干部局拨老干部工作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市老干部局拨老干部工作经费项目主要是为保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①前期准备。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改委财务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各项目科室为成员。

②组织过程。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市老干部局拨老干部工作经费项目,围绕2019年预算制定的市老干部局拨老干部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组织各项目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市老干部局拨老干部工作经费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市老干部局拨老干部工作经费项目资金1.43万元,于2019年6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市老干部局拨老干部工作经费项目资金1.43万元于2019年12月30日执行96%,全部用离退休老干支部工作开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发放老干支部委员补助4人。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弥补老干支部经费不足,保障支部正常运行。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经对老干支部工作开展的满意度调查,服务满意度达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市老干部局拨老干部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99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市发展改革委将于9月23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一是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二是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三是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②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一是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二是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三是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四是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完成内容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九:1.项目名称: 大瑞铁路建设指挥部撤销拨款-工作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2018年4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撤销大瑞铁路建设指挥部的通知》,按照通知精神,大瑞铁路建设指挥部撤销后大瑞铁路(保山段)项目建设综合协调服务职责由市发展改革委履行。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国有资产处置的批复》(保财资〔2018〕41号)文件,将原大瑞铁路建设指挥部工作经费划转市发展改革委。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①前期准备。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改委财务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各项目科室为成员。

②组织过程。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大瑞铁路建设指挥部撤销拨款-工作经费项目,围绕2019年预算制定的大瑞铁路建设指挥部撤销拨款-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组织各项目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大瑞铁路建设指挥部撤销拨款-工作经费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大瑞铁路建设指挥部撤销拨款-工作经费项目资金57.77万元为结余资金,于2018年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大瑞铁路建设指挥部撤销拨款-工作经费项目资金57.77万元于2019年12月30日执行完毕,用于大瑞铁路工作开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质量指标:完成2019年大瑞铁路(保山段)项目建设综合协调服务工作。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对大瑞铁路(保山段)建设相关协调等工作开展,大瑞铁路(保山段)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经项目业主对我委综合协调满意度调查,服务满意度达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大瑞铁路建设指挥部撤销拨款-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结果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市发展改革委将于9月23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一是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二是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三是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②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一是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二是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三是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四是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完成内容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十:1.项目名称:美丽保山建设项目、保山市永昌书院建设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保山永昌书院建设项目位于保山市隆阳区万亩荷塘湿地公园西侧,东望毛公山,西近青华海,规划占地面积27548平方米(合41.36亩),总建筑面积20663平方米,估算总投资30640.66万元。主要建设地方文化厅3000平方米,讲坛542平方米,实体书屋600㎡,藏书用房800平方米,报告厅600平方米,科学教育用房3000平方米,研学用房2000平方米,其他功能用房650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3621平方米;配套建设绿化、道路、亮化、通信等附属设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①前期准备。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改委财务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各项目科室为成员。

②组织过程。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美丽保山建设项目、保山市永昌书院建设项目,围绕2019年预算制定的美丽保山建设项目、保山市永昌书院建设项目

绩效目标,组织各项目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美丽保山建设项目、保山市永昌书院建设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市级财政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通知》(保财建〔2019〕135号)文件,保山市永昌书院建设项目安排经费320万元,于2019年8月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2019年美丽保山建设项目、保山市永昌书院前期工作安排经费320万元,其中:2019年11月市财政局收回美丽保山建设项目、保山市永昌书院前期工作项目经费173.106万元,2019年12月市财政局收回美丽保山建设项目、保山市永昌书院前期工作项目经费2.355万元, 其余的144.539万元于2019年12月30日前全部执行。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已完成项目规划方案。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规划方案的完成为永昌书院建设项目开工建设打好基础,永昌书院将成为保山城市建设的新地标建筑,有利于弘扬保山悠久的书院文化。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美丽保山建设项目、保山市永昌书院建设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市发展改革委将于9月23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一是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二是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三是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②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一是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二是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三是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四是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完成内容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十一:1.项目名称:2019年第二批跨省际库区基金

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培训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企〔2014〕226号)要求,我办根据工作实际,在保山市昌宁县、施甸县开展了2019年大中型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区职业技术培训工作。项目总支出500000.00元,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培训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主要用于培训场所、设备租赁费;聘请培训师资、教材购置(编印)费用;委托有关专业机构、中介组织开展培训的费用;其它与培训有关的必要费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①前期准备。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改委财务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各项目科室为成员。

②组织过程。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2019年第二批跨省际库区基金项目绩效使用目标,组织各项目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了昌宁县、施甸县大中型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区职业技术培训工作的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预算项目资金5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由财政拨付到单位零余额户,开展工作产生费用后按程序报销。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2019年决算报表反映,2019年市搬迁办项目资金5000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500000.00元。项目总支出500000.00元。完成当年预算执行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一是有效促进移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二是移民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得到改善。三是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实现和谐稳定。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移民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梳理检查,保山市2019年度大中型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区职业技术培训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参加培训的354名移民学员有350人参加资格鉴定考试,有343人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获证率98%。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市发展改革委将于9月23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一是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二是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三是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②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一是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二是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三是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四是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完成内容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十二:1.项目名称:2019年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为支持我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根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6〕29号)《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云财农〔2017〕275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的通知》(云财农〔2018〕266号)的文件要求,市搬迁办对昌宁县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建档立卡贫困移民家庭收入、生产生活水平情况进行检测评估。市财政局拨付市搬迁办2019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工作经费146000.00元到零余额户,由市搬迁办开展工作产生费用后按程序报销。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①前期准备。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改委财务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各项目科室为成员。

②组织过程。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2019年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绩效目标,组织各项目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了对昌宁县后期扶持相关工作监测情况的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预算项目资金146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46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由财政拨付到单位零余额户,开展工作产生费用后按程序报销。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2019年决算报表反映,2019年市搬迁办项目资金1460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146000.00元。项目总支出146000.00元。完成当年预算执行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一是后期扶持规划的实施有效促进了移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二是通过监测后期扶持基金、库区基金及其他各类后期扶持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改善了移民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三是进一步了解了建档立卡贫困移民家庭收入、生产生活水平促进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实现和谐稳定。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经对移民安置区库区满意度调查,移民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梳理检查,对移民安置区库区满意度调查,移民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市发展改革委将于9月23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一是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二是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三是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②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一是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二是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三是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四是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完成内容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十三:1.项目名称: 省补粮食工作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全面落实,服务“三农”能力不断提升,保供稳价工作成效明显,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粮油应急保障机制初步建立,粮油加工业取得新进展。计划组织开展2019年粮食大清查检查,购买检查所需设备。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①前期准备。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改委财务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各项目科室为成员。

②组织过程。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省补粮食工作经费项目,围绕2019年预算制定的省补粮食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组织各项目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省补粮食工作经费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省补粮食工作经费项目资金11.05万元于2019年9月、10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省补粮食工作经费项目资金2019年执行了1.31万元,用于组织开展2019年粮食大清查检查,购买检查所需设备。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购买了执法记录仪2台。

质量指标:完成了2019年粮食大清查检查。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粮食大清查检查对政策性粮食检验确保储备粮入库、在储、出库阶段质量可控。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经对我委粮食大清查等满意度调查,服务满意度达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省补粮食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结果9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市发展改革委将于9月23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一是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二是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三是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②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一是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二是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三是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四是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完成内容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内设24个正科级机构。二级单位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内设6个正科级机构。保山市发展改革委属于市本级财政全额供养行政单位、二级单位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属于市本级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办字〔2019〕70号)文件精神,核定保山市发展改革委行政编制60名,二级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5人。其中:行政编制6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0人。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市发改委主要工作职责,2019年市发改委从职责履行良好、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五个方面设置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履职绩效目标分解为加强宏观经济运行调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大力增强互联互通、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更好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等多个方面。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度,市发改委收入4446.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55.66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19.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万元,其他收入为121.88万元。支出438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7.24万元,项目支出2215.11万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市发改委严格按照相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部门实际,持续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基本实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2019年,能够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单位目标任务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制定了《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对经费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开支范围、结算方式、票据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的新要求和工作实际,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财务管理办法规定实行统一管理、计划使用、逐级审批。在严格执行财政财纪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财务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支付等有关规范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落实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时发现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评判项目立项决策是否正确、项目执行是否高效、项目产出是否达标、项目效果是否明显,同时促进部门绩效管理,为政府提供财政支出绩效信息,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提供参考依据,促进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更加科学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根据《预算法》和《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委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指标情况等相关资料组织实施。

(3)自评组织过程

为加强我委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成立了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委领导任组长,二级单位负责人和各科室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委办公室。我委按照文件要求,以绩效考核的各项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整体绩效支出为内容,对各项支出的质量指标,数量指标及指标内容一一进行评价。对我委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自评,主要包括基础工作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管理等方面。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市发改委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9分。

(1)投入情况分析

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定情况。市发改委依据职能职责设立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包括职责履行良好、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具体细化分解的定性及定量绩效指标内容。市发改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设立完整准确,具体细化。

②预算配置情况。部门中期支出规划、年度履职目标编制科学,年度预算与中期规划和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基础信息完善、数据更新及时、依据真实完整;项目预算整合归类合理,目标明确,项目储备充分、完整,基本支出预算保障了部门年度正常工作目标的开展;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基本支出及时、足额。此外,整合各项工作任务,合理安排,争取一次活动同时完成多项任务,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的目标及措施。

(2)过程情况分析

①预算执行情况。本年度完成了预算数,且在时间节点内完成了支付进度。

②预算管理情况。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已制定相关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严格按照市财政局规定的时间、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

③资产管理情况。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已制定了相关资产管理制度,且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故资产管理安全性较高。

(3)产出情况分析

市发改委切实履行全市宏观经济综合管理部门职责,牵头完成了企事业单位车改,共取消参改企事业单位车辆109辆、保留车辆1194辆,安置司勤人员219人,全市40944名企事业单位参改人员公务出行通过合理方式得到保障,参改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支出节支率达11.17%。协同相关部门合力推进国企国资、财税体制、商事制度、科技体制等重点领域改革,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市实体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振。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落实的51项改革事项全面完成年度任务,全市100项经济体制改革任务进展顺利。互联互通大通道建设加速实施,昌保、腾猴等8条高速公路建设稳步推进,中心城市有轨电车项目开工建设,密班二级公路32公里示范道路基本建成通车,大瑞铁路保山境内段大柱山隧道等控制性工程取得重大突破,芒市至猴桥铁路纳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保山机场改扩建项目开工建设,腾冲机场二期改扩建项目竣工投入使用;腾冲古永变至小其培电站110千伏线路工程、500千伏腾冲猴桥变和220千伏板瓦、密支那电网联网变及中小水电汇集变电站等能源通道建设项目稳步推进。积极参与谋划推动“一线两园”建设,对外开放局面不断打破。万元总产值(GDP)能耗目标降低2.3%以上,能源消费年度新增量达20万吨标准煤。有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在全省率先制定了《保山市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竣工验收指南》,指导县(市、区)及时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切实加强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及运输环节的质量监管工作及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扎实推进粮食库存和储备粮检查、执行粮食收购政策检查、涉粮案件查办等重点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合理确定收购价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政策性用粮稻谷2.05万吨。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运作体制初步形成,基本实现市场化运行。大力实施“优质粮食”工程、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和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等项目,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基础不断夯实。完成移民安置563人,年内完成移民安置投资6524万元,占省政府下达任务的111%。在规定时间内较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4)效果情况分析

面对2019年极其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市发展改革委切实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研判分析、运行调度等工作,积极研究破解重点、难点问题,适时提出稳增长促发展的政策建议,全面履行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职责。牵头制定了年度稳增长20条政策措施,建立了经济运行重点指标监测问效制度、稳增长按月督导等工作落实机制,全力推动保山经济健康平稳发展。始终把扩大有效投资作为稳增长促跨越的“主抓手”和“发动机”,切实为保山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补齐短板、增强后劲。着力破解制约全市经济加快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圆满完成了水利水电移民开发各项工作任务。

整个绩效自评工作开展实施顺利,资金使用合理,支出及时,符合预定绩效要求。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临时性工作任务安排较多,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地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二是在日常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的衔接、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①预算编制方面

一是深化预算编制管理,对预算编制进行进一步的精细化管理。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进行预算的编制,包括对上年结余、本年追加,根据年度工作需要,按照年初预算编制方法,进行经费类款项三级的预算编制,作为年度预算控制和执行的依据,并作为对各科室、部门预算管理情况的考核依据。

二是遵循预算编制口径的一贯性及可比性。预算编制切合实际工作经费需要,尽可能地减少经费使用用途的调整,同时提高经费调整的合理性。

三是按照经费支出性质、范围和使用内容进行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划分,项级预算科目按照费用支出事项相应的科目进行归集,确实无法归集在项级预算科目内的非经常性经费支出、小额的经费支出,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中归集,以合理的控制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的预算范围和内容。

②预算执行方面

一是加强财务管理和审核工作,做到专款专用。

二是深化预算控制层级,严格按照预算的“类款项”进行经费控制,真实准确的进行财务核算,杜绝或控制经费科目的超支现象及核算工作的相互串户现象。

三是加强财务分析,通过全面、系统、深入的财务分析,及时通报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预算管理中的问题,以便及时采取预警、调整、纠偏方式进行完善。

③财务核算方面

一是加强财务核算工作,严格按照预算口径进行经费支出核算,确保预算口径和核算口径一致,便于预算的执行和预算分析工作的开展。

二是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制度进行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核算;项目支出按照各项目进行单独核算;经费支出严格按照收付实现制进行核算,设置资产基金和净资产进行核算,以真实、准确的反映经费支出和资产负债情况。

6.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加强领导,确保资金安全

委领导高度重视,在部门预算的申报、资金的下达、部门预算的执行及项目后期的绩效评价过程中,凡属于大笔支出的事项均通过委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特别是在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高度重视预算的执行及执行过程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②厉行节约,严控行政成本

认真组织学习了国家省市相关文件政策,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宣传学习和财务审核审批程序的规范,机关干部能基本熟悉和领会相关文件精神,真正地做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控行政成本。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730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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