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3-0-/2020-0923009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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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水库移民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监督、管理、协调、指导;负责组织全市水利水电工程实物指标调查细则、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移民安置规划编制、审查;负责水库移民扶持人口申报、管理和扶持;负责水库移民项目核准、管理、验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移民资金、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配合开展移民安置工作验收;做好库区、安置区社会稳定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2019年机构情况有变动,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28号),将原保山市人民政府直属的保山市移民开发局交由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将原保山市移民开发局更名为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副处级。批复内设6个正科级机构,即:综合科、规划科、安置管理科、后期扶持科、财务科、信访科。事业编制15名,其中主任1名(副处级),副主任2名(正科级),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7名(6正1副)。现实有15人(含工勤人员1名),公务用车编制数为1辆,实有1辆。
3.人员情况。
由于机构改革及职务晋升。2019年末,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有在职职工15人,2019年4月调出1人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月调出1人到市人民政府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12月从龙陵县人社局调入1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按期完成年度移民搬迁安置任务。
2019年保山市全力抓好小湾水电站移民安置各项工作落实,同时积极做好龙川江流域和槟榔江流域新建、在建中型水电站移民安置各项工作,做好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实施管理工作。我市2019年实际完成移民安置人数为563人,占省级下达年度完成移民搬迁安置563人任务的100%;其中:水电移民搬迁安置509人(大平田水电站)、水利移民搬迁安置54人(小地方水库)。
2.按期完成年度移民投资任务。
2019年,结合年度工作计划,我市合计完成水利水电项目移民投资6524万元,占省级下达年度完成移民投资5870万元的111%;其中:水电移民投资5253万元(小湾水电站1375万元、三岔河水电站1076万元、大平田水电站2209万元、腾龙桥一级电站593万元),水利移民投资1271万元(保山市小地方水库615万元、昌宁县立新水库456万元、龙陵县勐堆水库200万元)。
3.按要求完成移民搬迁安置项目前期工作。
2019年,我市完成隆阳区阿贡田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审批工作,以《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隆阳区阿贡田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保发改农经〔2019〕189号)文件进行了批复;完成隆阳区阿贡田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审核工作,以《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隆阳区阿贡田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核的意见》(保搬发〔2019〕52号)文件进行了批复;完成隆阳区阿贡田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编制审核工作,以《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隆阳区阿贡田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审核的意见》(保发改农经〔2019〕249号)文件进行了批复;完成保山坝灌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实物调查工作细则编制、上报和审查工作,待省搬迁安置办公室审批后作为“封库令”下达的依据。
4.严格履行项目变更程序,按时完成项目设计变更等相关工作。
完成小湾水电站8个移民安置点设计变更报告编制上报工作,待省搬迁安置办公室审查批复;完成小湾水电站隆阳区长宝水库设计变更工作,已得到省搬迁安置办公室批复;审核批复三岔河水电站蔡家寨等7个移民安置点变更初步设计报告;完成腾龙桥一级水电站腾冲市老龙安桥淹没公路复建工程设计变更工作和腾冲市腾龙糖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补偿单价设计变更工作。
5.做好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收尾和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按计划及时规范开展移民搬迁安置验收工作,完成移民搬迁安置验收任务。
(1)启动小湾水电站移民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清理工作,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成小湾水电站隆阳区善德桥检测加固维修上报审批工作,争取到补助资金187万元;
(2)开展三岔河水电站移民项目竣工结算、资金清理和审计工作,适时组织竣工验收;
(3)完成腾龙桥一级水电站腾冲市曼磊桥道路改复建工程、龙安桥道路改复建工程审计、验收、移交工作;
(4)完成腾冲市花园水库下闸蓄水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县级自验和市级终验工作,完成竣工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县级自验和市级初验工作,待上报省搬迁安置办公室进行终验;完成施甸县红谷田水库下闸蓄水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县级自验和市级终验工作,完成竣工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县级自验和市级初验工作,待施甸县完成存在问题整改后上报省搬迁安置办公室进行终验;完成昌宁县立新水库围堰截流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县级自验工作,待完善相关报件后组织市级终验。
6.认真落实后期扶持政策。围绕水库移民脱贫解困,认真开展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推进安置区完善基础设施和移民增收致富。
(1)我市移民后期扶持人口为37251人,2019年认真落实后期扶持政策,按规定时限上报年度农村移民后期扶持新增人口核定登记,2019年1月完成2018年新增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2755人;完成2019年新增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零报告”。按规定全面准确完成年度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复核、动态管理工作,上半年共核减后期扶持人口81人。及时拨付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2235.06万元,兑付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资金1561.86万元。
(2)2019年度我办按时完成后期扶持项目年度计划审批及上报备案工作;完成50个后期扶持项目方案编制及审查审批工作。2019年实施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74个,完成项目实施60个,项目完成率81.08%,完成移民专项资金投资7275.01万元。完成市级移民新村隆阳区瓦房乡徐掌村大桥河移民新村提升改造项目的实施。
(3)隆阳区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项目规划安置任务989户3335人,规划总投资13340万元,其中:进城安置641户2501人,集镇安置301户758人,中心村规划安置47户76人。现已完成进城购房安置579户2233人,集镇安置145户449人,中心村完成安置13户40人,占规划任务数的81.6%;完成项目投资12765.126万元,完成总投资的95.6%。
(4)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各项政策,将库区和安置区移民安置和发展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统筹安排,在“十三五”规划编制及扶贫攻坚方案编制过程中,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整合各类项目资金,重点支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推动移民安置与后续产业协调发展。2019年全市实施整合资金项目12个,整合其他部门、龙头企业、乡镇及移民资金546.95万元。
(5)配合监测评估机构完成隆阳区2019年省级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完成昌宁县2019年市级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按要求完成后期扶持信息系统数据稽核工作。完成350人大中型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区职业技术培训工作。按要求申报每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2018年度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绩效评价(自评)工作。按时填报2018年、2019年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和资金情况统计表。
7.切实维护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
落实信访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职责,依法及时妥善处理移民来信来访,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机制,做好重要时段信访值班和“零报告”工作。
2019年,我办紧紧围绕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政治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两个维护”贯穿信访工作始终,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问题化解、源头治理和机制体制创新,全面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打造更高水平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强化移民综治维稳和平安库区建设体系,完善移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着力解决影响移民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切实维护移民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化解和管控移民稳定风险,不断提升平安库区建设水平,实现移民工作和谐稳定的环境。2019年全市移民系统共收到来信6件,来访5件15人次,网上信访件4件,办结率达100%。切实维护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和广大移民群众的正当合法权益。加强统筹协调,精心安排部署,全力做好全国、全省、全市“两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及澳门回归祖国20周年,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等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节点期间信访工作。
8.落实移民维稳工作主体责任,深化“平安库区”创建,积极开展移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分析研判及预警工作,完善移民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移民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和谐稳定。
一是加大排查,及时处理信访案件。在信访工作中,建立经常排查机制,对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一旦发现苗头,及时向领导汇报,积极协调各部门进行专项治理,切实把信访案件解决在萌芽状态。查处疑难信访案件,坚持对问题敏锐洞查、见微知著、深查到底。既有敢打硬仗的决心和信心,又有深入扎实的工作作风;既坚持深入查清问题,又坚持深层次地解决问题。2019年共开展了两轮信访积案排查和化解工作,共排查出信访2件,通过包案化解工作,信访案件已办结,办结率100%。
二是加大扶持,推动“平安库区”、“美丽家园”建设。把移民工作的重点放在扶持发展生产、增加移民群众收入上来,一方面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积极扶持和引导群众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强化移民技术培训,着力培育一批懂科技、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移民。不断探索适合移民生产开发、增收致富的新路子,提高移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从根本上解决好移民问题,维护社会稳定。2019年共核拨县(市、区)搬迁安置办公室维稳经费500万元,对有效解决移民信访问题给予了经费保障。
三是建立移民法律服务工作机制。成立了保山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法律服务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各移民法律服务工作站开展大中型水利水电移民基础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专项扶持、人民调解、法律宣传教育、法律顾问服务工作。五县(市、区)都相应成立了办公室,法律服务工作落到实处。积极争取法律援助经费,依法开展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和法治文化创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移民安置区的社会和谐稳定,帮助移民强化法治观念,引导移民通过合法途径反映问题和诉求,营造移民群众人人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四是实行移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报告制度。全年共报工作月报12份、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排查登记表12份、全省移民重大不稳定问题12份、维稳信访形势分析研判报告4次、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简报)、国家信访局(情况交流)即“两刊”信息4份、维稳工作总结及开展平安库区创建工作总结4份。重点时段“零报告”制度,完善基础台账,定期收集和上报移民信访工作报表,密切掌握移民信访工作动态,增强工作的针对性。
9.加强移民工作组织领导
一年来,保山市委、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全省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奔小康”移民工作目标,切实加强对移民工作的领导,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压实责任,把移民工作当作事关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做到移民工作与全市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1)切实把移民工作列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把移民工作纳入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政府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年内2次将移民搬迁安置和水库移民稳定工作纳入市政府专题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认真落实移民工作责任,将移民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综合考核范围进行考核,年初与各5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移民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分解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氛围。
(2)加大对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支持力度,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3)严格执行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根据省财政厅、省搬迁安置办后期扶持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下达情况,及时提出资金分配方案,会同财政部门及时将资金拨付各县(市、区)财政,加强资金监管力度,确保资金发挥效益,不存在截留、滞留、挤占、挪用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专项资金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确保全年本辖区内各级移民管理机构人员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874,375.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74,375.3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12,021.67元,增长2.98%,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度收入3,374,375.37元,与2018年3,262,353.70元相比增加112,021.67元,增3.43%,原因是职工工资福利奖金增加102,843.39元;增加后期扶持项目监测评估费146,000.00元;减少大中型水库移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126,000.00元。
2.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收入500,000.00元,与2018年500,000.00元相比增0元,增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874,375.37元。其中:基本支出2,962,524.77元,占总支出的76.46%;项目支出911,850.60元,占总支出的23.5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12,021.67元,增长2.98%,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增加综合考核奖支出60,288.00元;增加中央移民扶持基金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费146,000.00元;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30,747.92元;减少大中型水库移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126,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62,524.7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171.07元,增长3.50%,主要原因是年终考核为良好增加职工综合考核奖金支出60,288.00元;增加调出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354.4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11,850.6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850.60元,增长1.32%,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央移民扶持基金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费146,000.00元,减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经费8,149.40元,减少大中型水库移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126,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74,375.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09%。与上年对比增加112,021.67元,增长3.43%,主要原因是年终考核为良好增加职工综合考核奖金支出60,288.00元;增加调出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354.40元;增加行政单位医疗补助支出153,781.24元;人员调出减少工资福利支出68,852.00元;增加职工调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354.40元;增加中央移民扶持基金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费146,000.00元,减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经费8,149.40元,减少大中型水库移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126,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3,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1%。主要用于年终职工综合考核奖金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5,211.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200.00元;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0,656.8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354.4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3,781.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98,506.6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5,274.6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6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公务员住房补贴3,63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4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3%。主要用于中央移民扶持基金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费146,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562,352.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94%。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支出625,111.00元;职工津贴补贴开支879,987.00元,职工奖金411,508.00元;残疾人保障金及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支出31,409.00元;职工尿检费支出1,320.00元;办公费支出31,572.41元;差旅费支出34,881.00元;公务用车支出为35,000.00元;公务接待费为12,914.00元,会议费支出2,660.00元;培训费支出36,719.00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2,200.00元;工会经费支出24,646.87元,公务交通补贴162,850.00元;2019年中央移民扶持基金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费支出146,000.00元,第二批跨省际库区基金移民职业培训支出500,000.00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经费91,850.60元,大中型水库移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174000.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7,000.00元,支出决算为47,090.00元,完成预算的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000.00元,完成预算的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090.00元,完成预算的1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费用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2,214.84元,增长4.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997.16元,下降10.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212.00元,增长105.6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五县区搬迁办工作人员全部更换,加强工作业务对接产生接待餐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000.00元,占74.33%;公务接待费支出12,090.00元,占25.6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0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09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0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2,910.0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6.68元,增长0.15%,主要原因是政府财务制度改革财务人员到省外参加政府会计制度培训,后扶工作人员到省外参加移民资金业务技能培训及不忘初心教育购买教材书刊增加培训费支出。其中:行政单位0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单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26,350.18元;印刷费支出1,516.00元;差旅费支出34,881.00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为35,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2,090.00,会议费支出2,660.00元;培训费支出36,719.00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2,200.00元;工会经费支出24,646.87元,公务交通补贴162,8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2,925,944.95元,其中,流动资产0.01元,固定资产514,379.51元(固定资产原值为1,142,241.00元,累计折旧为627,861.4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2,411,565.43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9,662,813.1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0元,固定资产增加268,320.6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2,411,565.43元比2018年112,342,699.25元减少109,931,133.82元,减98%。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925944.95 | 0.01 | 514379.51 | 514379.51 | 2411565.43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1.项目名称: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为推进我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确保年度移民工作正常开展和各项目标管理任务完成。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的通知》(财企〔2006〕20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及相关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8号)中关于:“移民工作机构工作经费应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的规定,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经费,由财政拨付到我单位零余额户,开展工作产生费用后按程序报销。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①前期准备。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改委财务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各项目科室为成员。
②组织过程。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经费,围绕2019年预算制定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经费绩效目标,组织各项目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经费的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预算项目资金91,850.60元,实际到位资金91,850.6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由财政拨付到单位零余额户,开展工作产生费用后按程序报销。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根据2019年决算报表反映,2019年市搬迁办项目资金91,850.60元。其中:财政拨款91,850.60元。项目总支出91,850.60元。当年预算执行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有效促进移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二是移民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得到改善。三是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实现和谐稳定。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移民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梳理检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经费服务满意度达100%。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市发展改革委将于9月23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一是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二是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三是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②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一是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二是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三是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四是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完成内容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1.项目名称:大中型水库移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用
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社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保政办发〔2016〕46号)要求,行政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评估评审等技术性服务活动,逐步以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一律由行政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我办纳入市级投资审批事项为7项,其中:审批类事项1项,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核准类事项6项,为实物指标调查细则审批、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审查、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审查、移民安置项目核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及移民项目验收。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①前期准备。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改委财务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各项目科室为成员。
②组织过程。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大中型水库移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用工作经费,围绕2019年预算制定的大中型水库移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用实施工作经费绩效目标,组织各项目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大中型水库移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用工作经费的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预算项目资金174,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74,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由财政拨付到单位零余额户,开展工作产生费用后按程序报销。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2019年决算报表反映,2019年市搬迁办项目资金174,0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174,000.00元。项目总支出174,000.00元。完成当年预算执行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一是有效促进移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二是移民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得到改善。三是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实现和谐稳定。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移民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梳理检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经费服务满意度达100%。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市发展改革委将于9月23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一是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二是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三是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②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一是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二是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三是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四是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完成内容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1.项目名称:2019年第二批跨省际库区基金
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培训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企〔2014〕226号)要求,我办根据工作实际,在保山市昌宁县、施甸县开展了2019年大中型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区职业技术培训工作。项目总支出500,000.00元,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培训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主要用于培训场所、设备租赁费;聘请培训师资、教材购置(编印)费用;委托有关专业机构、中介组织开展培训的费用;其它与培训有关的必要费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①前期准备。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改委财务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各项目科室为成员。
②组织过程。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2019年第二批跨省际库区基金项目绩效使用目标,组织各项目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了昌宁县、施甸县大中型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区职业技术培训工作的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预算项目资金5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由财政拨付到单位零余额户,开展工作产生费用后按程序报销。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2019年决算报表反映,2019年市搬迁办项目资金500,0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500,000.00元。项目总支出500,000.00元。完成当年预算执行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一是有效促进移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二是移民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得到改善。三是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实现和谐稳定。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移民群众满意度达到90%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梳理检查,保山市2019年度大中型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区职业技术培训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参加培训的354名移民学员有345人参加资格鉴定考试,有343人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获证率98%。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市发展改革委将于9月23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一是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二是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三是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②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一是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二是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三是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四是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完成内容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1.项目名称:2019年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为支持我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根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6〕29号)《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云财农〔2017〕275号)和《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的通知》(云财农〔2018〕266号)的文件要求,市搬迁办对昌宁县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建档立卡贫困移民家庭收入、生产生活水平情况进行检测评估。市财政局拨付市搬迁办2019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工作经费146,000.00元到零余额户,由市搬迁办开展工作产生费用后按程序报销。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①前期准备。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改委财务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各项目科室为成员。
②组织过程。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2019年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绩效目标,组织各项目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了对昌宁县后期扶持相关工作监测情况的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预算项目资金146,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46,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由财政拨付到单位零余额户,开展工作产生费用后按程序报销。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2019年决算报表反映,2019年市搬迁办项目资金146,0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146,000.00元。项目总支出146,000.00元。完成当年预算执行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一是后期扶持规划的实施有效促进了移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二是通过监测后期扶持基金、库区基金及其他各类后期扶持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改善了移民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三是进一步了解了建档立卡贫困移民家庭收入、生产生活水平促进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实现和谐稳定。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经对移民安置区库区满意度调查,移民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梳理检查,对移民安置区库区满意度调查,移民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市发展改革委将于9月23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一是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二是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三是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②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一是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二是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三是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四是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完成内容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2019年机构情况有变动,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28号)的文件要求,将原保山市人民政府直属的保山市移民开发局交由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将原保山市移民开发局更名为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副处级。批复内设6个正科级机构,即:综合科、规划科、安置管理科、后期扶持科、财务科、信访科。事业编制15名,其中主任1名(副处级),副主任2名(正科级),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7名(6正1副)。现实有15人(含工勤人员1名),公务用车编制数为1辆,实有1辆。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我办按照部门绩效目标,通过强化项目立项管理、项目实施管理、项目绩效考核、资金使用管理等,明确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预期、执行结果。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年度总收入3,874,375.37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人员经费收入2,619,614.69元;商品和服务收入342,910.08元;项目收入911,850.60元。本年总支出3,874,375.37元,其中:基本支出2,962,524.77元;项目支出911,850.60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613,765.6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2,910.0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49.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65,850.60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500,000.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办根据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实施方案,资产管理办法等,全面涵盖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同时根据保山市有关经费使用规定,及时转发和制定全办因公出访、公务差旅、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外事接待及内部控制、绩效管理等有关规定。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资金使用情况、管理情况、绩效表现情况的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2019年保山市全力抓好小湾水电站移民安置各项工作落实,同时积极做好龙川江流域和槟榔江流域新建、在建中型水电站移民安置各项工作,做好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实施管理工作。我市2019年实际完成移民安置人数为563人,占省级下达年度完成移民搬迁安置563人任务的100%;其中:水电移民搬迁安置509人(大平田水电站)、水利移民搬迁安置54人(小地方水库)。合计完成水利水电项目移民投资6524万元,占省级下达年度完成移民投资5870万元的111%;其中:水电移民投资5253万元(小湾水电站1375万元、三岔河水电站1076万元、大平田水电站2209万元、腾龙桥一级电站593万元),水利移民投资1271万元(保山市小地方水库615万元、昌宁县立新水库456万元、龙陵县勐堆水库200万元)。
我市移民后期扶持人口为37251人,认真严格落实了后期扶持政策,按规定时限上报了年度农村移民后期扶持新增人口核定登记,2019年1月完成2018年新增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2755人;完成2019年新增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零报告”。按规定全面准确完成年度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复核、动态管理工作,上半年共核减后期扶持人口81人。及时拨付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2235.06万元,兑付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资金1561.86万元。移民生产生活得到保障,保证了社会稳定,提高了受益群众满意度。
(3)自评组织过程
我办自收到(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预决算公开工作考核实施细则》)(保财监〔2020〕7号)以后,领导高度重视,安排财务科牵头,后扶科、安置科配合,组成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组开展工作。自评过程中,严格按确定的绩效自评项目开展自评工作并认真编写完成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①本单位2019年年末实际在职人员为15人,核定的在职人数为15人,实际在职人员数占核定的编制数的比率为93%。
②“三公经费”情况: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67,000.00元,实际决算总额47,090.00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符合评价标准要求。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2,090.00元。
③基本支出足额保障:基本支出2,962,524.77元,占总收入的76%,保障日常支出。
④确保重点支出安排:2019年项目支出911,850.60元,占总支出24%,确保完成移民搬迁安置任务、后期扶持政策落实等重点工作。
(2)过程情况分析
我办在经费支出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从严控制支出,既考虑工作实际需要,又考虑财力情况,实现预算资金统筹安排,综合平衡。
(3)产出情况分析
2019年部门预算根据单位职能、任务和发展目标,按工作计划完成了各项工作。
(4)效果情况分析
我办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移民资金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从严把好计划编制、资金管理、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四关”,实施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基本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较好地保证了财务开支和资金使用的合规、合法,安全有效。
综合评价:我版通过严格执行资金核算、日常报销、会计监督、资金管理等财务制度,全面完成了绩效考核任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为“优”。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的问题:职责履行任务及目标还不完善。在绩效考评指标的设计上,部分指标缺乏可行分析测评,绩效指标体系有待完善。
改进措施:一是严格遵守财经法规编制资金使用计划从严控制支出。二是要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三是明确各自绩效责任,建立绩效关联机制,使绩效工作取得相关数据的具有可考核、可衡量的指标,为单位资金绩效考核指标打好工作基础。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部门做到了预算编制科学有效,基本支出足额保障,资金使用有措施有保障。办内相关科室针对各项目结合实际工作进度,认真总结经验,为下一年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提供基础。因此自评等级为优。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建章立制,从制度上规范经费支出。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市搬迁办结合实际,狠抓落实,严控各种预算外支出。二是在日常工作中,市搬迁办严格接待费用开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费用专项管理机制,简化接待工作,严控公务接待费用。三是强化监管,做到防控共建。市搬迁办严格经费支出管理,强化监管,狠抓落实,进一步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政效能,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批报手续,按照要求及时将财政拨款经费预决算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