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03-0-/2021-0926003 发布机构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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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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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牵头组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与国家、省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受理市级重大专项规划和县(市、区)跨区域规划的立项申请,指导和衔接县(市、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监测预警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牵头研究经济和社会发展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全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4.负责研究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参与拟订财政、土地等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牵头研究全市财经领域重大问题,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综合协调、督促落实全市财经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5.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推动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

6.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建议,并牵头推进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保山主动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等国家战略的规划和政策。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保山市参与国际、国内区域合作项目的协调指导工作,拟订参与国际、国内区域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牵头贯彻执行国家、省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7.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省和市投资及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对市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安排中央、省分配的及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重大项目。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按权限审核或上报涉外重大项目。指导上报和协助管理国外贷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8.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穷”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9.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计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10.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综合管理,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11.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按照规定权限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12.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参与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推进社会事业的发展政策草案。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3.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权限范围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批、移民政策的审定。

14.组织起草价格规范性文件草案,贯彻落实省级相关收费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价格和收费改革调整方案以及管理范围、原则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参与重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关价格建议。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监督管理及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

15.拟订价格调控和监管的政策措施。负责价格运行分析,监测分析价格总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专项价格,建立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监测,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管理、价格认定监管和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16.负责按照“数字云南”发展规划部署,组织协调推进“数字保山”建设的工作落实。

17.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保山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8.负责市级粮食、棉花、食糖等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市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市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19.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市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投资项目。

20.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21.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落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协调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管理和粮食信贷、税收、财务的相关政策。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2.统一领导和管理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2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力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强化经济运行调度。围绕全年经济发展目标,统筹做好GDP基础指标研判分析、预警通报和协调调度,适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全力稳住经济基本盘。预计全年生产总值可突破千亿元大关、增长5.00%左右,但未能完成人代会确定目标。二是谋划推动重大政策落地。积极应对疫情冲击和经济下行压力,报请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稳定全市经济运行15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10条等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六稳”“六保”各项工作,助力全面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最大程度对冲不利影响。三是决战决胜“十三五”收官大考。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系统评估“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找准短板弱项,报请市委、市政府出台《加快补齐全面小康短板行动计划》,牵头狠抓落实,确保“十三五”圆满收官。四是科学谋划“十四五”发展。准确把握市情新内涵,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对保山的工作要求,编制完成“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代市委高质量起草“十四五”规划建议,正在全力编制“十四五”规划纲要,聚力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新格局。

2.突出项目带动扩大有效投资。一是抓牢投资增长。认真梳理年度新开工重大项目清单,协助开展重大项目建设专项巡察,落实5,000.00万元项目前期经费,优化投资审批服务,强化投资调度,推动重大项目复工开工、入库入统,全力保持投资平稳增长。预计全年投资总量可突破千亿元大关、增长5.00%左右,但未能完成人代会确定目标。二是抓好项目推进。全力推动永昌、弥昌、昌链及泸腾、黄龙二级公路等一批重点项目列入省“双十”重大工程、县域高速公路“互联互通”重点工程加快实施,积极争取大瑞铁路小永货运站至工贸园区铁路专用线列入国家和省建设清单、保山和腾冲机场改扩建工程可研报告获得省级批复。加快推进中型水库、高标准农田、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重点项目建设,保山坝灌区工程年内顺利实现开工建设。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要求,牵头推进市传染病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组织实施重症患者诊治、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能力提升工程,积极推动教育、卫生等社会民生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全面开工建设。三是抓实争资争项。紧抓国家各项政策机遇“窗口期”,上下联动、左右协同谋项目、推项目,争取到位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13.80亿元,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项目23个、资金73.00亿元,获抗疫特别国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项目7个、资金7.30亿元。

3.聚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一是深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聚力谋划加快构建保山现代产业体系的方法和路径,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牵头起草《保山市各类开发区优化提升实施方案》,着力构筑定位清晰、优势互补、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园区发展新格局。全力争取腾冲银杏产业园入选第二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名单。二是扎实推进重点产业发展。做好硅基产业强链、补链文章,健全完善保障工业聚集化发展用电价格机制,全力争取保山隆基项目用电纳入省人民政府利用弃水电量发展绿色水电硅支持范围,落实到位隆基三期10GW单晶硅棒项目地方专项债券资金2.18亿元,推动通威4万吨高纯晶硅绿色能源项目顺利开工。三是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牵头起草《数字保山“十四五”规划》《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等规划方案,谋划储备新基建项目160个,梳理上报省级重点项目22个。牵头推动与阿里云、云南能投等重点企业合作发展数字经济,促进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重点产业、“三张牌”加快融合发展。

4.统筹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一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制定《加快五美建设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及《美丽坝区建设导则》《美丽集镇评价办法》,协力推进万亩生态观光农业园、腾冲荷花湾、司莫拉、潞江坝等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二是高标准创建“美丽县城”和“特色小镇”。牵头筹备全省和全市美丽县城建设现场会,助力腾冲、昌宁成功创建“云南省美丽县城(第一批)”,分获省级奖补资金1.00亿元。围绕2020年争创1个全省美丽县城、1个省级示范小镇的工作目标,聚焦短板、聚焦项目,全力指导和服务施甸、龙陵创建全省“美丽县城”,“一镇一策”稳步推进银杏小镇、科学家小镇、司莫拉幸福佤乡等特色小镇创建。三是统筹推进西部大开发各项工作。牵头起草《贯彻落实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工作方案》《保山市特殊类型地区振兴规划研究报告》,组织申报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工程,全力指导腾冲经开区申报国家级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

5.着力推动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一是电力体制改革持续深化。稳步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协调推动省电力配售公司、保山电力公司、保山工贸园区配售电公司与保山隆基签订四方供电协议及委托购电协议,促进电力保障和消纳。积极推动市政府与省能投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牵头推进市能源发展公司改革重组。二是重点领域改革成效明显。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投资项目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公务用车改革成果持续巩固,工程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全市195家行业协会商会完成脱钩改革。牵头落实的17项年度改革任务取得预期成效,协同推进的98项经济体制改革任务进展顺利。三是信用保山建设迈出坚实步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取得“3首家4第一”的好成绩。即:首家解决信用工作机构和人员、首家建成共享平台、首家信用网站县级全覆盖,信用归集数据全省第一、向省推送数据全省第一、全省信用工作考核第一、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排名全省第一。四是开放合作取得新进展。牵头起草《关于把保山建设成为滇西辐射中心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滇西辐射中心建设。全力服务中缅猴桥—甘拜地跨境经济合作区及跨境多式联运物流项目建设,稳步推进腾密高速、芒市至腾冲至猴桥铁路前期工作,助力大通道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6.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全面落实保供稳价政策措施,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6,388.00万元,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认真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新增地方储备粮规模0.75万吨,完成秋粮收购2.1万吨,轮换储备粮0.96万吨,建成应急供应网点110个,有效保障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完成救灾物资管理职能转接,健全完善应急物质保障预案,提升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能力。二是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有序推进。全面启动18家重点高耗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积极争取中心城市、县城、重点集镇垃圾污水处理项目纳入国家和省新增专项债券储备目录。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节能降耗指标可完成省下达任务。三是全力奋战脱贫攻坚。累计争取国家和省补助资金41.70亿元,牵头推动全市建档立卡搬迁对象16688套安置房全部竣工、72169人全部搬迁入住,拆旧率、复垦复绿率均达到100.00%。用心用力抓好挂包帮扶,扭住存量贫困人口脱贫清零、问题排查整改、脱贫成效巩固提升等重点任务,持续投入人财物,协助施甸县太平镇兴华村、大坪子村、蒋家村如期实现整体脱贫退出目标。

7.抓实移民搬迁安置。年内完成搬迁安置投资3,277.42万元占任务数2,900.00万元的113.00%,完成移民搬迁安置250人占任务数244人的102.00%。一是全力推进保山坝灌区移民搬迁安置前期工作,10月份已获批可研阶段移民安置规划,正在编制初设阶段移民安置规划。二是推进隆阳区阿贡田水库枢纽区征地补偿补助工作,推进保山小地方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及改复建工程建设,推进龙陵县勐堆水库征占土地补偿补助、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工作,推进昌宁县立新水库征占土地补偿补助、红土料场临时用地及附着物补偿工作。三是推进小湾水电站扫尾工作:组织开展移民项目、移民资金清理,推进移民安置设计变更工作;组织开展移民技术培训;完成善德桥检测维修加固工程及自验工作;组织编制了隆阳区长宝水库工程设计变更报告,待上级审批;完成昌宁县“七一”渠防渗加固,湾甸移民安置点农贸市场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防洪度汛工作。四是推进大平田水电站移民搬迁安置及改复建工程建设,推进槟榔江三岔河水电站环保工程建设,完成腾龙桥一级水电站移民技术培训和道路改复建工作。

8.全力推进移民后期扶持。一是完成对全市37251人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工作。二是开展精准扶贫,全市895户2414人大中型水库建档立卡移民全部退出贫困户序列,实现100%脱贫。三是按照省拨付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到位情况,共拨付县(市、区)资金10,624.06万元。四是全市2020年批复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项目年度计划44项,总投资12,047.00万元,其中:后期扶持专项资金9,353.00万元,受益移民村组53个,受益移民人口14895人。五是年内计划批复2020年补充计划项目15个,总投资3,267.35万元,其中:后期扶持资金2,802.90万元;计划批复2021年年度计划项目38个,总投资17,861.58万元,其中:移民专项资金12,969.42万元,目前项目已全部审批完成。六是推进隆阳区避险解困项目验收工作,项目已竣工正在开展资料收集及项目审计工作,预计年内完成区级、市级验收。七是完成2019年龙陵县省级后期扶持工作稽查整改。八是组织开展2020年后期扶持职业教育招生工作,被录取移民学生39人。九是组织完成全市54个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市级验收工作,目前已有51个项目通过市级验收。十是完成2020年省级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项目竞争立项工作,全市2020年申报竞争立项项目5个,获得省办同意立项4个,争取后期扶持资金2,650.00万元;完成2021年省级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项目竞争立项工作,全市2021年申报竞争立项项目6个,总投资12,677.32万元,计划争取后期扶持资金6,653.59万元。十一是完成2020年后期扶持中央资金绩效评价,2019后期扶持中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十二是组织开展我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完成第三方编制单位招投标并开展规划编制,11月底前完成各县(市、区)规划编制并报市办进行审查,12月底前完成规划修改并上报市人民政府,2021年3月底前完成市级规划汇编并报省搬迁安置办公室。

9.维护库区移民安置区社会和谐稳定。2020年,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以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和“法治信访”为目标,坚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着力从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下功夫,不断深化信访制度改革,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秩序。全市搬迁安置系统共收到来信来电3件,来访46件88人次。全力化解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矛盾纠纷,有力维护库区移民安置区社会和谐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2.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4人。其中:行政编制6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1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69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130,931,756.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811,175.76元,占总收入的99.9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0,580.99元,占总收入的0.09%。与上年对比增加91,701,012.37元,增加233.75%,主要原因为增加了水电站移民安置资金100,500,000.00元,减少交通枢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等交通运输经费2,755,336.00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00,000.00元、防灾救灾专项经费600,000.00元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131,356,612.32元。其中:基本支出18,735,310.25元,占总支出的14.26%;项目支出112,621,302.07元,占总支出的85.7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86,577,724.83元,增长193.34%,主要原因为增加了水电站移民安置资金支出100,500,000.00元,减少交通枢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等交通运输经费2,755,336.00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00,000.00元、防灾救灾专项经费600,000.00元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735,310.2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672,438.78元,下降13.55%,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减少分别为:基本工资502,845.00元,津贴补贴608,361.69元,奖金729,085.16元,抚血金447,777.2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3,734.8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648.45元,离休费258,504.00元,退休费34,338.40元和医疗费29,016.60元。公用经费增加31,772.19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607,790.18元,占基本支出的88.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127,520.07元,占基本支出的11.36%,人均支出28,750.2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2,621,302.0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9,514,853.36元,增加387.40%,主要原因为增加了水电站移民安置资金支出100,500,000.00元,减少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00,000.00元、防灾救灾专项经费600,000.00元等,粮油物资储备支出较去年减少了5,411,182.1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拨公益2,300.00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经费1,650,000.00元、“十四五”规编纲要及集群规划编制经费2,539,300.00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经费40,000.00元、保山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评估经费项目81,900.00元、发改经费、产业领军人才培养经费760,000.00元、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173,000.00元、永昌书院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00,000.00元、产业建设领军人才培养经费1,080,000.00元、2019年第一批省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省级任务经费87,600.00元、粮食部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省级任务经费45,300.00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789,383.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7%。与上年对比增加93,299,217.38元,增加248.72%,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增加了水电站移民安置资金支出100,500,000.00元,减少了交通枢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等交通运输经费2,755,336.00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412,417.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7%。主要用于发展与改革事务20,314,792.35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2,753,569.40元,事业运行314,774.88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071,165.51元,物价管理60,000.00元,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000,000.00元;组织事务支出1,080,000.00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32,908.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74,699.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51,476.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86,984.9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6,238.06元 ;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56,479.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12,758.29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767.2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26,954.4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1,6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1,69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6%。主要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支出1,000,000.0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03,614,097.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2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314,097.06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1,300,000.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4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主要用于其他粮油事务支出800,000.00元,储备粮油补贴支出610,000.00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0,165.90元,支出决算为266,669.48元,完成预算的72.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9,432.79元,完成预算的79.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7,236.69元,完成预算的54.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1.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厉行节约,确保每年的“三公经费”预算在上年的基础是压缩5%以上。

2.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范围,公务接待方面接待次数和人员与上年相比大幅度减少。

3.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报销制度,对不完整、不规范、超标准的“三公经费”一律不得报销。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01,076.96元,下降42.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78,8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6,853.65元,下降29.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5,423.31元,下降38.2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1.本年度受疫情影响我单位相比上年减少了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8,800.00元;

2.本年度严格控制公车的使用,减少了不必要的支出,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得到减少;

3.受疫情影响,更多的工作交流换成了网络培训等形式,减少了接待的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9,432.79元,占78.54%;公务接待费支出57,236.69元,占21.4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度我单位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9,432.7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本年度我单位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9,432.7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外出公务特别是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督导所需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7,236.69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7,236.6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友邻州发改委、县区发改局及相关单位、招商引资企业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7,520.0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772.19元,增长1.52%,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合并增加了开支导致我单位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都得到了增加。其中:行政单位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03,348.1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510.39元,增长2.88%,主要原因为差旅费较去年增加105,686.49元,培训费减少了15,980.00元,委托业务费减少了11,100.00元,工会经费减少15,315.5元,印刷费减少了11,773.00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4,171.8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738.20元,减少5.46%,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受疫情影响减少了差旅费的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等。分别为:办公费208,393.76元;印刷费15,629.70元;水费14,375.50元;电费21,312.00元;邮电费23,629.99元;差旅费158,649.49元;维修(护)费15,220.00元;会议费10,473.00元;培训费15,980.00元;公务接待费22,358.00元;劳务费150,228.56元;委托业务费19,900.00元;工会经费210,771.0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788.03元;其他交通费972,66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8,495.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产总额26,179,500.37元,其中,流动资产3,468,590.71元,固定资产18,984,607.4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145,596.84元,其他资产1,580,705.41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513,678.6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75,148.9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6,179,500.37

3,468,590.71

18,984,607.41

8,574,005.67

0.00

0.00

10,410,601.74

0.00

0.00

2,145,596.84

1,580,705.4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52,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5,3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46,89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72,2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51%。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拨公益性岗位。

2.项目基本情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拨公益岗补助项目主要是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向市人社部门申请获得公益岗人员补助经费,缓解单位经费负担。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展改革委财务分管副主任为组长,人事科、办公室为成员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

(2)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拨公益岗补助项目。围绕2020年预算制定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拨公益岗补助项目绩效目标,组织各项目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拨公益岗补助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拨公益岗补助项目经费2,100.00元,于2020年8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00%。2019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拨公益岗补助项目经费结余182.56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拨公益岗补助项目经费合计2,282.56元,资金到位率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拨公益岗补助经费2,282.56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获得工资补助公益岗人数1人。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缓解了我单位经费压力,降低人力成本。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经对公益岗人员满意度调查,服务对象满意度达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拨公益岗补助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1年9月26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①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②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③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2)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①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②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③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④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完成内容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全市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我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设“信用保山”网站,实现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共享、公示及应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分管副主任为组长,财信科、办公室为成员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经费项目。围绕2020年预算制定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组织相关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经费的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建〔2020〕2号)文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经费2,515,000.00元,于2020年1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安排经费2,515,000.00元。其中:2020年12月市财政局收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经费865,000.00元,其余的1,650,00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购买第三方服务团队5人;建设保山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1个。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实现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归集交换共享。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用户对平台和网站提供的信用信息服务满意度达到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经费自评得分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1年9月26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①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②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③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2)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①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②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③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十四五”规编纲要及集群规划编制项目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及“十四五”规划编制合同等要求, 需要完成保山市“十四五”基本思路、基本思路的建议、规划纲要编制以及重大项目、辐射中心、兴边富民、边境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新型城镇化、数字保山等规划。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展改革委财务分管副主任为组长,发展战略和规划科、办公室为成员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

(2)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十四五”规编纲要及集群规划编制项目经费。围绕2020年预算制定的“十四五”规编纲要及集群规划编制项目经费绩效目标,组织各项目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十四五”规编纲要及集群规划编制项目经费的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建〔2020〕2号)文件,“十四五”规编纲要及集群规划编制项目经费安排经费3,000,000.00元,于2020年1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十四五”规编纲要及集群规划编制经费安排资金3,000,000.00元。其中:2020年12月市财政局收回“十四五”规编纲要及集群规划编制经费460,700.00元,其余2,539,30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规划编制数量已完成3个。

质量指标:规划纲要已通过人大审议。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推动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5.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绩效目标未完成的原因

规划编制需要根据省级规划进度合理安排规划编制进度,故数量指标的绩效目标未能完成。

(2)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根据省级规划进度,加快规划编制进度,圆满完成保山市“十四五”基本思路、基本思路的建议、规划纲要编制以及重大项目、辐射中心、兴边富民、边境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新型城镇化、数字保山等规划。

6.绩效自评结果

“十四五”规编纲要及集群规划编制项目经费自评得分86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1年9月26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

1.项目名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要求,从2017年开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业务培训、监督检查,以及标准指南编制等工作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部门预算,并按照规定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根据我市2017年、2018年、2019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情况,每年评审项目在6-8个,每个项目评审费用2-4万元不等,在国家发展改革委44号令出台之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费用一直由项目法人承担。国家发展改革委44号令出台后,项目法人不再承担项目评审费用。2020年我市根据“4个100重点项目”计划,确定开展5个节能项目审查,根据项目评审情况,按照经费不足申请追加,剩余退回财政的原则使用。

(2)从1991年开始,每年6月的第二周为全国节能宣传周,随着节能减排形势的发展,省政府对此项工作越来越重视,已将该活动纳入州市政府年度节能减排措施考核内容。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统一安排,我市节能宣传周活动从2009年开始举办,已连续举办9年,由于我市节能宣传周活动经费一直没有列入市财政预算,每年举办宣传周活动时,只能先赊欠参与活动的部门和企业经费,活动结束后又请示市政府、市财政给予拨付经费,为保证此项工作正常开展,参照2019年的节能宣传周活动经费开支,并考虑到物价上涨因素,参照历年开支情况,计划使用50,000.00元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分管副主任为组长,资环科、办公室为成员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

(2)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经费。围绕2020年预算制定的绩效目标,由资环科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审核,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经费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建〔2020〕2号)文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经费项目安排经费100,000.00元,于2020年1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经费安排资金100,000.00元。其中:2020年12月市财政局收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经费60,000.00元,其余的40,00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资金用前均通过党组会同意。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目标一:年均节能审查项目5个以上,实际完成2个。

目标二:宣传活动举办1次,实际完成1次,详见附件《保山市2020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总结》。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目标:通过节能审查节约年能源使用量300吨标准煤以上,为我市水电硅等清洁高再能产业发展腾出能源使用空间。2020年通过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能源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指导企业合理用能,实际节约326.12吨标准煤。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目标:节约服务对象审查成本,服务对象满意度在95%以上。实际完成情况为100.00%,通过项目节能审查,既节约了服务对象的用能成本,又节约服务对象审查成本。项目节能审查均通过政务审批平台和中介超市完成,服务对象通过政务平台和中介超市做出地评价均为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绩效目标未完成的原因

该项目绩效目标除年均节能审查项目5个以上的目标未完成外,其余全部完成。原因是受疫情影响,2019年末确定2020年审查计划中有3个项目前期工作暂停至2020年4季度才恢复,导致无法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下一步改进措施

①按月跟踪目标进度

对纳入计划的节能审查项目,做好前期工作进展月度跟踪,根据进展情况及时调整节能审查计划。

②加强项目储备

进一步加强项目储备工作,制定节能审查项目的替补计划,如遇到纳入计划的节能审查项目调整,确保有后备项目可以补充到年度节能审查计划中。

6.绩效自评结果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经费自评得分8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1年9月26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①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②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③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2)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①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②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③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五:

1.项目名称:保山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评估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全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9号)等文件要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咨询评估审查产生的工作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委托评估评审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承担,并纳入部门预算。根据我市2017年、2018年、2019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情况,每年批复项目在60-80个左右,每个项目评审费用2-4万元不等,国家规定出台前,相关评审费用一直由项目法人承担。2020年我市根据省市“四个一百”等重点项目实施计划,确定开展20个项目咨询审查,根据项目评审情况,按照经费不足申请追加,剩余退回财政的原则使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分管副主任为组长,投资科、办公室为成员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

(2)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保山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评估经费。围绕2020年预算制定的绩效目标,由投资科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审核,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经费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建〔2020〕2号)文件,保山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评估经费项目安排经费300,000.00元,于2020年1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保山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评估经费安排资金300,000.00元,其中:2020年12月市财政局收回保山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评估经费218,100.00元,其余的81,90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资金用前均通过党组会同意。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要求完成投资项目咨询评估审查20个以上,实际完成13个。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通过投资项目咨询评估审查,转变政府的投资管理职能,服务项目建设单位,提升效果明显,进一步降低项目业主审批成本,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目标为节约服务对象审查成本,服务对象满意度在90.00%以上。实际完成情况为98.00%,通过投资项目咨询评估审查,既节约了服务对象的用能成本,又节约服务对象审查成本。项目咨询审查均通过政务审批平台和中介超市完成,服务对象通过政务平台和中介超市做出地评价均为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绩效目标未完成的原因

该项目绩效目标除计划咨询评估审查项目20个以上的目标未完成外,其余全部完成。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2019年末计划2020年可进行审查的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缓慢或暂停,导致无法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下一步改进措施

①按月跟踪目标进度

结合年初制定的省级“四个一百”“补短板增动力”等重点项目实施计划,做好前期工作进展月度跟踪,根据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项目前期咨询审查计划。

②加强项目储备

进一步加强项目储备工作,制定项目咨询评估审查项目的替补计划,确保符合条件的、前期工作成熟的项目及时纳入年度投资项目咨询评估审查计划。

6.绩效自评结果

保山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评估经费项目自评得分86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1年9月26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①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②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③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2)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①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②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③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六:

1.项目名称:发改经费、产业领军人才培养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市政府的综合性工作部门,承担着宏观经济管理、固定资产投资、经济体制改革、重大规划编制、价格监督管理、产业领军人才培养等职能职责,并负责县域经济办公室、兴边富民办公室、以工代赈办公室、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西部开发办公室等下设机构的日常工作。发改经费、产业领军人才培养经费是为了保障产业领军人才培养工作开展和市发改委各办公室工作的正常开展。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展改革委财务分管副主任为组长,各项目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

(2)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发改经费、产业领军人才培养经费项目,围绕2020年预算制定的发改经费、产业领军人才培养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组织各项目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发改经费、产业领军人才培养经费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建〔2020〕2号)文件,发改经费、产业领军人才培养经费项目安排经费760,000.00元,于2020年1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发改经费、产业领军人才培养经费760,000.00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算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年初目标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突破千亿元,实际完成年度固定资产投资104,800,000.00元,同比增6.40%,增速全省排名第十一位。新增培养市级产业建设领军人才6名,共计34名。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CPI累计上涨3.00%,控制在年度控价目标内。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发改经费、产业领军人才培养经费项目按时按量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发改经费、产业领军人才培养经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1年9月26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①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②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③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2)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①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②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③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④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完成内容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七:

1.项目名称: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农产品成本调查补助资金用于组织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基本经费、调查经费。完成国家级常规、省级常规、专项、直报、预测、生猪应急等多项成本调查任务,包括粮食、烤烟、蔬菜、生猪等调查品种。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展改革委财务分管副主任为组长,价格和收费管理科、办公室为成员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

(2)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项目。围绕2020年预算制定的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组织各项目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和2019年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的通知》(保财建〔2020〕30号)文件安排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40,000.00元,于2020年3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00%。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的通知》(保财建〔2020〕117号)文件安排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20,000.00元,于2020年9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00%。以前年度省级补助结转结余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113,000.00元。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合计173,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173,00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完成12个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年度调查分析汇总上报工作,完成了3个专项调查任务,完成了生猪3个品种12月的月应急调查任务,代省完成了2个品种的省级审核任务。

时效指标:按时报送调查数据及分析材料。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为社会公众开展农业研究,进行生产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访农户满意度9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1年9月26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①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②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③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2)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①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②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③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④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完成内容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八:

1.项目名称:保山市永昌书院建设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永昌书院建设项目位于保山市隆阳区万亩荷塘湿地公园西侧,东望毛公山,西近青华海,规划占地面积27548平方米(合41.36亩),总建筑面积20663平方米,估算总投资30,640.66万元。主要建设地方文化厅3000平方米,讲坛542平方米,实体书屋600㎡,藏书用房800平方米,报告厅600平方米,科学教育用房3000平方米,研学用房2000平方米,其他功能用房650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3621平方米;配套建设绿化、道路、亮化、通信等附属设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展改革委财务分管副主任为组长,发展战略和规划科、办公室为成员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

(2)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保山市永昌书院建设项目。围绕2020年预算制定的保山市永昌书院建设项目绩效目标,组织各项目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保山市永昌书院建设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通知》(保财建〔2020〕84号)文件安排保山市永昌书院建设项目经费200万元,于2020年8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市级财政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0.00万元已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已完成项目可研及初步设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弘扬了保山悠久的书院文化。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企业满意度指标:95.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100分,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1年9月26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①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②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③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2)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①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②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③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④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完成内容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九:

1.项目名称:人才开发培养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为积极推进保山市产业人才培养,加强产业人才培养和技术成果转化,市委、市政府及时出台了《保山市产业建设领军人才培养实施办法》,力争到2020年以前全市范围内分批选拔推荐30名左右“产业技术领军人才”进行重点培养,选拔推荐重点向支柱产业、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以及企业、应用型技术研究机构等产业一线倾斜。在5年培养期内,市级财政给予每名领军人才20.00万元工作经费支持,同时所在单位和企业按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配套经费。工作经费分年度发放到领军人才所在单位和企业,主要用于支持领军人才开展产业技术攻关、学术交流、进修培训、人才培养等工作。所在单位应加强工作经费和配套经费管理,单独建账、专款专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产业建设领军人才培养实施办法》(保发改产业〔2015〕224号),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召开了2020年度“产业建设领军人才”推荐评审会。会上,我委围绕“六大产业”和“三张牌”重点推荐了新材料(含水电硅材一体化)、现代物流、高原特色农业、生物医药等行业,在一线从事产业技术研发、引进、应用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经八个部门共同投票,评选出2020年度“产业建设领军人才”6名。汇总其余年度28名产业建设领军人才,培养34名。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展改革委财务分管副主任为组长,产业科、办公室为成员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

(2)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产业建设领军人才培养项目。围绕2020年预算制定的人才开发培养经费绩效目标,组织相关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人才开发培养经费的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人才工作专项经费的通知》(保财行〔2020〕179号),2020年市级人才开发培养经费于2020年8月下达至市发展改革委,培养经费共计1,08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相关要求,市级人才开发培养经费1,080,00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新增培养市级产业建设领军人才6名,共计34名。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支持支柱产业、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培养对象及相关企业满意度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人才开发培养经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1年9月26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①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②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③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2)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①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②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③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

1.项目名称:2019年第一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2019年第二批“放心粮油”质量安全专项抽检工作的通知》(云粮执法〔2019〕20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第二批“放心粮油”质量安全专项抽检工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保山市下达的第二批“放心粮油”监测任务为食堂50批次,现已按质按量全部完成下达的监测任务,已完成项目绩效自评。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分管副主任为组长,质检站、办公室为成员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

(2)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2019年第一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围绕2020年预算制定的2019年第一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绩效目标,组织相关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2019年第一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的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的通知》(保财行〔2020〕1号),2019年第一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87,600.00元,于2020年1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2019年第一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项目87,60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完成):完成“放心粮油”监督抽检50批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完成):对放心粮油的食品安全监管起到指导意义。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满意度达到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第一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1年9月26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①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②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③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2)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①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②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③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一:

1.项目名称:粮食部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省级任务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20年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食品安全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行〔2020〕257号)要求。国家、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保山市下达的2020年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任务,其中: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14批次、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46批次、放心粮油监督抽检6批次、放心粮油专项质量安全专项抽检71个。现已按质按量全部完成下达的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任务,已完成项目绩效自评。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分管副主任为组长,质检站、办公室为成员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

(2)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粮食部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省级任务经费项目。围绕2020年预算制定的粮食部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省级任务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组织相关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粮食部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省级任务经费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财行〔2020〕257号)下达粮食部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省级任务经费项目154,700.00元,于2020年10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粮食部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省级任务经费安排资金154,700.00元。其中:2020年12月市财政局收回粮食部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省级任务经费109,400.00元,作为次年的财政应返还额度,其余的45,30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完成):监测任务完成率100.00%。

时效指标(完成):按时报送监测结果。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完成):对食品安全监管起到指导作用。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全部完成):满意度达到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粮食部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省级任务经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1年9月26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①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②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③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2)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①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②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③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因国家、省级下达的监测任务紧迫性和新收获粮食监测任务时间特殊性,需在当年9月粮食收获前做好监测工作的试剂、耗材等支出所有准备,我委于7月底收到省级监测任务安排通知后,为保障该项工作顺利开展和按时完成,通过安排自有的其他检测结余资金,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对省级监测任务需要的检测试剂耗材组织开展了内控采购,全程邀请驻发改纪检组进行监督。截至2020年12月31日省级食品安全专项补助资金154,700.00元,共计支出45,300.00元用于省级监测任务试剂耗材采购,结余109,400.00元。因资金到位时间较晚,该项资金下达时我单位为了保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已经完成了准备并开始执行监测任务,所以部分资金无法使用完毕。考虑到2021年上半年各项监测任务工作的延续性开展,我单位向市财政局提交了《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级食品安全专项补助资金未使用完毕的情况说明》,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的通知》(保财行〔2021〕1号)已返还我委109,400.00元,目前我委已制定了该项资金的支出计划并通过党组会研究,用于2021年粮食食品安全抽检任务试剂耗材支出。

项目十二:

1.项目名称:老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及委员工作补贴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老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及委员工作补贴项目,主要用于老干部支部委员的工作补贴和老干支部的工作经费,缓解单位经费负担。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展改革委财务分管副主任为组长,机关党总支、办公室为成员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

(2)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老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及委员工作补贴项目。围绕2020年预算制定的老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及委员工作补贴项目绩效目标,组织各项目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老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及委员工作补贴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老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及委员工作补贴项目资金12,800.00元,于2020年9月全部到位。上年结余557.00元,合计13,357.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老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及委员工作补贴12,80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执行11,230.00元,结余2,127.00元,全部用于发放老干部支部委员的工作补贴和老干支部的工作开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发放老干支部委员补助5人。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弥补老干支部经费不足,保障老干支部正常运行。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经对老干支部工作开展的满意度调查,服务满意度达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老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及委员工作补贴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1年9月26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①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②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③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2)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①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②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③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④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完成内容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三:

1.项目名称:稳增长15条达产奖励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龙陵县11GW单晶硅项目由龙陵县负责承接,位于保山工贸园区龙陵“园中园”。其中:一期年产5GW单晶硅棒生产及配套项目总投资22.96亿元,建设单晶炉748台,2017年1月项目正式动工建设,2017年8月点火调试,10月1日正式投产。二期年产6GW单晶硅棒生产项目,总投资18.62亿元,建设单晶炉704台,2018年5月项目开工建设,2019年9月3日点火试生产。一、二期11GW单晶硅棒项目共安装1452台单晶炉,2020年3月18日已全部投产。2020年保山隆基在职职工3954人(其中建档立卡户744人),实现产值54.77亿元。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全市经济运行15条措施的意见》(保政发〔2020〕7号)精神,实行水电硅材一体化重点建设项目投产达产奖励,龙陵县11GW单晶硅项目2020年1季度全面达产,奖励企业100.00万元。稳增长15条达产奖励补助资金市发展改革委于2020年12月拨付保山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保山隆基按财务管理要求单独建账、专款专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展改革委财务分管副主任为组长,产业发展和经贸科、办公室有关人员为成员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

(2)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稳增长15条达产奖励补助资金。围绕2020年预算制定的稳增长15条达产奖励补助资金绩效目标,组织相关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稳增长15条达产奖励补助资金的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稳增长15条达产奖励资金的通知》(保财行〔2020〕250号),稳增长15条达产奖励补助资金1,000,000.00元于2020年11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相关要求,稳增长15条达产奖励补助资金1,000,00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龙陵县11GW单晶硅项目2020年1季度全面达产。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龙陵县11GW单晶硅项目2020年1季度全面达产。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培养对象及相关企业满意度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稳增长15条达产奖励补助资金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1年9月26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①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②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③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2)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①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②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③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四:

1.项目名称:粮食专项业务活动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粮食安全首长责任制以及相关工作要求,粮食专项业务活动经费组成和主要用途如下:一是社会粮油供需平衡专项调查经费(45,000.00元),主要拨付基层用于社会粮油供需平衡专项调查工作的开展;二是粮食清查经费(97,400.00元),用于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三是放心粮油质量安全专项抽检经费(26,500.00元),用于放心粮油质量安全专项抽检工作的开展;四是新收获粮食质量调查经费(201,800.00元),用于新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工作的持续开展。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分管副主任为组长,质检站、办公室为成员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

(2)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粮食专项业务活动经费项目。围绕2020年预算制定的粮食专项业务活动经费绩效目标,组织相关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粮食专项业务活动经费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上年结转和结余非财政资金粮食专项业务活动经费370,700.00元。其中:社会粮油供需平衡专项调查经费45,000.00元、粮食清查经费97,400.00元、三是放心粮油质量安全专项抽检经费26,500.00元、新收获粮食质量调查经费201,8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粮食专项业务活动经费370,70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社会供需平衡调查45,000.00元经费下拨完成率100.00%;组织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工作2次;放心粮油抽检与新收获粮食质量调查检测工作完成率100.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通过供需平衡调查,保障粮食供应充足,价格平稳;通过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确保辖区内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完好;通过放心粮油抽检提升放心粮油质量安全水平,通过新收获粮食质量调查掌握收获端粮食生产质量状况。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检测服务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达到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粮食专项业务活动经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1年9月26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①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②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③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2)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①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②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③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五:

1.项目名称:社会粮油供需平衡专项调查项目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社会粮油供需平衡专项调查经费用于组织开展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工作固定调查点经费,完成居民户、粮食收储和加工企业、粮食转化企业等社会粮油供需平衡专项调查任务。项目资金使用落到实处,履职效率较高,特别是统计能力、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各项工作均取得一定进步。通过统计调查全面反映我市粮油供给情况,为领导决策及各部门制定粮食政策和宏观调控提供了重要依据。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展改革委财务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物资储备管理科、办公室为成员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

(2)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社会粮油供需平衡专项调查项目经费。围绕2020年预算制定的社会粮油供需平衡专项调查项目经费绩效目标,组织各项目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社会粮油供需平衡专项调查项目经费的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拨付2020年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固定调查点经费补助的通知》(云粮粮发〔2020〕5号)文件安排社会粮油供需平衡专项调查经费70,000.00元,于2020年7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相关要求,社会粮油供需平衡专项调查经费70,000.00元,于2020年8月30日前执行完毕,全部下拨到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完成2份社会粮油供需平衡专项调查报告。

质量指标:按时报送调查数据及调查报告。

时效指标: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为领导决策及各部门制定粮食政策和宏观调控提供了重要依据。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调查户满意度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社会粮油供需平衡专项调查经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1年9月26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①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②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③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2)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①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②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③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④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完成内容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六:

1.项目名称:2020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粮食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云粮发〔2017〕93号)和《云南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关于加快推进2018年“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云粮发电〔2018〕6号)要求,全面提升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监测能力,市级通过项目搭建小麦、面粉关键指标检测能力,其中2020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80万元用于小麦、面粉等检测设备28台套。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分管副主任为组长,质检站、办公室为成员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

(2)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2020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项目。围绕2020年预算制定的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经费绩效目标,组织相关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2020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经费的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财建〔2020〕152号下达2020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800,000.00元,于2020年10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2020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800,00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全部完成):采购要求的设备28套台;建设投资完成率100.00%;设备技术验收通过率100.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全部完成):增加市级粮食质检机构小麦面粉类检测设备,从而扩大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种类。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全部完成):提高行政监管和服务对象委托小麦面粉类样品检测能力,提升满意度达到95.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1年9月26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①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②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③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2)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①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②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③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七:

1.项目名称:新增市级储备粮利费补贴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新增市级储备粮利费补贴项目主要是为强化地方保障粮食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储备任务,增强政府对市场的调控能力,确保区域粮食安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展改革委财务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物资储备管理科、办公室为成员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

(2)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新增市级储备粮利费补贴项目。围绕2020年预算制定的新增市级储备粮利费补贴项目绩效目标,组织各项目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新增市级储备粮利费补贴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建〔2020〕2号)文件批复原粮食局新增市级储备粮利费补贴项目经费610,000.00元,于2020年1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市发改委新增市级储备粮利费补贴资金610,00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全部下拨到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完成新增市级储备粮200万公斤稻谷收储任务。

质量指标:经一年两次的储存质量抽检,粮食储存质量达到国标三级以上。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新增的200万公斤市级储备粮分别储存于云南保山国家粮食储备库、腾冲市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及龙陵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3户国有粮食企业,3户企业2020年度实现利润500,000.00元,确保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社会效益:通过2020年全国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我市市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为确保地方粮食安全奠定了物质基础。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经对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的满意度调查,服务满意度达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市发展改革委新增市级储备粮利费补贴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1年于9月26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①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②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③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2)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①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②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③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④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完成内容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八:

1.项目名称:大中型水库移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社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保政办发〔2016〕46号)要求,行政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评估评审等技术性服务活动,逐步以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一律由行政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我局纳入市级投资审批事项为7项,其中:审批类事项1项,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核准类事项6项,为实物指标调查细则审批、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审查、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审查、移民安置项目核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及移民项目验收。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我市移民后期扶持完成直补资金发放13,444,850.00元,完成后期扶持项目投资46,184,800.00元。完成对全市37251人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工作;全市2020年批复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项目年度计划59项,总投资153,143,500.00元,其中:后期扶持专项资金121,559,000.00元,受益移民村组53个,受益移民人口14895人。全市2021年批复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项目年度计划39个,总投资189,726,920.00元,其中移民专项资金134,705,220.00元,受益移民人口9936人,受益建档立卡移民人口1506人。2020年全市895户2414人大中型水库建档立卡移民全部退出贫困户序列,实现100%脱贫。隆阳区避险解困项目验收工作加快推进;完成2019年龙陵县省级后期扶持工作稽查整改;组织完成全市54个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市级验收工作;完成2020年省级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项目竞争立项工作,获得省办同意立项4个,争取后期扶持资金26,500,000.00元;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项目竞争立项工作,申报竞争立项项目9个;完成2019、2020年后期扶持中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2019绩效评价被评为全省第二名。组织开展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项目资金5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0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由财政拨付到我单位零余额户,开展工作产生费用后按程序报销。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实施过程中,明确责任主体,严格按照项目和资金的管理规定,规范运作,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能严格执行;项目的实际支出符合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合理;各种帐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2020年决算报表反映,2020年我单位项目资金500,0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500,000.00元。项目总支出500,000.00元。当年预算执行率100.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移民后扶项目的实施,一是有效促进移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二是移民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得到改善。三是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的发展,稳定移民区的社会环境和谐。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我单位实施该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基本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地保障了我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顺利开展,较好地维护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有效地促进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经济社会发展,移民群众满意度达到90.0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梳理检查,我单位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1年于9月26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①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②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③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2)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①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②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③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④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完成内容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九:

1.项目名称: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为推进我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确保年度移民工作正常开展和各项目标管理任务完成。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的通知》(财企〔2006〕20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及相关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8号)中关于:“移民工作机构工作经费应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的规定,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经费,由财政拨付到我单位零余额户,开展工作产生费用后按程序报销。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及相关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8号)。我单位2020年按照“十三五”移民后期扶持规划,以产业扶持和项目建设为重点,加大了移民后期扶持力度。一是认真完成已纳入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范围的移民人口年度动态管理和年度后期扶持资金计划上报工作。二是认真完成新建大中型水库年度新增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申报工作。三是加强对后期扶持库区基金和其他项目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力度,加大对县区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四是持续推进避险解困试点项目建设。五是做好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年度计划审批、项目储备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项目资金15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5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由财政拨付到我单位零余额户,开展工作产生费用后按程序报销。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务管理效率,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我单位一是严格按差旅费、会议费、日常工作经费等规定进行管理,并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二是认真执行政府有关招投标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机票定点采购制度。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2020年决算报表反映,2020年我单位项目资金150,0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150,000.00元。项目总支出150,000.00元。当年预算执行率100.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有效促进移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二是移民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得到改善。三是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实现和谐稳定。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我单位实施该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基本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地保障了我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顺利开展,较好地维护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有效地促进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经济社会发展,移民群众满意度达到90.0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梳理检查,我单位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1年于9月26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①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②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③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2)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①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②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③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④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完成内容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十:

1.项目名称:“十四五”规划编制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根据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的通知》(云搬发〔2020〕9号)、《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云搬发〔2020〕83号)要求,各地移民搬迁安置管理机构要安排必要的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经费,保证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工作经费首先申请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各县(市、区)搬迁安置任务及后期扶持人口数,综合考虑规划编制工作量及“十四五”规划中期修编情况,隆阳区规划编制费需350,000.00元、施甸县项目规划编制费需150,000.00元、腾冲市规划编制费需300,000.00元、龙陵县规划编制费需250,000.00元、昌宁县规划编制费需300,000.00元,市级规划编制经费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纪要》(第56期),已纳入《保山市“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由市财政给予150,000.00元资金支持。组织开展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项目资金15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5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由财政拨付到我单位零余额户,开展工作产生费用后按程序报销。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实施过程中,明确责任主体,严格按照项目和资金的管理规定,规范运作,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能严格执行;项目的实际支出符合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合理;各种帐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2020年决算报表反映,2020年我单位项目资金150,0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150,000.00元。项目总支出150,000.00元。当年预算执行率100.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编制。自上而下,即省级搬迁安置管理机构研究提出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大纲,在此基础上各州(市)提出州(市)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要点,各县(区)以此进行规划编制。自下而上,即有关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编制本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各州(市)搬迁安置管理机构负责审批各县(区)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编制本州(市)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报省级搬迁安置管理机构审查;省级搬迁安置管理机构完成省级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

在规划编制方式上,后扶人口2000人以下的县(区),编制项目规划,后扶人口2000人至5000人的县(区),编制实施方案,后扶人口5000人以上的县(区),编制规划报告。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我单位实施该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基本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以全市50人以上尤其是200人以上的移民集中安置点为主,适当兼顾其他移民的原则,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后期扶持工作的总抓手,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聚焦着力抓好“产业兴旺”和“生态宜居”,即抓好移民产业发展和生态宜居美丽家园建设两个重点,来研究和编制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并配合地方政府抓好“乡风文明”和“治理有效”方面的建设,严防“跑题”、“跑偏”,将有限的后期扶持资金大量规划投入到区域骨干性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规划领域和后扶人口占比较小的区域。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梳理检查,我单位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1年于9月26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①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②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③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2)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①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②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③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④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完成内容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十一:

1.项目名称:水利水电移民安置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9号)和《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移发〔2017〕150)的规定,我办的移民安置专户资金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用于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的专项资金是淹没补偿费,每一笔资金都对应着移民项目,专项用于移民征地补偿、移民安置、恢复移民生产生活的资金,包括水利水电项目法人依据国家批准的规划按所签订的移民安置工作协议(合同)拨入的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移民资金在银行存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其他收入。我办移民专户资金不纳入财政统筹。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保山市积极推进小湾水电站扫尾验收、槟榔江三岔河水电站环保工程建设、龙川江腾龙桥一级水电站、大平田水电站搬迁安置及改复建工程建设,全力推进保山坝灌区移民搬迁安置前期工作,推进隆阳区阿贡田水库枢纽区征地补偿补助,保山小地方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及改复建工程建设,龙陵县勐堆水库征占土地补偿补助、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昌宁县立新水库征占土地补偿补助、红土料场临时用地及附着物补偿工作。全市完成搬迁安置投资39,595,800.00元占任务数29,000,000.00元的137.00%,完成移民搬迁安置250人。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项目资金100,5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00,50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移民资金由移民管理机构根据下达的年度计划、移民搬迁安置实施进度和移民综合监理单位意见,于每季度的首月逐级申请本季度移民资金,上级移民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拨付资金。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实施过程中,明确责任主体,严格按照项目和资金的管理规定,规范运作,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能严格执行;移民资金坚持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同的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以及移民资金与后期扶持资金之间不相互挤占、挪用;实际支出符合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各种帐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2020年决算报表反映,2020年我单位项目资金100,500,000.00元。项目总支出100,500,000.00元。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移民安置规划确定的数量和标准,及时的兑付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补助费用,确保移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促进移民安置区经济的发展,稳定移民区的社会环境和谐。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我单位实施该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基本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地保障了我市水利水电移民安置工作地顺利开展,较好地维护了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有效地促进了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经济社会发展,移民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梳理检查,我单位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1年于9月26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①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②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③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2)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①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②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③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④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完成内容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①机构情况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24个正科级机构。二级单位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内设6个正科级机构。保山市发展改革委属于市本级财政全额供养行政单位、二级单位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属于市本级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

②机构情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办字〔2019〕70号),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编制60名。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其中,正处级领导职数2名:主任兼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8名:副主任7名(其中l名兼市辐射办公室主任),督查专员1名;兼职副主任1名(不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处级领导职数):副主任兼市能源局局长;科级领导职数39名:正科级领导职数26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总经济师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3名。2020年底,包括所属事业单位的编制市发展改革委本级共有编制69名,其中:行政编制60名,事业编制3名,工勤编制6名。二级单位市搬迁安置办有事业编制15名(含工勤人员1名),其中主任1名(副处级),副主任2名(正科级),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7名(6正1副)。

③人员情况

2020年末,保山市发展改革委实有在职人员91人,编制84名,本年净减6人,控制率为108.33%。其中:市发展改革委本级有职工77人,本年净减5人,具体为:调入2人,调出2人,退休5人。年末实有离休人员2人。二级单位市搬迁安置办2020年底实有14人(含工勤人员1名),本年本年净减1人,具体为:调出1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立足部门职能职责,2020年,市发展改革委从职责履行良好、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五个方面设置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履职绩效目标分解为加强宏观经济运行调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大力增强互联互通、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更好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等多个方面。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市发展改革委总收入为130,931,756.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811,175.76元、其他收入120,580.99元;总支出131,356,612.32元,其中:基本支出18,735,310.25元、项目支出112,621,302.07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2020年,市发展改革委严格按照相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部门实际,持续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基本实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年内,能够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部门承担的各项目标任务过程中,能够合理分配人、财、物,达到了较高效率和水平。我们重新修订了《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对公务经费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开支范围、结算方式、票据要求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各项公务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财务管理办法规定实行统一管理、计划使用、逐级审批。在严格执行财政财纪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部门财务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支付等有关规范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定期不定期分析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时发现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和不足,科学客观评价项目立项决策是否正确、项目执行是否高效、项目产出是否达标、项目效果是否明显,同时促进部门绩效管理,为政府提供财政支出绩效信息,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提供参考依据,促进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更加科学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自评组织过程

为全面加强绩效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市发展改革委成立了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委主要领导担任,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二级单位负责人和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委办公室。我们严格坚持以财政部门印发的绩效考核各项文件精神为指导,以部门整体绩效支出为内容,对各项支出的质量指标,数量指标及指标内容进行客观评价,对包括基础工作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评估。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定情况:市发展改革委依据部门职能职责设立制定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内容包括职责履行良好、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具体细化的定性和定量指标。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设定的各项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预算配置情况:市发展改革委部门中期支出规划、年度履职目标等编制科学,年度预算与中期规划、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合理,基础信息完善、数据更新及时、依据真实完整;项目预算整合归类合理,目标明确,项目储备充分、完整,基本支出预算保障了部门年度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单位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基本支出及时、足额。此外,注意整合各项工作任务,合理安排,争取一次活动同时完成多项任务,严控“三公经费”,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70,165.90元,较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007,000.00元,减少了636,834.10元,变动率为63.24%。

(2)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情况:本年度完成了预算数,且在时间节点内完成了支付进度。

预算管理情况: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已制定相应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严格按照市财政局规定的时间、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

资产管理情况: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制定了相关资产管理制度,且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资产管理安全性较高。

(3)产出情况分析

突出项目带动扩大有效投资。一是抓牢投资增长。认真梳理年度新开工重大项目清单,协助开展重大项目建设专项巡察,落实5,000.00万元项目前期经费,优化投资审批服务,强化投资调度,推动重大项目复工开工、入库入统,全力保持投资平稳增长。2020年,全市投资总量突破千亿元大关,达到104,810,000.00元。二是抓好项目推进。全力推动永昌、弥昌、昌链及泸腾、黄龙二级公路等一批重点项目列入省“双十”重大工程、县域高速公路“互联互通”重点工程加快实施,积极争取大瑞铁路小永货运站至工贸园区铁路专用线列入国家和省建设清单、保山和腾冲机场改扩建工程可研报告获得省级批复。加快推进中型水库、高标准农田、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重点项目建设,保山坝灌区工程年内顺利实现开工建设。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要求,牵头推进市传染病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组织实施重症患者诊治、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能力提升工程,积极推动教育、卫生等社会民生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全面开工建设。三是抓实争资争项。紧抓国家各项政策机遇“窗口期”,上下联动、左右协同谋项目、推项目,争取到位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1,380,000,000.00元,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项目23个、资金7,300,000,000.00元,获抗疫特别国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项目7个、资金730,000,000.00元。

聚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一是深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聚力谋划加快构建保山现代产业体系的方法和路径,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牵头起草《保山市各类开发区优化提升实施方案》,着力构筑定位清晰、优势互补、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园区发展新格局。全力争取腾冲银杏产业园入选第二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名单。二是扎实推进重点产业发展。做好硅基产业强链、补链文章,健全完善保障工业聚集化发展用电价格机制,全力争取保山隆基项目用电纳入省人民政府利用弃水电量发展绿色水电硅支持范围,落实到位隆基三期10GW单晶硅棒项目地方专项债券资金2.18亿元,推动通威4万吨高纯晶硅绿色能源项目顺利开工。三是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牵头起草《数字保山“十四五”规划》《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等规划方案,谋划储备新基建项目160个,梳理上报省级重点项目22个。牵头推动与阿里云、云南能投等重点企业合作发展数字经济,促进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重点产业、“三张牌”加快融合发展。

统筹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一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制定《加快五美建设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及《美丽坝区建设导则》《美丽集镇评价办法》,协力推进万亩生态观光农业园、腾冲荷花湾、司莫拉、潞江坝等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二是高标准创建“美丽县城”和“特色小镇”。牵头筹备全省和全市美丽县城建设现场会,助力腾冲、昌宁成功创建“云南省美丽县城(第一批)”,分获省级奖补资金100,000,000.00元。围绕2020年争创1个全省美丽县城、1个省级示范小镇的工作目标,聚焦短板、聚焦项目,全力指导和服务施甸、龙陵创建全省“美丽县城”,“一镇一策”稳步推进银杏小镇、科学家小镇、司莫拉幸福佤乡等特色小镇创建。三是统筹推进西部大开发各项工作。牵头起草《贯彻落实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工作方案》 《保山市特殊类型地区振兴规划研究报告》,组织申报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工程,全力指导腾冲经开区申报国家级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

着力推动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一是电力体制改革持续深化。稳步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协调推动省电力配售公司、保山电力公司、保山工贸园区配售电公司与保山隆基签订四方供电协议及委托购电协议,促进电力保障和消纳。积极推动市政府与省能投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牵头推进市能源发展公司改革重组。二是重点领域改革成效明显。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投资项目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公务用车改革成果持续巩固,工程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全市195家行业协会商会完成脱钩改革。牵头落实的17项年度改革任务取得预期成效,协同推进的98项经济体制改革任务进展顺利。三是信用保山建设迈出坚实步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取得“3首家4第一”的好成绩。即:首家解决信用工作机构和人员、首家建成共享平台、首家信用网站县级全覆盖,信用归集数据全省第一、向省推送数据全省第一、全省信用工作考核第一、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排名全省第一。四是开放合作取得新进展。牵头起草《关于把保山建设成为滇西辐射中心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滇西辐射中心建设。全力服务中缅猴桥—甘拜地跨境经济合作区及跨境多式联运物流项目建设,稳步推进腾密高速、芒市至腾冲至猴桥铁路前期工作,助力大通道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全面落实保供稳价政策措施,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63,880,000.00元,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认真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新增地方储备粮规模0.75万吨,完成秋粮收购2.1万吨,轮换储备粮0.96万吨,建成应急供应网点110个,有效保障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完成救灾物资管理职能转接,健全完善应急物质保障预案,提升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能力。二是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有序推进。全面启动18家重点高耗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积极争取中心城市、县城、重点集镇垃圾污水处理项目纳入国家和省新增专项债券储备目录。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节能降耗指标可完成省下达任务。三是全力奋战脱贫攻坚。累计争取国家和省补助资金4,170,000,000.00元,牵头推动全市建档立卡搬迁对象16688套安置房全部竣工、72169人全部搬迁入住,拆旧率、复垦复绿率均达到100.00%。用心用力抓好挂包帮扶,扭住存量贫困人口脱贫清零、问题排查整改、脱贫成效巩固提升等重点任务,持续投入人财物,协助施甸县太平镇兴华村、大坪子村、蒋家村如期实现整体脱贫退出目标。

抓实移民搬迁安置。年内完成搬迁安置投资32,774,200.00元占任务数29,000,000.00元的113.00%,完成移民搬迁安置250人占任务数244人的102.00%。一是全力推进保山坝灌区移民搬迁安置前期工作,10月份已获批可研阶段移民安置规划,正在编制初设阶段移民安置规划。二是推进隆阳区阿贡田水库枢纽区征地补偿补助工作,推进保山小地方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及改复建工程建设,推进龙陵县勐堆水库征占土地补偿补助、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工作,推进昌宁县立新水库征占土地补偿补助、红土料场临时用地及附着物补偿工作。三是推进小湾水电站扫尾工作:组织开展移民项目、移民资金清理,推进移民安置设计变更工作;组织开展移民技术培训;完成善德桥检测维修加固工程及自验工作;组织编制了隆阳区长宝水库工程设计变更报告,待上级审批;完成昌宁县“七一”渠防渗加固,湾甸移民安置点农贸市场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防洪度汛工作。四是推进大平田水电站移民搬迁安置及改复建工程建设,推进槟榔江三岔河水电站环保工程建设,完成腾龙桥一级水电站移民技术培训和道路改复建工作。

全力推进移民后期扶持。一是完成对全市37251人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工作。二是开展精准扶贫,全市895户2414人大中型水库建档立卡移民全部退出贫困户序列,实现100%脱贫。三是按照省拨付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到位情况,共拨付县(市、区)资金106,240,600.00元。四是全市2020年批复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项目年度计划44项,总投资120,470,000.00元,其中:后期扶持专项资金93,530,000.00元,受益移民村组53个,受益移民人口14895人。五是年内计划批复2020年补充计划项目15个,总投资32,673,500.00元,其中:后期扶持资金28,029,000.00元;计划批复2021年年度计划项目38个,总投资178,615,800.00元,其中:移民专项资金129,694,200.00元,目前项目已全部审批完成。六是推进隆阳区避险解困项目验收工作,项目已竣工正在开展资料收集及项目审计工作,预计年内完成区级、市级验收。七是完成2019年龙陵县省级后期扶持工作稽查整改。八是组织开展2020年后期扶持职业教育招生工作,被录取移民学生39人。九是组织完成全市54个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市级验收工作,目前已有51个项目通过市级验收。十是完成2020年省级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项目竞争立项工作,全市2020年申报竞争立项项目5个,获得省办同意立项4个,争取后期扶持资金26,500,000.00元;完成2021年省级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项目竞争立项工作,全市2021年申报竞争立项项目6个,总投资126,773,200.00元,计划争取后期扶持资金66,535,900.00元。十一是完成2020年后期扶持中央资金绩效评价,2019后期扶持中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十二是组织开展我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完成第三方编制单位招投标并开展规划编制,11月底前完成各县(市、区)规划编制并报市办进行审查,12月底前完成规划修改并上报市人民政府,2021年3月底前完成市级规划汇编并报省搬迁安置办公室。

维护库区移民安置区社会和谐稳定。2020年,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以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和“法治信访”为目标,坚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着力从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下功夫,不断深化信访制度改革,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秩序。全市搬迁安置系统共收到来信来电3件,来访46件88人次。全力化解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矛盾纠纷,有力维护库区移民安置区社会和谐稳定。

(4)效果情况分析

全力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强化经济运行调度。围绕全年经济发展目标,统筹做好GDP基础指标研判分析、预警通报和协调调度,适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全力稳住经济基本盘。2020年,全市投资总量突破千亿元大关,达到104,810,000,000元。二是谋划推动重大政策落地。积极应对疫情冲击和经济下行压力,报请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稳定全市经济运行15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10条等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六稳”“六保”各项工作,助力全面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最大程度对冲不利影响。三是决战决胜“十三五”收官大考。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系统评估“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找准短板弱项,报请市委、市政府出台《加快补齐全面小康短板行动计划》,牵头狠抓落实,确保“十三五”圆满收官。四是科学谋划“十四五”发展。准确把握市情新内涵,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对保山的工作要求,编制完成“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代市委高质量起草“十四五”规划建议,正在全力编制“十四五”规划纲要,聚力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新格局。CPI累计上涨3.00%,控制在年度控价目标内。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存在问题

因市委、市政府及省发展改革委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任务较多,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改进措施

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在日常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的衔接、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1)预算编制方面

深化预算编制管理。对预算编制进行进一步的精细化管理,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进行预算的编制,包括对上年结余、本年追加,根据年度工作需要,按照年初预算编制方法,进行经费类款项三级的预算编制,作为年度预算控制和执行的依据,并作为对各科室、所属单位预算管理情况的考核依据。

遵循预算编制口径的一贯性及可比性。预算编制坚持切合实际工作需要,尽可能减少对经费使用用途的调整,同时提高经费调整的合理性。

按照经费支出性质、范围和使用内容进行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划分,预算科目严格按照费用支出事项对应的科目进行归集,确实无法归集的非经常性经费支出、小额经费支出,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中规范归集,同时合理的控制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的预算范围和内容。

(2)预算执行方面

进一步强化和严格财务审核管理工作,做到专款专用。

深化预算控制层级,严格按照预算“类款项”进行经费控制,真实准确地进行财务核算,严格并努力杜绝经费科目的超支现象及核算工作的相互串户现象。

加强财务分析,通过全面、系统、深入的财务分析,及时发现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预警、纠偏的合规方式进行调整完善。

(3)财务核算方面

严格按照预算口径进行经费支出核算,确保预算口径和核算口径一致。

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制度进行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核算;项目支出严格按照各项目进行单独核算;经费支出严格按照收付实现制进行核算,真实、准确反映经费支出和资产负债情况。

6.主要经验及做法

(1)加强领导,确保资金安全

委党组和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在部门预算申报、资金下达、部门预算执行及项目后期绩效评价过程中,凡属于大笔支出的事项均通过委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特别是在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高度重视资金使用合规性、合理性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合法。

(2)厉行节约,严控行政成本

今年,市发展改革委认真组织学习了国家、省、市有关财务管理和纪律的文件政策,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学习宣传财务审核审批规范流程,机关干部能够做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控行政成本。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730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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