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03-0/20230921-00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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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0730300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水库移民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提出地方性政策意见建议。负责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的监督、管理、协调、指导。负责指导协调监督项目法人和县(市、区)政府开展水利水电工程实物指标调查细则、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编制。负责监督检查县(市、区)移民安置规划的实施情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实施移民工作验收。负责水库移民扶持人口申报、管理和扶持。负责审核县(市、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负责提出移民资金的调控、分配建议。负责水库移民项目核准、管理、验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移民资金、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配合做好库区、安置区社会稳定工作。

2022年12月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保编办〔2022〕116号)的通知,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副处级,较上年无增减变动。批复内设6个正科级机构,综合科、规划科、安置管理科、后期扶持科、财务监督科、法规信访科6个正科级内设机构,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原内设机构财务科、信访科名称变更为财务监督科、法规信访科。事业编制由15名变更为20名,其中:主任1名(副处级),副主任2名(正科级);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9名(6正3副)。比2021年减少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增加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2名(2副)。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水利方面

围绕服务民生,扎实推进潞江灌区、腾冲灌区、龙陵县大硝河水库等项目前期工作;重点推进保山坝灌区、保山小地方水库、隆阳区阿贡田水库、勐堆水库、立新水库等水利征地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组织对施甸县红谷田水库、龙陵县段家坝、昌宁县立觉河水库进行验收。

2.水电方面

围绕服务发展,重点推进澜沧江小湾水电站、槟榔江三岔河、苏家河口、松山河口水电站、龙川江腾龙桥一级水电站、大平田水电站、桥街水电站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加快组织开展电站资金清理,资料收集和设计变更工作,持续推进已建水电站审计验收。

3.后期扶持方面

我单位坚持以移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点带面,把后期扶持工作与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等计划项目相结合,以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为抓手,在“基础设施改善、优势产业发展、生活水平提高、精神面貌改观、生态环境改善”上取得一定成效。一是以民生保障为着力点,严格落实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兑付及人口动态管理,及时兑付后期扶持直补资金25000多万元。二是以散居移民美丽家园为着力点,提升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交通、饮水、供电、卫生、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散居项目396个,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三是以移民新村建设为着力点,按照“一村一品”的原则,科学确定移民新村定位、发展方向和发展路径,实施移民新村建设项目50个,分门别类打造了一批农村社区型、山水田园型、休闲旅游型、特色产业型、民族风情型、生态宜居型的移民新村。四是以石斛、柠檬、茶叶、核桃种植及肉牛养殖等特色产业扶持为着力点,培育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积极构建“x+移民”产业发展机制,组织移民群众积极参与其中,通过各种形式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五是以扶持龙头企业、培育移民合作社、壮大村集体经济等为着力点,推进移民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改革,带动移民村组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完善资产收益分配机制,实现移民直接受益19000多万元。六是以新型农民培育为着力点,通过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培训移民近万人次,提高移民就业创业能力和渠道。七是以智力扶持为着力点,通过移民职业技术教育招生和移民教育资金补助,创新大中型水库移民教育培养方式,补助移民学生448人次,促进移民区教育水平和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规划科、安置管理科、后期扶持科、财务监督科、法规信访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度收入合计14,873,873.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73,873.3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35,131.70元,下降8.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35,131.70元,下降8.24%;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变动。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753,131.70元,其中:在职职工职务职级工资调整标准,社会保障缴费及工资福利增加70,472.52元,增加公益岗位补贴18,000.00元、增加临聘人员工资190,000.00元、增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稽查经费277,000.00元、减少水利水电移民安置专项资金3,000,000.00元、减少大中型水库移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经费314,500.00元;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18,000.00元,其中:减少其他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项目“十四五”规划编制费1,270,000.00元、增加2022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培训项目755,000.00元、增加保山市2021-2022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教育资金补助项目1,551,000.00元、增加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后期扶持委托业务经费项目282,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度支出合计14,873,873.34元。其中:基本支出2,468,873.34元,占总支出的16.60%;项目支出12,405,000.00元,占总支出的83.4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35,131.70元,下降8.2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6,368.30元,增长3.19%;项目支出减少1,411,500.00元,下降10.22%;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变动。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中在职职工职务职级工资调整标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基本工资支出增加70,472.52元;二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项目支出中减少支付水利水电移民安置专项资金3,000,000.00元、减少大中型水库移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经费314,500.00元、增加公益岗位补贴支出18,000.00元、增加临聘人员工资支出190,000.00元、增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稽查经费支出277,000.00元;三是政府性基金支出中减少“十四五”规划编制费1,270,000.00元、增加2022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培训项目支出755,000.00元、增加保山市2021-2022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教育资金补助项目1,551,000.00元、增加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后期扶持委托业务经费282,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68,873.3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66,929.42元,占基本支出的87.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1,943.92元,占基本支出的12.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405,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稽查经费支付300,000.00元,其中:支付差旅费40,000.00元,支付培训费40,000.00元,支付接待费3,000.00元,支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0元,支付委托业务费213,000.00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稽查经费项目资金,2022年用于继续巩固后期扶持工作成果、及时做好后期扶持政策兑现、加大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完成26031人后期扶持人口资金兑付、向上争取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资金1.2亿元,开展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实施、完成各县(市、区)人口动态管理,项目、资金管理,后扶政策稽查、绩效评价、移民干部培训等工作费用,为我单位工作人员安心工作提供了保障。

2.临聘人员支出经费190,000.00元,此项目主要用于支付保安、办公室辅助、后勤服务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费,该项目的开展为我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安心工作提供了保障。

3.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后期扶持委托业务经费支付491,000.0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审批和验收工作购买的中介委托业务费。此项目为全市40个后期扶持项目的实施,完成投资3500万元提供了保障。

4.2021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和绩效评价经费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施甸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政策实施情况采购监测评估及绩效评价工作。此项目是使用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1年第二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其主要内容是对施甸县2014至2021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跟踪监测和系统评估,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相关政策对监测评估的内容、对象、程序、效果等进行检查、对比、分析总结经验,提出合理的建议,以便及时为上级政府政策实施情况,切实维护移民群众合法权益,为移民管理部门的科学决策提供借鉴和参考,为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提供技术支撑,确保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

5.2022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培训项目支出755,000.00元。此款是2022年度省财政下达保山市省级库区基金,主要用于2022年我单位对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大中型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区后期扶持人口开展职业技术培训工作费用。该项目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培训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企〔2014〕226号)文件要求,资金主要用于培训场所、设备租赁费;聘请培训师资、教材购置(编印)费用、委托有关专业机构、中介组织开展培训的费用及其它与培训有关的必要费用。通过项目的开展提高了移民的劳动技能,使其通过劳动力技能的培训促进了移民将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实现了增产增收。使移民在掌握了一两门专业技术后,有更多的就业选择,并促进移民在就业岗位的提升,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移民就业收入。

6.保山市2021-2022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教育资金补助项目支出1,551,000.00元。此项目是根据《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大中型水库移民教育资金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搬发〔2022〕105号)文件要求,对移民库区大学生按照教育培养专科5,000.00元/人,本科8,000.00元/人的标准,使用第三批省级库区基金对2022年考取专科、本科234人的移民大学生进行补助,其中实际补助:专科107人,金额535,000.00元,本科127人,金额1,016,000.00元。该项目的开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切实加强了大中型水库移民教育帮扶力度,鼓励了移民学生勤奋学习、安心就读。为移民群众开辟智力扶持新途径,实现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劳动力的有序转移。

7.水利水电移民安置经费支付9,000,000.00元,该资金专项用于移民征地补偿、移民安置、恢复移民生产生活。该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管理规定专款专用、专账核算,项目的开展为水利水电移民努力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会致富”的目标提供了保障。

8.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支付18,000.0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2021年下半年及2022年上半年1位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的发放,该项目工作的开展保障了机关的正常运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76,873.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52%。与上年相比减少2,753,131.70元,下降18.69%,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其中:在职人员职务职级工资调整标准,社会保障及工资福利支出增加70,472.52元;二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减少支付水利水电移民安置专项资金3,000,000.00元、减少大中型水库移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经费314,500.00元、增加公益岗位补贴项目18,000.00元、增加临聘人员工资项目190,000.00元、增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稽查经费项目支出277,00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3,639.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15,639.04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1,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4,439.04元;就业补助18,000.00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8,0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7,04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67,047.00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11,842.6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5,204.3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6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610.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61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1,571,577.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62%。主要用于自然资源事务11,571,577.30元,其中:行政运行2,081,577.3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490,000.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7,000.00元,支出决算为66,99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9,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8.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994.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1.7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99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7,000.00元,支出决算为66,99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9,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99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和公务接待标准、范围。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9,175.12元,增长15.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000.00元,增长11.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175.12元,增长22.6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保山坝灌区等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项目审查、验收、前期工作准备对接增多,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县(区)查看、对接移民安置及后期扶持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移民安置及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对接中涉及的41批次346人次的餐费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1,943.92元,比上年增加5,955.78元,增长2.0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整职务职级工资,全年工资总额比上年增加,计提工会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14,463.64元、印刷费支出2,000.00元、差旅费支出15,759.40元、维修护费支出10,260.00元、会议费支出3,176.00元、培训费支出10,250.88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4,994.00元、工会经费支出46,1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000.00元、公务交通补贴133,700.00元、福利费支出400.00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1,470.00元、资本性支出4,32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资产总额20,286,506.49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1,152,997.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19,133,508.99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829,625.0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0,21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3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7,7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72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15%。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73030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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