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03-0-/2022-0315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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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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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2年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2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牵头组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与国家、省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受理市级重大专项规划和县(市、区)跨区域规划的立项申请,指导和衔接县(市、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监测预警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牵头研究经济和社会发展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全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4.负责研究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参与拟订财政、土地等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牵头研究全市财经领域重大问题,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综合协调、督促落实全市财经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5.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推动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

6.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建议,并牵头推进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保山主动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等国家战略的规划和政策。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保山市参与国际、国内区域合作项目的协调指导工作,拟订参与国际、国内区域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牵头贯彻执行国家、省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7.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省和市投资及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对市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安排中央、省分配的及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重大项目。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按权限审核或上报涉外重大项目。指导上报和协助管理国外贷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8.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穷”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9.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计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10.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综合管理,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11.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按照规定权限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12.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参与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推进社会事业的发展政策草案。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3.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权限范围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批、移民政策的审定。

14.组织起草价格规范性文件草案,贯彻落实省级相关收费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价格和收费改革调整方案以及管理范围、原则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参与重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关价格建议。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监督管理及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

15.拟订价格调控和监管的政策措施。负责价格运行分析,监测分析价格总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专项价格,建立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监测,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管理、价格认定监管和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16.负责按照“数字云南”发展规划部署,组织协调推进“数字保山”建设的工作落实。

17.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保山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8.负责市级粮食、棉花、食糖等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市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市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19.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市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投资项目。

20.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21.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落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协调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管理和粮食信贷、税收、财务的相关政策。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2.统一领导和管理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2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科、发展战略和规划科、体制改革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农村经济科、地区经济和扶贫科、基础设施发展科、产业发展和经贸科、技术创新和数字经济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社会发展和就业科、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重点项目建设科、价格调控监测科、价格和收费管理科、市辐射中心办综合协调科、市辐射中心办项目管理科、法规科(行政审批科)、人事科、物资储备管理科、物资储备建设科、物资储备安全科、物资储备监督检查科。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2.保山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未独立核算,纳入本级核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抓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统筹协调工作,配合推进《云南省“十四五”高黎贡山保护规划》编制。全力推进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积极争取中心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重点项目列入专项债券备选目录,按期完成省督办隆阳区新雨社区强戒所污水直排小西河、龙陵县小黑山自然保护区大面积林下种植草果生态问题整改销号任务。围绕“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抓实节能指标监测预警,完成19户高耗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全年单位GDP能耗下降率完成省级下达目标任务。坚决守住安全发展底线。抓紧扛实边境立体防控政治责任,积极争取省级补助资金8331万元,全力协助腾冲、龙陵完成抵边联防所、边境物理拦阻设施建设任务,筑牢边境物防屏障,以疫情“防得住”保障发展“放得开”。建立健全经济安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应急协调联动、定期联络会商工作制度,细化完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处置预案,统筹做好水、电、煤、气、油等要素供应,全力保障社会生产生活基本需要。稳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粮油质监体系、应急供应网点建设,扎实做好市级储备粮油轮换、政策性粮食库存清查等重点工作,落实地方储备粮规模4.21万吨、食用油储备规模628.7吨,牢牢守住粮食安全生命线。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创建安全示范城市牵头任务,抓紧抓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能源和化工产业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2.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保山现场办公会精神。着力打造兴边富民示范区。牵头制定《兴边富民示范区实施意见》,指导督促腾冲市成功申报“国家兴边富民行动中心城镇试点县”,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6亿元;龙陵县成功创建“云南省美丽县城”,获省级奖补资金1亿元;腾冲和顺古镇顺利通过省“回头看”评估验收,银杏小镇成功授牌“云南省特色小镇”,获省级奖补资金2.5亿元;有序启动抵边新村示范建设,加快补齐边境地区发展短板。着力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紧密衔接。编制完成《保山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建立健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长效机制,常态化监测、帮扶736户2814名重点搬迁对象,争取到位省级奖补资金2050万元,支持10个安置点发展后续产业、建设扶贫车间,全市16675户建档立卡搬迁户实现1至2项主导产业全覆盖。坚持用工业化思维谋划农业发展,全力推动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省级乡村振兴田园综合体申报创建,腾冲银杏产业园、司莫拉幸福佤乡列入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名单,获中央奖补资金2000万元;腾冲“大和顺”乡村振兴田园综合体列入省级创建名单,获省级奖补资金1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5亿元额度支持。着力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强力推进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工程、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可研报告获省级批复,弥渡至昌宁、昌宁至链子桥高速公路完成可研评审,腾密高速前期工作稳步推进,保山机场扩建项目投入运营,保山机场和腾冲机场跑道延长及附属工程开工建设。加快提升电力保障能力,220千伏王家山变二期扩容工程建成投产,500千伏兰城变二期扩容工程、大瑞铁路11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保山段)有序推进。扎实推进中型水库、水安全保障、生态保护支撑、大型灌区、藏粮于地等重点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持续强化农业发展基础支撑。积极推动教育卫生补短板、文旅康养、一老一小等民生领域重点项目全面开工建设,着力优化城乡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和供给。

3.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当好参谋助手,积极应对疫情冲击和经济下行压力,牵头制定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计划,统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适时向市委、市政府研提稳定经济运行措施建议,牵头开展GDP基础指标跟踪监测、分析研判、预警通报,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6.1%左右。充分发挥抓项目促投资“压舱石”作用,健全完善固定资产投资运行调度机制,上下联动、左右协同抓储备、强融资,争取到位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18.84亿元,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项目15个、资金33.34亿元,集中力量、集聚资源促开工、抓推进,力保全年投资增势不减。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认真抓好《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方案》落地实施,统筹推进保山产业园、腾冲经开区、龙陵工业园3个省级园区优化提升方案获省政府批复同意,指导腾冲经开区成功申报国家级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稳步推进“数字保山”建设。牵头制定《全面建设滇西数字经济新高地工作方案》《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实施意见》,编制完成《数字保山“十四五”发展规划》《保山中心城市“城市大脑”项目建设方案》,争取省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顺利启动保山中心城市“城市大脑”项目前期工作。健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省内率先建成“信用保山”网站集群、三大信用基础数据库、联合奖惩系统和自主申报信用监管系统,公布信用信息共享目录,加快布局“易信贷”“信易借”“信易行”运用场景,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排名稳居全省第一,保山成功入列国家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区名单。纵深推进改革开放。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改革,调整规范上网电价和生产性用电价格,取消大工业、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坚持“非禁即入”原则,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基础设施、环境保护、民生改善等领域。配合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市级国有企业重组改革任务接近尾声,“1+1+3”发展格局基本形成。配合推进“一线两园”建设,积极推进中国猴桥—缅甸甘拜地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主动服务和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牵头制定《保山工作要点及责任清单》并统筹抓好落实。

4.积极推进移民搬迁安置。一是水利方面:2022年,全市计划完成水利工程移民搬迁安置投资4800万元,计划完成移民安置192人。按计划推进拟建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配合完成腾冲灌区工程可研阶段移民安置规划,潞江灌区工程、龙陵县大硝河水库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审批。按计划推进在建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工作,完成隆阳区阿贡田水库移民安置投资300万元;完成腾冲市小地方水库移民安置投资300万元;完成龙陵县勐堆水库移民安置投资500万元;完成昌宁县立新水库移民安置投资700万元;完成保山坝灌区工程移民安置192人,投资3000万元。按程序推进龙陵县段家坝水库工程移民安置验收工作。二是水电方面:全力推进小湾水电站、大平田水电站、桥街水电站、腾龙桥一级水电站、三岔河水电站、苏家河口水电站、松山河口水电站等电站的收口扫尾工作,为征地移民安置竣工验收打下坚实基础。

5.全力推进移民后期扶持。一是继续巩固后期扶持工作成果,加大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完成26031人后期扶持人口资金兑付。二是计划争取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资金1亿元以上,及时做好资金分配、拨付及监管工作。年内完成直补资金发放1670万元,完成后期扶持项目投资6700万元以上,完成移民新村建设14个以上,完成移民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1500人以上,完成省、市后期扶持监测评估县(区)2个。三是督促做好2022年5个省级移民新村项目实施,协调2022年5个省级移民新村竞争立项,做好2023年省级移民新村竞争立项项目申报。组织开展3-5个市级移民新村及产业发展项目竞争立项。四是开展2021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省级库区基金、2022年后期扶持资金绩效评价(预评价)工作。五是组织开展70个以上市级后期扶持项目验收工作。六是组织开展2023年计划申报后期扶持项目现场查看、审查审批工作,计划审查、审批后期扶持项目40个以上。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4人,其中:行政编制6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8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离退休人员6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66人。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7,064,566.4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7,064,566.4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7,064,566.40元,较上年减14,654,333.60元,下降12.0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7,064,566.40元,较上年减14,544,933.60元,下降11.96%;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基本支出13,593,566.4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75,933.60元,下降8.58%,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较去年减少6人;项目支出93,471,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378,400.00元,下降12.52%,主要原因为:其他运转—粮食安全管理经费增加50,000.00元,2021年市产业建设领军人才培养经费增加680,000.00元,临聘人员经费增加653,000.00元,其他运转—出差及临聘人员经费增加216,000.00元,网络运维经费增加42,000.00元,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经费增加200,000.00元,保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评估、申报协调和督导检查经费减少320,000.00元,市级储备粮油利费补助资金减少1,690,000.00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相关经费减少300,000.00元,保山市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编制经费减少400,000.00元,大中型水库移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经费减少400,000.00元,水利水电移民安置经费减少12,000,000.00元,上年结转结余减少109,4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7,064,566.40元,其中:本年收入107,064,566.4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7,064,566.40元(本级财力107,064,566.40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7,064,566.40元,较上年减14,544,933.60元,下降11.96%。其中:本年收入107,064,566.40元,较上年减14,544,933.60元,下降11.96%;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7,064,566.40元,较上年减14,544,933.60元,下降11.9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基本支出13,593,566.4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75,933.60元,下降8.58%,原因为:在职人员较去年减少6人;项目支出93,471,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269,000.00元,下降12.43%,原因为:其他运转—粮食安全管理经费增加50,000.00元,2021年市产业建设领军人才培养经费增加680,000.00元,临聘人员经费增加653,000.00元,其他运转—出差及临聘人员经费增加216,000.00元,网络运维经费增加42,000.00元,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经费增加200,000.00元,保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评估、申报协调和督导检查经费减少320,000.00元,市级储备粮油利费补助资金减少1,690,000.00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相关经费减少300,000.00元,保山市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编制经费减少400,000.00元,大中型水库移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经费减少400,000.00元,水利水电移民安置经费减少12,000,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7,064,566.4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7,064,566.40元,其中:基本支出13,593,566.4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75,933.60元,下降8.58%,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较去年减少6人;项目支出93,471,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269,000.00,下降12.43%,主要原因为:其他运转—粮食安全管理经费增加50,000.00元,2021年市产业建设领军人才培养经费增加680,000.00元,临聘人员经费增加653,000.00元,其他运转—出差及临聘人员经费增加216,000.00元,网络运维经费增加42,000.00元,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经费增加200,000.00元,保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评估、申报协调和督导检查经费减少320,000.00元,市级储备粮油利费补助资金减少1,690,000.00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相关经费减少300,000.00元,保山市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编制经费减少400,000.00元,大中型水库移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经费减少400,000.00元,水利水电移民安置经费减少12,000,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13,593,566.40元

(1)功能科目2010401-发展与改革事务-行政运行支出8,886,766.40元,主要用于市发展改革委本级工资福利支出、机关运行经费、对单位职工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2)功能科目2010450-发展与改革事务-事业运行支出201,000.00元,主要用于市发展改革委本级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3)功能科目208050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59,6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公用经费、离休人员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4)功能科目20805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61,5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功能科目21011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68,5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保、大病医疗、离休医疗、退休大病医疗。

(6)功能科目210110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400.00元,主要用于部门事业人员基本医保、大病医疗。

(7)功能科目210110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04,7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

(8)功能科目2200101-自然资源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794,100.00元,主要用于二级单位市搬迁安置办工资福利支出、机关运行经费、对单位职工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2.项目支出93,471,000.00元

(1)功能科目2010401-发展与改革事务-行政运行支出721,000.00元,其中临聘人员经费463,000.00元,主要用于临时聘用人员劳务费463,000.00元;其他运转—出差及临聘人员经费216,000.00元,主要用于出差费150,000.00元和临时聘用人员劳务费66,000.00元;网络运维经费42,000.00元,主要用于邮电费42,000.00元。

(2)功能科目2010402-发展与改革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580,000.00元,其中:保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评估、申报协调和督导检查经费280,000.00元,主要用于企业投资项目评估评审审查委托业务费、出差费等支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相关经费1,000,000.00元,主要用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平台第三方委托业务费、平台建设费、社会信用体系工作开展的差旅费、培训费、邮电费、委托业务费、会议费等支出;保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经费及节能宣传周支出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节能宣传周活动;其他运转—粮食安全管理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粮食安全督促检查工作开展的差旅费、其他交通费、邮电费支出;市级储备粮油利费补助资金2,000,000.00元,主要用于市级储备粮利费补贴。

(3)功能科目2013299-组织事务-其他组织事务支出680,000.00元,主要用于培养市级产业建设领军人才17人,每名40,000.00元等支出。

(4)功能科目2200102-自然资源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8,490,000.00元,其中: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稽查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差旅费40,000.00元、培训费40,000.00公务接待费3,000.00元、委托业务费213,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0元;水利水电移民安置经费88,000,000.00元,主要用于水利水电移民安置相关工作的其他支出88,000,000.00元;临聘人员支出经费190,000.00元,主要用于临时聘用人员劳务费19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3,593,566.40元,项目支出93,471,000.00元)。

1.基本支出13,593,566.40元

(1)科目“301”工资福利支出11,520,700.00元,主要用于30101基本工资3,725,300.00元,30102津贴补贴4,869,500.00元,30103奖金343,300.00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61,500.00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86,100.00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04,700.00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0,300.00元。

(2)科目“302”商品服务支出1,847,400.00元,主要用于30201办公费72,700.00元,30202印刷费10,000.00元,30204手续费1,000.00元,30205水费4,000.00元,30206电费35,000.00元,30211差旅费135,460.00元,30215会议费15,0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61,840.00元,30227委托业务费60,000.00元,30228工会经费302,300.00元,30229福利费2,300.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0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868,200.00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9,600.00元。

(3)科目“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5,466.40元,主要用于30301离休费120,000.00元,30305生活补助22,466.40元,30307医疗费补助83,000.00元。

2.项目支出93,471,000.00元

(1)科目“302”商品服务支出5,471,000.00元,主要用于30201办公费70,000.00元,30202印刷费475,00.00元,30207邮电费77,000.00元,30211差旅费367,008.00元,30215会议费13,742.00元,30216培训费52,55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3,000.00元,30226劳务费719,000.00元,30227委托业务费3,417,200.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20,000.00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80,000.00元。

(2)科目“399”其他支出,主要用于39999其他支付88,000,00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95,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75,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8,840.00元,较上年减少2,160元,下降1.0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一致,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4,840.00元,较上年减少2,160.00元,下降3.2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75次,共计接待约731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我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等规定和按照压减一般性开支要求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4,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一致,无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市发展和改革委共申报重点项目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30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9个,分别为:

(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相关经费1,000,000.00元

1.总体目标:正常推进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网站日常维护管理、研究信用积分管理、按照要求推进国家信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2.产出指标:推进国家信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网站日常维护管理正常。

3.效益指标:信用环境得到提升,国家信用监测前200名。

4.满意度指标:项目覆盖对象满意度不低于70%。

(二)市级储备粮油利费补助资金经费2,000,000.00元

1.总体目标:确保1000万公斤市级储备粮和5万公斤市级储备油管理到位,完成年度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

2.产出指标:市级储备粮油承储数量达到计划值;轮换数量达到计划值;储备粮入库、定期质检和轮换入库检测时,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三级及以上标准。

3.效益指标:紧急状态下,根据政府动用指令,满足粮食应急供应需求。

4.满意度指标:社会及政府满意度大于等于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47,4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4,600.00元,减少9.53%,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较去年减少6人,机关运行经费随之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产总额26,768,622.13元,其中,流动资产7,319,962.77元,固定资产15,940,397.9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927,556.00元,其他资产0.00元,受托代理资产1,580,705.41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89121.7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044209.4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6,300.00元,其中出租资产162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6,300.00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500007303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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