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3-0-30/2018-073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8-07-30 |
文号 | 保发改办复〔2018〕2 号 | 浏览量 |
宛韦良等 4 名代表:
您们在保山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非贫困村基础设施投入的建议》交由我委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奋力实现全面脱贫目标,着力推动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我委充分发挥经济综合协调部门作用,积极支持农业农村各项事业发展,“十三五”以来累计争取涉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农村道路建设、千亿斤增量工程、糖料蔗核心基地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275 项,到位资金 21.65 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 19.57 亿元,省级资金 2.08 亿元。
二、为确保到 2020 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目标,目前国家和省、市各级项目资金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并按照轻重缓急原则,统筹兼顾非贫困村建设,改善非贫民村基础条件。我市属于典型的欠发达地区,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发展不充分、发展不平衡尤为突出,加之市、县各级财力薄弱、投入有限,难以全面覆盖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如2017年千亿斤增量工程中央资金 8000 万元、农村饮水项目中央及省级资金 2.2 亿元,优先支持贫困村,兼顾覆盖非贫困村。
三、2017 年以来,各级各部门在芒宽乡芒宽社区、新光、吾来、勐古、芒龙等非贫困村实施了集镇供水、农村人饮巩固提升、 学校综合楼及学生宿舍、“全面改薄”、综合文化活动场所及村卫生室等建设项目,累计补助资金 1.2 亿元。在今后工作中,我委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解决好农村地区协同发展问题,对农村基础设施滞后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积极争取各级项目资金支持,逐年予以解决。
感谢您对保山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委将一如既往地关注关心芒宽经济社会发展!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 年 7 月 30 日
(联系人及电话:罗俊超,0875-2122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