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03-0/20230829-000011 发布机构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3-08-29
文号 保发改营商〔2023〕295号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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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协保山市五届二次会议第05020033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建保山市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的提案”(05020033号),已交我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督办处理机制的情况

为畅通营商环境投诉渠道,规范投诉办理工作,及时回应市场主体诉求,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2023年7月,制发了《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制度>等6个制度的通知》,其中,《保山市营商环境投诉办理工作制度》明确市、县(市、区)营商办统筹协调全市商环境投诉办理工作,按照投诉渠道和工作职责分级负责投诉受理、转办、督办等工作;明确了17种及时受理和10种不予受理投诉情况;对投诉办理程序、时限、要求等作了规定,同时对投诉件办理的相关责任追究也作了明确要求。督促指导各级严格执行《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制度〉等6个制度的通知》,抓好工作制度落实见效。

二、让市场主体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情况

2023年7月24日,市委办印发了《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制度>等6个制度的通知》,其中,《保山市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制度》是在现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已经制定的市级领导、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基础上进行扩充,全市916名领导干部挂钩948户企业已经初步明确挂联关系,该制度的进一步扩充修改就是要更广泛的了解经营主体的难点、堵点、痛点,更深入的听取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对保山政务环境、法治环境、诚信环境、社会环境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为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和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决策参考。

三、建立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制度的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制度(试行)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84号)要求,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已经正式上线运行。保山市按照省级统一要求,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既可直接点击进入又可扫码的专窗,并通过微信等方式推送投诉举报、问卷调查二维码至各类市场主体。同时,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摆放问卷调查二维码,鼓励并动员市场主体主动参与问卷调查。

近年来,保山市工商联持续利用两个平台开展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工作。一是利用全国工商联民营企业调查系统,持续参与开展“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活动。2022年共有136家企业围绕要素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创新环境等对我市营商环境进行综合评价。2023年度“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省工商联将于8月21日组织召开。二是利用云南省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系统,持续开展“保山市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2022年,共组织规模以上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个层次400户的民营经济代表参评,测评结果由市政府发文通报,并纳入全市年度综合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服务质量测评)。目前正在制定《2023年度保山市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实施方案》。

四、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的情况

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实施机构扎实推进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统一实施标准,不断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全程网办率、“零跑动”率、“最多跑一次”和即办件事项比例。依托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全市认领、完善、发布政务服务事项8422项(市级1294项,县区级7128项),实时更新管理,办事指南发布率100%,本地化实施要素准确度100%。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五、加大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问责查处力度的情况

今年7月,制定印发了《保山市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制度等6个制度》(保办字〔2023〕50号),其中,“保山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约谈制度”明确将约谈结果与干部任用、营商环境年度考核、全市综合考核进行挂钩,倒逼县(市、区)、部门及干部按要求履职尽责,并明确约谈的10种情形。为加大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问责查处力度,是强化监督检查,有效发现问题。以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为契机,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树牢人民至上、“用户” 第一的服务意识,紧盯审批环节、监管执法、工作作风等,认真查找群众反映强烈、市场主体困扰、惠企政策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及时收集影响营商环境建设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深挖“小线索”背后的大问题、“小反映”背后的大背景。自2022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创新监督方法,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共计发现并反馈问题325个,督促完成整改313个。二是严肃执纪问责,形成有力震慑建立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问题线索办理快捷通道,提高线索交办效率,探索采取县(市、区)纪委监委直查快办、市纪委市监委挂牌督办、领导包案等方式,高位推动问题线索处置,加快问题线索办理进度,确保问题线索办理质量。针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集中通报曝光,对突出问题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以案促改,不断规范政商交往行为,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形成震慑效应。自2022年以来,全市共发现涉及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60件,处理47人,发出工作交办函21份,监察建议1份、纪律检查建议2份。三是推动建章立制,持续巩固成效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紧紧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总体要求,立足职能定位,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持边查边改边治边建,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围绕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建立健全与纾困惠企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落实体系相匹配的监督机制,坚持向问题“叫板”,让企业和群众“叫好”,着力解决群众办事的“烦恼”、企业经营的“掣肘”、部门服务的“梗阻”,及时纾困解难,督促建立完善制度机制。自2022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开展以来,全市共推动建立完善制度机制63项。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成昊 0875-3136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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