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03-0-02_D/2018-0202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目录 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8-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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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包括报告依据、报告主要内容、统计数据时间段、报告公布方式、联系方式等。

一、概述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任务分解表》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包括:2017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包括主要亮点和成效;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7年,市发展改革委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和各类信息586条。其中:门户网站公开规范性文件208条、各类信息378条(包括:发展和改革信息76期、宏观经济8期、县域经济3期、政务要闻141条;通知公告20条;经济预测8条;经济数据14条;经济研究12条;投资计划项目情况25条、重点建设项目情况24条、纪检监督7条、县区动态21条、普法教育9条、稳增长10条),微信公众平台公开各类信息14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市发展改革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政策与规范性文件类、规划计划类、行政权力类、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类、政协提案办理结果类、价格和收费类、减税降费类、重大建设项目类。2017年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08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利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主动公开信息以保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为公开政务信息的主要渠道,不断扩大查询、咨询、投诉等服务项目的范围。健全和完善了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工作标准、时限要求等方面的工作制度,推动政务公开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同时,积极构建多主体、多渠道的监督网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上台阶。

2.积极推行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为工作出发点,实行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首问责任制,高质量、高标准做好市政务服务中心各项服务工作,按照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对项目备案、核准、审批等实行大厅受理,积极协助项目单位进行项目申报,最大限度方便群众。

3.完善向人大、政协报告通报制度按规定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汇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为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做好政府重要政策解读工作,使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了解政府及其部门出台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22号)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全面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细则的通知》(保政办发〔2017〕41号)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及时印发《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保发改办发〔2017〕441号),通过撰写解读材料、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和在线访谈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全面深入介绍政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及工作进展,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管理社会预期。2017年,市发展改革委在门户网站上主动进行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23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市发展改革委领导高度重视咨询、投诉、举报回复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并要求经办人员每日登录、每日查询,及时接听“96128”政府信息查询专线、“12358”价格举报电话和主任信箱确保有关咨询、投诉和建议能够及时得到回应和解答。2017年,共接待登记受理各类“96128”政府信息查询10件、价格举报(咨询)案件132件、主任信箱12件,举报、咨询回复处理100%。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市发展改革委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为1条,因涉及第三方,已申请延时答复,依申请公开内容已提交第三方省发展改革委咨询中心。待第三方给予是否公开答复意见后,将及时进行处理。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市发展改革委没有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部门科室缺乏主动公开意识,未按要求进行公开,导致公开内容不全。二是缺乏多形式的重要政策解读。针对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解读方式较为单一。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影响面还不够广,网上公开的内容与群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能力和水平高度,抓好贯彻落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结合发改委工作实际,扎实稳妥地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群众。二是继续规范完善公开平台。充分利用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积极主动公开我委政务信息和公用事业服务信息,确保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渠道更多、更通畅。三是责任落实到位。落实专人加强委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形成面向群众,简单、便捷的信息浏览、查阅窗口,及时更新网页信息,按照时间要求上载信息。落实信息上载专人,加强信息公开页面的管理,及时准确上载公开内容信息。责任科室按照要求做好公开申请的反馈,并做好依申请公开台帐,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规范性。四是狠抓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分工方案的通知》(保证办发〔2017〕48号)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源于印发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的通知》要求,完善我委各科室责任分工,做好牵头公开内容的主动公开工作,阶段性地向社会公布进度,鼓励群众参与,接受监督。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2018年1月31日


附件2

保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58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49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49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8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41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7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3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1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1

(三)申请答复数

1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1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132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各园区管委会、各单位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办公室,邵凤,办公室副主任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2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

(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6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4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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