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3-0/20240717-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4-07-17 |
文号 | 保发改基础〔2024〕185号 | 浏览量 |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上报白玉光伏电站接网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隆发改能源〔2024〕23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云政发〔2017〕1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3〕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白玉光伏发电项目已列入《云南省2023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方案》(云能源水电〔2023〕170号),为尽快实现光伏电站并网发电,建设白玉光伏电站接网工程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
白玉光伏电站接网工程。
三、项目法人及代表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甘霖。
四、建设地点
隆阳区瓦窑镇、瓦房彝族苗族乡、瓦渡乡、水寨乡、板桥镇。
五、接入系统方案
按《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保山市隆阳区白玉、浪戛2个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方案的意见》(云电规划〔2023〕515号)实施。
六、工程建设内容及标准
新建500kV隆阳变至220kV白玉光伏升压站线路48.2km(除500kV隆阳变出线段5.2km采用双回路架设外,其余均采用单回路架设)。导线采用JNRLH1/LB20A-400/50型铝包钢芯耐热铝合金导线。双回路段架设2根48芯OPGW光缆,单回路段架设2根24芯OPGW光缆。在500kV隆阳变扩建220kV出线间隔1个。
线路路径:从220kV白玉光伏升压站西南侧出线,左转经麦庄村、大掌扫至水清河左转,经下麦庄、黄草坝、二道桥、木瓜树后,穿越北庙水库准保区后,跨越110kV老营变至110kV金厂河变线路、110kV老营变至110kV瓦窑变线路、G320国道、G56杭瑞高速、110kV瓦窑电站至110kV老营变线路至龙潭西南侧,右转跨越35kV老营变至35kV水寨变线路,经冷水沟、蒋家坟、大竹山后,穿越水磨坊水库二级保护区至老窝铺东北侧左转,经小天井后跨越大瑞铁路(隧道顶)、110kV下阳山线(110kV下村变至110kV保山牵引变至110kV杉阳变线路)、中缅油气管线后,穿越220kV崇仁变至220kV王家山变线路、220kV苏屯变至220kV保山变Ⅰ回线路、220kV苏屯变至220kV保山变Ⅱ回线路后,平行500kV隆阳变至220kV保山变Ⅰ回线路南侧走线,经摆菜村、新寨山、大水沟后,穿越梨树岭岗水库二级保护区后,经老寨子、安和村后进入500kV隆阳变。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8227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云南电网有限公司自筹,其中自有资金1645.4万元,剩余投资由项目法人向银行贷款。
八、已取得支持性材料
(一)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保山市隆阳区白玉、浪戛2个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方案的意见(云电规划〔2023〕515号)。
(二)保山市能源局关于白玉光伏电站接网工程项目行业意见的复函。
(三)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白玉光伏电站接网工程路径走向的批复(隆政复〔2024〕26号)。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保山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回执(保稳评备字〔2024〕9号)。
九、项目核准的说明
(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保山供电局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转报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变更申请。
1.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
2.总投资变化20%及以上,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的;
3.项目变更可能对经济、社会、环境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4.需要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的其他重大情形。
(三)项目自核准文件发文之日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发文之日2年内未开工建设,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保山供电局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提请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转报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1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四)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五)其他意见详见:《昆明特胜来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白玉光伏电站接网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评审意见》(昆明特胜来审〔2024〕10号)。
十、有关要求
(一)请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保山供电局认真落实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林草等有关政策,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该项目跨越中缅油气管道,跨越G320国道、G56杭瑞高速等公路,穿越北庙水库准保护区、水磨坊水库及梨树岭岗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多处跨(穿)越220kV及以下输电线路,涉及跨(穿)越民房等其他建构筑物的,跨(穿)越方案未取得相关业主单位同意前不得开工建设。
(三)请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好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保障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四)该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六)请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保山供电局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落实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程,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项目施工安全。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