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06_C/2018-0530009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8-05-30
  • 文号
  • 保发改农经〔2018〕3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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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腾冲市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腾冲市发展改革局、水务局:

你们报来的《腾冲市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已收悉。根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云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十三五”规划》,经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技术评审,专家组评审意见认为本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基本符合相关技术规程、规范的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腾冲市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建设任务。腾冲市 2018 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主要解决 15 个乡镇 5768 户 25657 人和 1127 头大牲 畜的饮水安全问题。包括新建取水坝 2 座,取水池 40 个,调节池 25 个,架设管道总长 302835.7m,其中涂塑复合钢管 长 84437.7m,热镀锌钢管长 169338m,PE 管长 49060m,安 装净水设备 4 套,消毒设备 17 套。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腾冲市 2018 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751.21 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 800 万元,其余资金由地方自筹解决。

四、同意建设工期为 3 个月。

五、接文后,请进一步优化完善技施设计和复核工程量,全面落实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切实重视安全生产,健全管理机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并发挥工程效益。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必须坚持“先建机制,再建工程”和水源、水质及工程建设“三同时”原则,逐一落实水源保护、水质净化消毒和建后运行管理机制,“三同时”事项和管护机制未落实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不得给予竣工验收。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水务局

2018年 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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