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3-0/20231107-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3-11-07 |
文号 | 保发改投资〔2023〕365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保山中心城区青华湖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保建发﹝2023﹞75号)已收悉,为有效解决片区内涝问题,补齐青华湖片排水短板,同意实施保山中心城区青华湖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保山中心城区青华湖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
二、项目法人: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人代表:黄晓东。
三、项目建设地点:保山中心青华湖片区。
四、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对青华湖片区及永昌路排水管网进行排查检测、雨水管网改造及修复,改造雨水管道26.37km,新建雨水检查井769座,新建雨水口276座;雨水管排查检测总长度约77.55km,非开挖修复总长度约22.1km;排水箱涵改造2.95km,新建排涝连通渠1.93km;改造小青河、城北防洪河、小屯河、红花河等排涝通道7.0km;新建排涝泵站2座;雨污混接点改造410个;扩容新增调蓄容积20万m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70230万元,资金来源为多渠道融资及自筹。
七、项目实施年限:2024年至2025年。
接文后,请抓紧编制项目可研报告,并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前期和报批工作。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