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3-0-/2019-110601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重大设计变更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9-11-06 |
文号 | 保发改产业〔2019〕518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龙陵县神龙氧气厂 30000m3/h 空分制氧、氮、氩等气体建设项目(一期)调整建设规模及内容的请示》(龙发改投资〔2019〕397号)已收悉,根据《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云政发〔2017〕41号)规定,同意对神龙氧气厂 30000m3/h 空分制氧、氮、氩等气体建设项目(一期)建设规模及内容给予备案变更。
一、备案项目编码为:185305022660004。
二、项目变更后,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投资项目备案证》(保发改产业备案〔2019〕1号)为准。
三、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项目建设,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和入园项目要求做好相关前期工作,各项条件具备方可开工建设。此文件不作为融资依据。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 11月 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