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3-0/20211027-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重大设计变更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1-10-27 |
文号 | 保发改投资〔2021〕372号 | 浏览量 |
保山昌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保山昌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保山市中心城区污水系统完善提升工程>项目法人变更的请示》(保昌水司〔2021〕64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项目法人批复情况。我委以保发改投资〔2021〕194号、219号文分别对保山市中心城区污水系统完善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进行了批复,项目代码:2106-530500-04-01-780505,项目法人:保山昌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杨宝林。
二、项目法人变更情况。鉴于你集团公司业务板块调整,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按照2021年10月27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同意将保山市中心城区污水系统完善提升工程项目法人由保山昌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保山瑞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由杨宝林变更为姜超。
三、其他批复内容不变。接文后,请你单位与保山瑞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抓紧相关工作衔接,尽快推动项目实施。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