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3-0-/2022-0105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重大设计变更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2-01-05 |
文号 | 保发改资环〔2022〕1号 | 浏览量 |
保山昌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保山瑞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保山昌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保山瑞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关于保山市中心城区第三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法人变更的请示》(保昌水司〔2022〕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保山市中心城区第三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法人由保山昌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保山瑞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由杨宝林变更为姜超。
二、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投资继续按“保发改资环〔2021〕389号”批复执行。
三、 接文后,保山昌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向保山瑞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工作移交项目法人变更前的全部项目资料,配合保山瑞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办理各项所需变更手续,保山瑞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后续项目工作,确保工程经济、社会效益的发挥。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