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3-0/20230112-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重大设计变更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3-01-12 |
文号 | 保发改资环〔2023〕9号 | 浏览量 |
保山瑞源环保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保山中心城区中水回用及污水管网完善工程项目建议书建设内容变更的请示》(保瑞环司〔2022〕7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在项目名称、法人、建设地点、建设性质、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期计划及其他建设内容及规模不变的前提下,同意取消原批复中水回用系统工程(新建保山市中心城区第一、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设施,以稳定达到市政浇洒、园林绿化灌溉、
湿地补水等再生水的使用标准,满足中水用户的用水需求)建设内容,原因为第一、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经委托云南佳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1-17日对两个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了水质指标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排放标准均已稳定达到一级A标,已满足于市政浇洒与灌溉、园林绿化灌溉以及湿地公园补水要求;同意原批复新建DN150—DN800中水输送管长度由约80.59公里变更为94.02公里,原因为经实地踏勘,原拟建管线位置现已不具备管线敷设条件,现重新优化了中水输送管敷设位置。
二、接文后,请抓紧按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切实加快工程建设前期工作进程,及时完善相关要件办理,确保项目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