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3-0-03_G/2017-0621010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价格目录清单 | 发布日期 | 2017-06-21 |
文号 | 保发改收费〔2017〕367号 | 浏览量 |
市直各委、办、局,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交通运输局, 各园区管委会: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7〕73 号)要求,为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提高涉企收费政策的透明度,依据《云南省定价目录(2015版)》,经认真清理,制定了《保山市市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修订收费文件的,按照修订后的文件执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交通局将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目录清单相关内容,并 向社会公布。
二、目录清单内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有关收费单位应严格按照公布的收费政策执行,并在收费地点的显著位置公示所有收费的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对象、收费管理方式、监督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未公示的,交费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和举报。
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经营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 对不执行批准的收费政策、不实行价格(收费)公示、只收费不 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等行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规定依法查处,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