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03-0-03_G/2017-0327012 发布机构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目录 价费标准 发布日期 2017-03-27
文号 保财非税〔2017〕8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关于及时贯彻落实中央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及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各园区(度假区)管 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降费减负”政策精神,财政部出台了《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财政部、国家发改 委出台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 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自2017年4月1日起执行,请各县(市、区)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各园区(度假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上网下载并及时贯彻落实,正式文件待省级下发后我们再行转发。

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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