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交通运输局,各园区管委会:
现将《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取消部分港口收费的通知》(云价调控〔2017〕6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 6月 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