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03-0-03_G/2017-0901009 发布机构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目录 价费标准 发布日期 2017-09-01
文号 保发改价格〔2017〕589 号 浏览量
主题词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重大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

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电力价格中代收的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资金,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省物价局下发了《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价格〔2017〕90号),其中涉及我市的有重大水利建设基金。

结合保山实际,经过研究决定,从 2017年 9月 1日开始,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代收的重大水利建设基金由 0.004元/千 瓦时下调为 0.003元/千瓦时。包含重大水利建设基金的目录电价同幅度下调 0.001元/千瓦时;未按目录电价收取,实行了优惠电价、 硅电联动的企业用电不再降低 0.001元/千瓦时。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 9月 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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