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3-0-03_G/2017-101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价费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7-10-10 |
文号 | 浏览量 |
从2017年9月1日起,国家发改委将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由每立方米1.71元下调为1.61元;云南省物价局将非居民用天然气管输价格由每立方米0.36元下调为0.35元,配气价格由每立方米0.65元下调为0.63元。云南省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限价由每立方米2.72元下调为2.59元,大工业用气最高限价由每立方米2.07元下调为1.96元。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管输价格、配气价格、销售价格从2017年9月1日开始同步下调,其中车用压缩天然气销售价格从2017年9月12日起同幅度下调0.1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