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3-0-03_G/2017-0630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价费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7-06-30 |
文号 | 保发改收费〔2017〕383号 | 浏览量 |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科学技术局,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各园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大降费力度,切实减轻社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出台了《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请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各园区管委会,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下载并认真贯彻落实,正式文件待省级下发后再行转发。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财政局
2017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