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3-0-03_G/2018-072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价费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8-07-20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8﹞5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20条措施的意见》(保政发﹝2018﹞5号)要求,我委积极落实降费政策。一是严格执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市级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市级政府定价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规定的收费政策,及时降低收费标准。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收费政策,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转发取消、免征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及时将收费政策落实到位。截至7月,共降低了部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收费标准,暂免征收证券期货行业机构监管费,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专利收费(国内部分)中的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类新增建设用地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预计全年减轻负担达8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