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03-0-/2019-0523003 发布机构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目录 价费标准 发布日期 2019-05-23
文号 保发改价格〔2019〕166 号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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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市内并网电站上网电量市场化改革的通知

市内各发电企业、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减轻发电企业经营压力,在丰水期期间,如发电企业发电能力超过保山电网覆盖范围内工业企业用电负荷,出现弃水现象,发电企业在确保安全,满足电力调度的前提下,可以利用厂用电自主经营,消纳富裕电量。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发电企业的新增用电量以每千瓦时 0.02 元的标准 收取基本电费。

本通知执行期暂定为 2019 年丰水期。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能源局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 5月 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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