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3-0-/2021-0517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价费标准 | 发布日期 | 2021-05-17 |
文号 | 保发改价格〔2021〕164号 | 浏览量 |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办价格〔2021〕78号)要求,保山市认真组织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五县(市、区)开展2020年度收费统计工作,截止到4月初,所有涉及的单位收费情况已经在平台上通过省级审核。现将保山市2020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报告如下:
一、保山市2020年经济发展基本情况
2020年,面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和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保山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抓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竭力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实现生产总值同比增长4.8%;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6.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降2.5%,支出总额与上年持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1.8%;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3.1%和7.4%;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增长2.5%和13.3%,经济稳步回升、持续向好。
二、保山市2020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情况
2002年,全市共有收费单位170家,与去年一致,其中腾冲市退出一家,市级增加1家。市直单位共有36家报送了收费统计资料,其中18家有收费项目和收费金额。
(一)全市收费金额变化情况。2020年全市170家收费单位,共发生行政事业性收费57175.13万元,比2019年的51836.41万元增加了5338.72万元,增幅为10.3%。其中市级17家单位收费总额26818.34万元,比2019年的23271.22万元,增加了3547.12万元;隆阳区收费总额7434.09万元,比2019年7156.5万元增加了277.59万元;腾冲市收费总额9520.68万元,比2019年的9849.89万元减少了329.21万元;昌宁县收费总额4182.5万元,比2019年的4287.06万元减少了104.56万元;施甸县收费总额2,551.65万元,比2019年的3,186.20万元减少了634.55万元;龙陵县收费总额6667.86万元,比2019年的4084.79万元增加了2583.07万元。
(二)收费性质变化情况。全市行政性收费涉及9个部门,13项收费;收费金额为25780.68万元,占收费总额的45.09%,事业性收费总额31394.45万元,占收费总额的54.91%。大学、职高、公办中学、公办幼儿园学费、住宿费、保教费等收费合计24350.8万元,占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的42.59%,比2019年的24871.67万元减少了520万元;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收取的土地闲置费、耕地开垦费、不动产登记费等合计12193.49万元,占收费总额的21.32%,比2019年的10230.76增加了1962.73万元;水务部门收取的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费5199.23万元,占收费总额的9%;人防部门收取的防空地下设备异地建设费3315.89万元,占收费总额的5.8%,比2019年的1107.69万元增加了2208.2万元;法院系统收取诉讼费4282.78万元,占收费总额的7.49%,比2019年的2476.05万元增加了1806.73万元。
(三)按收费对象划分。涉企收费共涉及8个部门,收费项目14项,收费金额26304.85万元,占收费总额的46.01%;涉及个人收费有7个部门,17项收费项目,收费金额30870.28万元,占收费总额的53.99%。
(四)按收费类别划分。行政管理类收费涉及3个部门,收费项目3项,收费7610.85万元;管理类(证照)收费涉及部门2个,项目3个,收费1599.64万元;资源补偿类收费涉及部门4个,项目8个,收费金额17726.65万元;鉴定类收费涉及部门3个,收费项目3项,收费金额535.72万元;考试类收费涉及部门6个,收费项目6项,收费金额5970.79万元;教育收费涉及部门1个,项目5个,收费金额23064.74万元;其他收费涉及部门3个,收费项目4个,收费金额664.92万元。
三、存在问题
(一)个别执收单位对收费情况报告制度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原来实行收费许可制度时,收费许可证是收费单位合法的收费凭证,开展收费许可证年审,上报收费情况有一定的约束力,从2016年1月1日起取消收费许可制度后,个别单位对收费情况报告制度认识不足,报送收费情况报告表主动性差。
(二)部分收费单位业务人员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概念不清。少数单位报送收费情况报告表时,把基金、房租、其他经营性收入等全部统计上报。
(三)预警情况说明简单。对预警说明的收费原因、部分县(市、区)发改部门预警说明简单、逻辑性不强,难以说明问题。存在市、县(市、区)对数据自检不够,录完及上报审核不严等情况。
(四)国家和省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口径统一有差异。部分县(市、区)按照录入单位的关联收费进行录入,对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疫苗注射费等政府定价的经营性收费进行了统计,有些县未统计,口径不一致。
四、对加强和改进收费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建议省发改、财政部门统一项目和统计口径,剔除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二)建议对民办学校的收费总额进行统计,正确评价群众的教育支出。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