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03-0-/2021-1209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目录 价费标准 发布日期 2021-12-09
文号 保发改价格〔2021〕416 号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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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1年11月至2022 年3 月非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保山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保山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腾冲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龙陵恒泰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冬季非居民用气上游价格上涨,需要对非居民用气终端价格进行联动调整。鉴于保山新的配气价格标准未出台,对2021年11 月-2022年3 月非居民用气配气环节价格暂时维持云价价格(2017)108 号文件标准。根据保山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腾冲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龙陵恒泰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游售气单位的合同结算量,经过测算,对保山中心城市、腾冲市、龙陵县 2021年11 月-2022年3 月非居民用气价差调整以及销售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联动价格

2021年11 月-2022年3 月,保山中心城市非居民用气销售联动额为 0.69元/立方米,联动后保山中心城市非居民用气销售最高限价为3.26 元/立方米;腾冲市非居民用气联动价格为 0.61元/立方米,联动后的腾冲市非居民用气销售最高限价为3.18元/立方米;龙陵县非居民用气联动价格为 0.55元/立方米,联动后的龙陵县非居民用气销售最高限价为3.12元/立方米。

二、执行时间

2021年11 月 1 日-2022年3 月 31 日。

三、其他事宜

对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学校用气、福利院用气不纳入非居民用气统计口径。中石油保山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与下游公司结算时,这部分气量以居民用气价格结算。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9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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