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s_fgw-30/2022-0826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价费标准 | 发布日期 | 2022-08-26 |
文号 | 保发改价格〔2022〕253号 | 浏览量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现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2〕90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保山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园区管委会要全面梳理已出台的涉企收费政策,做好已出台涉企收费优惠措施的政策解读,加强涉企违规收费问题摸排。
二、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银保监会保山监管分局、市民政局分别会同有关方面制定工作方案,对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的有关收费主体开展自查自纠。其中,口岸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由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民航、铁路、公路自查自纠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督促落实,并收集汇总自查情况。
三、时间要求。8月30日前,有关牵头部门和各县(市、区)、园区管委会要认真分析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送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