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3-0/20221114-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价费标准 | 发布日期 | 2022-11-14 |
文号 | 保发改价格﹝2022﹞339号 | 浏览量 |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
现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文件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2〕819号)转发给你们,并将2022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任务(第二批)分解到各县(市、区)。
各县(市、区)要对历年已完成的改革面积和四项机制建设情况进行核实和查缺补漏,对具备验收条件的,按《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水农〔2022〕16号) 进行验收,确保2024年全面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
附件:2022年保山市第二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分解表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水务局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