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03-0/20231016-00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目录 价费标准 发布日期 2023-10-16
文号 保发改价格〔2023〕349 号 浏览量
主题词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保山中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的通知

保山中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各入廊单位:

根据政府定价的相关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保山中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近几年的实际运行成本进行了监审测算,在充分考虑综合管廊运行成本和入廊企业承受能力的前提下,经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保山中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标准调整如下:

一、调整后标准

对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平均上调15%,其中:

电力管线由现行的15.14万元/年.公里调整为17.41万元年.公里;弱电(通信)由8.66万元/年.公里调整为9.96万元/年.公里;

燃气由6.05万元/年.公里调整为6.96万元/年.公里;

给水由3.46万元/年.公里调整为3.98万元/年.公里,污水由3.46万元/年.公里调整为3.98万元/年.公里;

中水、军用、警用均由现行的2.16万元/年.公里调整为2.48万元/年.公里。

二、执行时间

新标准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

附表:保山中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标准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