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7186295-8-/2019-0216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19-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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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为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并抓好工作落实,现就《意见》出台背景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作为一项改革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党的十九大关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有两个非常重要的观点:一是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二是构建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2018年4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政策措施,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高质量发展。会议原则通过《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职业技能培训也被确定为一项重点任务。李克强总理多次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指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抓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二是《宪法》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第42条规定,“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有两条规定,第3条规定,“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第66条规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培训事业。”由此可以看到,职业技能培训既是《宪法》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也是政府必须履行的工作职责。

三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职业技能培训与劳动者素质的提升,与劳动者的成长成才是密切相关的,是提高就业质量、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的一个根本举措,是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必然要求,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技能扶贫的有效措施。

二、《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

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事关党和国家发展全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部署的重要支撑,是全面提升劳动者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缓解技能人才短缺的结构性矛盾、提高就业质量的有力保障;是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在要求。通过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给予技能型人才更加平等合理的待遇,将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让更多年轻人愿意学技能、愿意做技工,对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制造强国建设、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经济迈上中高端具有重要意义。

三、《意见》出台的政策依据

2018年5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以下简称《意见》)。为贯彻落实《意见》,我省制订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61号,要求各州市结合当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四、《意见》出台的目的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围绕发展六大产业需求,积极创新体制机制,构建全体劳动者从就业准备开始到职业生涯全过程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注重服务终身,逐步实现基本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的普惠性、均等化,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着力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为推动保山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人才支撑。

五、《意见》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意见》全文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第二部分构建多层次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第三部分是深化职业技能培训体制机制改革

第四部分是组织保障。

《意见》强调了四个方面:一是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主要阐述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指导思想、原则和总体目标任务。二是构建多层次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具体阐述了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具体行动计划和工作目标。三是深化职业技能培训体制机制改革,阐述了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所要达到的效果和改革任务。四是组织保障,明确了贯彻落实《意见》的责任单位和工作职责。

六、《意见》出台的基本原则

贯彻国务院、省政府文件的核心内容,结合保山实际,针对保山市劳动者技能素质偏低、培训资源整体不足、职业培训基础薄弱等情况,提出立足实际、可操作的创新举措。以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对全体城乡劳动者提供普惠、均等的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充分发挥劳动者的培训主体和培训机构的市场主体作用,保障人人享有贯穿职业生涯终身的职业技能培训服务。针对当前社会关注的培训准入、资金筹集、政府补贴项目目录公开、技能竞赛、技能人才评价与激励等痛点、难点问题,点对点逐一回应,提出措施。

七、《意见》的特点

一是在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方面。要求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组织实施体系,围绕就业创业重点群体,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全面加强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着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大力推进创业创新培训,强化工匠精神和职业素质培育。

二是在深化职业技能培训体制机制改革方面。提出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发展机制,加大政府、企业、社会等各类培训资源优化整合力度,提高培训供给能力。建立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建立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相衔接、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建立职业技能培训质量评估监管机制,对培训机构、培训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管。建立技能提升多渠道激励机制,支持劳动者凭技能提升待遇,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激励机制。

三是在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方面。提出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能力建设,创新培训内容和方式。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教学资源建设,加快职业标准开发工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平台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全市的技能实训和创业实训网络。

四是在加强工作保障方面。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公共财政保障,多渠道筹集经费,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投入机制,进一步优化社会环境,大力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八、《意见》适用范围

根据我市实际,《意见》的适用范围为全市范围内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学校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各类企业,各劳动年龄段内的劳动者。

九、《意见》实施时间

《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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