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7186295-8/20230810-00003 发布机构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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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做电商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抓好《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7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6号)的细化落地。根据《云南省就业局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做电商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做电商专项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行动时间

2023年8月-12月

二、行动主题

彩云雁归 自主创业做电商

三、行动目标

支持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者、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返乡入乡自主创业做电商不少于61人。

四、服务对象

(一)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者,同时面向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

(二)有创业资源对接需求的青年领创项目,重点是处于种子期和初创期的创业实体、专精特新创业项目,同时面向创业孵化平台和劳动者返乡创业园等创业载体入驻项目。

五、行动措施

(一)提供创业培训支持

依托“马兰花”创业培训计划,对有培训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进行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返乡创业做电商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免费网络创业培训。结合当地实际,加密安排创业培训课程计划,灵活调整培训时间和培训方式,归集编制发布培训信息清单,明确课程内容、适合对象、培训师资、报名渠道等信息,方便服务对象对接培训机构自主选课参训。

(二)提供创业资金支持

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对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从事电商创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梳理创业担保贷款、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当地特色创业贷款等金融产品,明确贷款额度和利率、贷款对象和条件、经办银行网点等信息,汇总编制发布融资贷款清单,向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推送。

(三)提供创业场地支持

加强对创业孵化平台的指导,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要安排不低于30%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对在口岸、抵边地区从事跨境电商创业的,优先给予免费入驻。省级创业孵化平台对入驻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的创业项目,要按规定优惠减免场地租金,提供政策推介、网络创业培训、创业指导、融资对接、人力资源服务等创业服务。各地要组织本地创业孵化基地、劳动者返乡创业园等创业载体深入挖掘可利用的场地资源,细化场地用途、适合行业、可用设施设备、入驻条件等信息,分类编制场地资源清单,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广泛发布。

(四)提供创业导师支持

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积极吸纳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退休经理人、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学者及政府工作人员等充实创业导师队伍。组织创业导师开展进园区、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主题活动,为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业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指导、信息咨询、跟踪扶持等创业服务。根据创业导师擅长领域、研究专业、指导方向等特点,编制本地创业导师名录,广泛开展巡回指导、专家讲座、创业沙龙等活动,促进服务对象与创业导师对接见面,双向选择。

(五)提供创业奖补支持

对服务对象的创业项目实体,符合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贷免扶补“吸纳就业补贴等政策申报条件的要按规定予以落实兑现。对为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提供支持较大的孵化平台,符合申报条件、吸纳就业成效显著、经营运行良好的,支持其优先申报省级创业园示范基地,并按规定给予补助。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把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做电商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一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属地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精心组织实施。要加强信息收集,及时报送工作动态,加大推进力度,又好又快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二)坚持分类施策

各地要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发展我市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为重点加强指导,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实际、综合考虑边境就业、乡村振兴等系列因素分类施策。在专项行动期间至少要开展“创业导师面对面”集中指导服务活动1次,面向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返乡创业做电商集中开展政策咨询、创业指导、融资服务、政策兑现等。

(三)营造创业氛围

要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丰富工作内容和形式,多渠道宣传创业政策、服务举措、创业典型以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成效,讲好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做电商典型故事,树好创业增收好典型,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劳动者返乡创业做电商,大力营造鼓励支持返乡创业就业的浓厚氛围。

8月起,市级将对2023年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做电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月调度,请各地于8月15日前报送相关联络员信息表(附件2),同时要动态报送工作进展、典型经验、意见建议等情况,并于12月29日前报送行动总结。

联系人及电话:侯婷 0875-2226329,邮箱:351709614@qq.com

附件:

1.2023年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做电商任务分解表

2.联络员信息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附件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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