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7186295-8-30/2016-0303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5-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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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保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精神,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保政办发201549号)要求,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来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增强了人社系统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营造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廉洁高效、公开透明、方便监督、热情服务的信息环境,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了保山人社工作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一)紧紧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我局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云南省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云南省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保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办法》、《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切实改进机关干部作风和提高行政效能,着力构建管理规范、办事公开、信息共享、运行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努力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为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和信息发布前的舆情风险评估。从便民利民出发,我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梳理和整合力度,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采取有关负责同志发表讲话、撰写文章、政策回答、接受访谈、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进行科学解读、阐释,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三)建立健全政务信息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切实做好舆情监控工作,及时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有关舆情和热点问题,针对出现质疑情形,迅速启动舆情处置应急预案,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力争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

二、加强平台建设和渠道建设

一是进一步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发布机制,让政府信息发布成为制度性安排;二是加强全市人社部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建设,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延伸基层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发布人社部门的权威政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截至目前,我局通过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保山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网站共发布公开信息286条,共有210000余人点击查看了以上网站;三是积极拓宽人社部门对外信息公布的渠道,主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媒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要及时、规范做好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工作;四是健全“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线服务平台建设,截至目前,共接到9612812333专线查询电话176人(次),答复处理176人(次),其中96128专线查询39人(次),12333专线查询电话137人(次);五是把信息公开与普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发布法规政策,让广大职工群众真正做到知法、学法、用法;六是积极探索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府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通过发布“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的方式进行信息发布。截至目前,共编发信息82期,发布各类信息200

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我局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加大行政机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加强行政许可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原有行政审批项目共19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2项。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和省政府四个决定等文件要求,我局经认真清理,取消行政许可项目1项,下放行政许可2项,取消非行政许可项目12项。最终保留行政许可4项。二是三是是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加大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2015年共查处违法案件15件,并对其进行了信息公开,从而进一步推动了其他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扩大了公开范围,细化了公开内容。

(二)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保政办发201549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等信息。及时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及程序信息,着力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同时,2015年我局及时公开了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信息。依托“云南人社众创网”平台、“保山市青年创业示范园”等,扎实推进“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积极推进“保山技师学院”创建和申报工作,争取人社部500万元的技能实训项目资金补助,用于保山高级技工学校新校区轻纺专业技能实训设备的采购等。组织开展了“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就业专项行动,通过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招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到企业就业等,实现大学生就业4710人,大学生初次就业率为81.7%。认真落实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全市累计领取失业保险金2976人,使用失业保险基金1466.57万元;给予保山博文科技有限公司等540户企业稳岗补贴1884.27万元,涉及2.5万人。预计2015年底,全市开发就业岗位2.62万个、完成年计划2.2万个的119%,其中:开发公益性岗位4000个、完成年计划3800个的105%;实现城镇新增就业和再就业1.95万人、完成年计划1.65万人的118%。全市推荐并发放“三项贷款”7520人,新增贷款5.27亿元,带动1.72万人就业;扶持“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200户,发放补助资金600万元。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61%,控制在年计划4.3%以内。预计全市转移农村劳动力52.72万人次,完成年计划50万人次的105.44%。预计年末符合政策规定享受各项就业创业补贴人员3.6万人次,使用就业专项资金3535.79万元。

(三)推动信用信息公开。

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制度,推行权力清单公开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依法公开我市人社部门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建立健全决策规则和程序,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专家咨询评估等制度,努力使决策更加科学合理。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向社会公开,努力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听取群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行政管理透明度,增强行政机关的社会公信力。

四、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应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满足申请公开群众的合法需求。我局认真做好了涉及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妥善处理涉密和不宜公开的信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明确责任,确保答复意见统一。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意识,准确把握依申请公开处理原则,完善受理、审查和答复程序,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5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五、保障措施

一是研究制定了我局《关于贯彻保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实施意见》;二是在人员上,局属各科室(中心)安排了人社信息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三是在经费上给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名义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年度专项经费预算,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顺利进行。

六、加强督促检查

   (一)我局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加强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制度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坚持日常检查和定期考核相结合,进一步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

(二)建立了《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创新督促检查形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推动全市人社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

七、存在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受人员编制所限,从事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为兼职人员,不利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我局将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群众利益相关的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以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相结合。

  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是积极参加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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