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7186295-8-/2021-0222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技能培训 发布日期 202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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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门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

为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印发《关于2021年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2021年在全国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

《通知》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决策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总体要求,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切实发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在促进就业、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中的重要支撑作用。

《通知》明确,要认真贯彻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到2021年底,努力实现全国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的目标。

《通知》指出,要提高培训层次,突出培训重点,把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作为质量年的首要任务,特别要加大培养评价高技能人才。大力开展中国特色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强化就业导向,加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加快开展新职业培训。要结合企业实际,强化岗位培训,突出高技能人才培训以及产业紧缺人才培训、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要依托职业院校资源,开展高质量培训,强化校企合作,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一站式”服务。要开展线上培训,加强规范管理,推动线上线下培训融合,紧密结合劳动者需求和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强化技能训练,探索采取实名制管理、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建立健全线上培训过程监管。要强化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精准开展“菜单”式培训和定岗定向培训,持续加大易返贫致贫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农村地区致富带头人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的创业培训。企业和培训机构可结合实际调整培训学时,适当延长培训时长,增加培训天数,提升培训效果和质量。要根据培训时长、物价指数和培训成本等综合因素,合理确定调整培训补贴标准。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鼓励企业职工人人持证,加大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评价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职业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全面实施职业培训实名制管理。加强培训师资队伍等基础能力建设,推广“职业培训包”等培训方式,强化教材质量建设,动态更新《职业培训规划教材目录》,支持院校和培训机构吸纳高技能人才和生产经验丰富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承担生产实习指导工作。进一步强化过程监管,运用大数据、视频监控等对培训鉴定评价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管。切实强化培训资金监管,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加强调度督导,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的总结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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