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7186295-8-/2021-1102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1-11-02 |
文号 | 浏览量 |
为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如您正在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且最近6个月内未完成领取待遇资格确认,请您务必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确认:
一、可以在手机上下载“云南人社12333”APP或“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完成自主确认,也可由参保单位的社保专管人员、亲属、朋友下载手机APP代其确认。
二、本人可以带身份证原件到社保经办窗口进行确认或回原参保单位进行待遇资格确认。
三、高龄孤寡、重病卧床、面部无法识别的退休人员可以预约社区和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上门进行确认。
四、企业退休人员已移交社区管理的,可到所居住的社区,由社区工作人员通过手机APP帮助其完成待遇资格确认。
五、出国(境)定居的确实无法进行远程确认的,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可到当地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相关手续,办理后将相关材料通过邮寄或委托他人的方式送达市级社保经办机构。
保山市社保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市本级:0875-2165991
隆阳区:0875-2225536
腾冲市:0875-5156229
昌宁县:0875-7120628
施甸县:0875-3030094
龙陵县:0875-6123488
保山市社会保险局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