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7186295-8/20230728-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3-07-28 |
文号 | 浏览量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本级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和人员:
为进一步优化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和经办服务,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经办职能移交的统一工作部署和要求,保山市本级失业保险经办职能由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移交至保山市社会保险中心。自2023年8月1日起,原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经办的失业保险参保登记、人员增减、待遇审核发放等业务,由保山市社会保险中心负责办理。
经办地址:隆阳区传媒大厦2号楼B座三楼C区
市社保中心失业保险经办窗口
联系电话:0875-2129156
特此通告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