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7186295-8/20231020-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3-10-20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做好高级工相关鉴定工作,根据省厅安排,决定于2023年10月28日开展焊工(高级)的鉴定工作,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鉴定工种
本次鉴定工种为人社厅发〔2018〕145号文件所指的焊工(高级)。通过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后发放技能等级证书,可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版块查询证书详情。焊工(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只表明持证人员技能水平,不与就业创业挂钩,不作为持证上岗的凭证。
二、鉴定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
2023年10月28日上午,开展焊工(高级)理论考试联考(机考);2023年10月28日下午、29日,开展技能考核。
(二)地点
保山技师学院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青堡路与堡城南路交汇处
三、鉴定条件
符合《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的人员可以申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四、联系人及电话
具体事宜可电话咨询。
报名联系人:解老师 电话:0875-3038819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