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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7186295-8/20240726-00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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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社工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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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保山市《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实施20周年成效综述

为适应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完备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要求,在多年探索和实践的基础上,2003年4月27日国务院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并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随着2010年12月《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实施,工伤保险法治化进程不断加快,工伤保险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对工伤保险事业的发展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维护职工权益的“保护伞”“防护网”已经形成。

一、织密扎牢工伤保险防护网

(一)创新参保举措,以建筑交通运输水利等领域按项目参保扩面工作全面提升。2015年9月17日,出台了《保山市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启动了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三年“同舟计划”,明确建筑施工项目“要开工、必参保”,并把建筑等工程建设领域按项目参保作为重点工作进行督办。2017年启动了交通运输水利建设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2018年6月转发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铁路 公路 水运 水利 能源 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保人社发〔2018〕115号),启动“同舟计划”二期,实行按项目缴费、工伤优先参保、给予竞标优惠的政策措施。“先参保、再开工”的有利态势基本形成,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在建项目参保率达到95%以上,新开工项目参保率达到100%。

(二)将国家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纳入工伤保险制度统筹管理。2012年,配合司法体制改革,大学生村官权益维护,不断完善政策,将缴费方式“以拨代缴”改变为“核定缴费”,理顺管理服务,实现了工伤保险制度的全覆盖。

(三)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保。为解决基层快递从业人员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问题,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研究制定了《保山市基层快递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于2023年10月27日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邮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通过排查、督促基层快递网点,对其从业人员属于劳动关系情形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为符合条件的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截至2024年6月,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6.76万人,比2013年增加15.47万人,增长近1.73倍。

二、切实保障工伤职工待遇水平

(一)持续提高工伤职工“三项长期待遇”。按照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相关要求,根据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因素为工伤职工提高各项待遇,确保工伤人员基本生活。自2006年至2023年我市连续18年调整提高工伤保险三项长期待遇标准。待遇调整机制的建立进一步保障了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的三项长期待遇持续增长,使工伤职工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截止目前,1-4级伤残津贴月人均分别达到5205元、3534元、2561元、3182元,生活护理费月人均达到3226元,供养亲属抚恤金享受人数371人,月人均达到1562元。

(二)积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工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冠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按照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于2020年1月27日印发了《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保人社通〔2020〕5号),并积极主动作为,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开启工伤认定绿色快速通道,简化程序,为一线“抗疫”人员织密“保障网”,撑起“保护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三)推进工伤康复协议机构建立。扎实开展工伤康复规范化服务,推进“康复早期介入”和“先康复后评残”的工作机制。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医疗(康复)管理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1号)和《云南省社会保险局 云南省人社厅信息中心关于切实做好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云社险函〔2021〕7号)、《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工伤保险协议机构评估确认实施方案的通知》(保人社发〔2021〕11号)要求,按照“确保就医、合理布局”的原则,在全市设立保山市人民医院、保山市中医医院、保山安利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工伤康复协议机构,并对工伤康复费用的使用与管理进行监督,保障工伤职工及时有效进行康复治疗。

三、健全“三位一体”工作机制

(一)安全是最大的发展、最大的效益。事故重在预防,工伤预防是完善“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体系的首要环节。加强工伤预防工作,有利于从源头上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从根本上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利于增强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守法维权意识,促进各项工伤保险政策及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有利于维护工伤保险基金安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确保工伤保险基金收支平衡。

(二)启动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项目。为切实做好工伤预防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更好发挥工伤保险积极作用,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2020年12月28日,组织举办了以“携手工伤预防 护航美丽保山”为主题的保山市工伤预防项目启动仪式。标志着我市工伤预防正式起步,通过不断加大力度、创新方法,扩大劳动者工伤预防参与面,推动从“要我预防”到“我要预防““我会预防”的转变。

(三)持续推进工伤预防工作。2020年以来,始终按照“夯实基础,保证成果,稳步扩面”的指导方针,紧密结合保山地域特色,从精准式调研、靶向式培训、定制化宣传等措施入手,初步摸索形成了一套效果显著、具有保山特色的工伤预防工作经验。线上通过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融合的方式,积极拓展线上宣传渠道,在新华网、保山电视台、今日头条、中华网、中国商业新闻网、中国财经时报网、云南在线、云南视窗、云南热线、中国云南网、云南之窗等多家媒体平台推送工伤预防信息50余篇,制作宣传片、公益广告5部,向企业、职工推送工伤事故预防及参保信息70万条,覆盖对象达到10万人;线下通过“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开展了12场工伤预防综合性宣传,向用人单位和群众发放工伤保险政策汇编、宣传折页等材料50000余份,形成人人重视工伤预防、人人参与工伤预防的良好格局;组织矿山、建筑、制造、交通运输、危化品等重点行业和职业病重点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等就工伤事故成因分析、预防要点、应急管理等内容进行工伤预防培训68场,针对保山技师学院学生所学专业、毕业去向等实际进行专项培训12场,培训共计覆盖近万人,初步达到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减少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减轻用人单位负担的目的。

随着工伤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我们将把扎实推进工伤保险“三位一体”工作体系放在重要位置,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深刻认识“三位一体”工作的重要性,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谱写好中国梦的保山篇章而不懈奋斗。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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