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4528315-6-13_A/2015-0806007 发布机构 保山市卫健委监督执法局
公开目录 法规推送 发布日期 201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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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卫生监督机构投诉举报管理规定(试行)(保卫监发〔2013〕18号)解读和说明

(一)制定背景

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卫生违法行为,及时有效地解决社会公众反映的有关卫生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工作条例》、《卫生信访工作办法》、《云南省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规定》、《云南省公务员“八项禁令”》、《云南省卫生监督机构与卫生执法人员“十不准”》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结合全市卫生监督系统深入开展“强素质、转作风、提效率、树形象”活动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主要内容

包括受理范围、投诉方式、受理要求、工作职责、办理时限、办理程序、严守法纪、责任追究、其他共9各方面。

(三)执行时间

201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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