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4528315-6/20240115-00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卫健委监督执法局
公开目录 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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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bao

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联系(地址:保山市隆阳区隆阳路58号,电话:0875-2221592,邮箱:wsjdsp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和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安排和要求,结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不断丰富政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增加发布信息量,提高采集业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增强服务意识,真正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推动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一)主动公开

我局涉及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均通过“市卫健委监督执法局”网页主动公开,该网页为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子网页(2023626日根据市公开办要求更改了网页地址)。网页内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5个窗口栏目,“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内包含“组织机构、法规推送、计划总结、财政信息、抽检结果公示、行政执法基础信息、监督动态、下载专区”8个子栏目。

(二)依申请公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依法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的申请,依法给予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对信息公开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了对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本行政机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我局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调整,依托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依法公开的信息稿件严格按照制度进行“三级审核”后发布。二是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2023年参加了市人民政府公开办公室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并参加了“一对一”的现场培训2天。三是主动接受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四是主动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社会监督。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通过通过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卫健委监督执法局”网页主动公开或更新各类政府信息共454条,其中: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条、修改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2条、监督动态信息203条、行政执法基础信息27条,行政许可178条、下载专区1条、行政处罚22条、组织机构信息5条、法规推送11条、三公经费1条、部门预决算4条、计划总结2条、抽检结果公示2条、年度报告1条。各子栏目公开信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相关情况和数据做到应报尽报,全面准确。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内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帮助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一是由于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个别用词不当,二是收集公开信息收集不及时,未及时更新内容,三是公开栏目设置不合理等问题。对于公开栏目设置问题已经在年内进行了整改。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一是要求各业务科室及时提供相关工作信息,新媒体管理人员及时上传、更新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二是加强政府信息的审核把关制度的落实,认真落实“三审”制度,杜绝用词不当、错别字等,确保信息质量。三是相关业务人员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信息收费情况。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        

20231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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