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4528315-6/2019-0211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健委监督执法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9-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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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执法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执法局是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在全市范围内依照国家卫生法律、法规行使卫生监督职能的行政执法机构,具体承担着《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职业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等12部卫生法律、39个行政法规和170多个部门规章的卫生综合执法任务。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全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规划,对下级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2.承办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市级卫生计生部门承担的部分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初审(现场审查)、报批、批准后证件发放的具体工作。
3.负责实施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4.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集中空调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5.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依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
6.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7.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8.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依法打击“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及“代孕”行为,做好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
9.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标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给予指导、解答;对食品安全标准进行跟踪评价;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培训;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10.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进行管理,对监督协管员进行培训、业务指导。
11.完成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工作。
12.受理并调查处理对卫生计生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13.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
14.负责对中医服务和执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中医诊所的坐堂人员资质、科室设置等情况进行检查。
15.完成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食品安全等相关工作及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16.承办保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执法局是隶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参公管理正处级单位,于2016年10月18日更名挂牌,局内设有办公室、法制督查科、许可服务科、医疗卫生监督科、疾病防治监督科、公共卫生监督科、食品安全与信息科(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计划生育监督科(中医药卫生监督科)共八个科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监督执法工作改革,促全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高质量发展。
(1)1个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的十九大的战略部署转化为工作思路、工作举措和具体行动,坚持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
(2)2个继续坚持。一是继续坚持目标责任管理。二是继续坚持不断创新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模式,助推卫生计生监督事业跨越发展。
(3)3项基础工作。一是强化经常性卫生监督。在加大监督频次的同时,注重监督质量和效果。二是严格卫生行政许可。坚持卫生标准,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三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屡教不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2.目标任务
(1)工作目标。以“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促进保山跨越发展”为中心,结合实际,我局2019年工作目标是:坚持问题为导向,立足云南,放眼省外,以贵阳市监督执法局为“学”的榜样,以昆明市卫生监督局为“比”和“赶”的对象,“超”玉溪市监督执法局,深入开展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传染病防治等工作,争当全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排头兵。
(2)重点任务。一是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接种疫苗等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开展以医疗废物和污水为重点的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三是全面完成国家、省下达的卫生计生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四是认真谋划职业病防治监督,完成课题项目工作。五是持续抓好学校卫生监督,充分发挥保山在全省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六是认真做好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治、农村饮用水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
3.主要措施
(1)加强党的领导,做好新时代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国家、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要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按机构改革工作要求,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认真履职、主动作为、真抓实干,为实施健康保山战略作出积极贡献。
(2)以目标责任书为抓手,全力推进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紧盯目标责任书中综合管理、行政执法、执法质量各项考核指标,进一步采取对标、对表和定岗、定责、定人等有效措施,把目标责任书中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3)加大执法稽查力度,规范执法行为。重点对“双随机、一公开”、 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接种疫苗行为、医疗废物和污水等重点工作进行督查,强化和完善监督执法责任的倒逼机制,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宗旨,切实加强队伍作风建设,保障公正、文明执法,严防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失职渎职情况发生。
(4)坚持“四个结合”,切实提高队伍素质。采取线上与线下、送出去与请进来、专业知识的理论与岗位练兵、经典文化与营造单位文化相结合的学习方式,提升综合素质。
(5)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监管模式、服务方式,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分别是无。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8人。在职实有2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7378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454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3924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737800.00元,其中:本年收入4345400.00元,上年结转3924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45400.00元(本级财力4328600.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1680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737800.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737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945400.00元,项目支出7924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基本支出3945400.00元,项目支出792400.00元。
1.基本支出主要用于: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200.00元,主要是退休公用经费;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1300.00元,主要用于财政对在职人员匹配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32237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26101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独生子女奖励金)3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费、劳务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租车费用、公务交通补贴、福利费、职教工会费等) 613300.00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75000.00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74600.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9300.00元、 医疗费53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医疗费补助)400.00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942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本年财政拨款安排项目支出: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400000.00元,用于保障机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开展专项业务工作,项目主要有:餐饮具集中消毒、消毒产品、公共场所集中空调和饮用水等监督抽检工作经费150000.00元,打击非法行医和打击两非以及农村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经费100000.00元,医疗机构医院感染和医疗污水卫生监督监测抽检工作经费100000.00元,卫生监督校园行动工作经费50000.00元。
(2)上年结转项目支出: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46600.00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和健康教育宣传;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25800.00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管理;2109901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945400.00元,项目支出792400.00元)。
基本支出3945400.00元:1.工资福利支出3330200.00元,其中:基本工资995600.00元,津贴补贴1500900.00元,奖金83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1300.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93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420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600.00元,医疗费5300.00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614500.00元,其中:办公费33000.00元,物业管理费1200.00元,维修(护)费35000.00元,公务接待费21700.00元,劳务费67000.00元,工会经费87400.00元,福利费218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697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700.00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0.00元,其中:医疗费补助40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0.00元。
项目支出792400.00元:1.商品和服务支出653700.00元,其中:办公费90000.00元,印刷费62000.00元,水费3500.00元,电费7000.00元,邮电费22900.00元,差旅费197000.00元,会议费12000.00,培训费108000.00元,委托业务费698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3000.00元;2.资本性支出13870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046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3410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执法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65200.00元,比上年预算92400.00元减27200.00元,同比下降29.44%。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21700.00元,比上年预算48700.00元减27000.00元,同比下降55.44%。主要是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和要求,在保证工作任务不减、工作标准不变、工作质量不降的前提下,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不断提高机关效能。。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43500.00元,比上年预算43700.00元减200.00元,同比下降0.4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500.00元,减200.00元,同比下降0.46%,主要是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和要求,在保证工作任务不减、工作标准不变、工作质量不降的前提下,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不断提高机关效能。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3945400.00元,比上年预算3464342.00元增481058.00元,同比增长13.89%,主要是:1.由于政策性调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财政对在职人员匹配的养老保险缴费、职教工会费等均有所增加;2.自2019年起财政匹配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大病医疗均安排到了单位。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792400.00元,比上年预算516000.00元增276400.00元,同比增长53.57%。其中:(1)本年财政拨款安排的4个项目400000.00元(餐饮具集中消毒、消毒产品、公共场所集中空调和饮用水等监督抽检工作经费150000.00元,打击非法行医和打击两非以及农村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经费100000.00元,医疗机构医院感染和医疗污水卫生监督监测抽检工作经费100000.00元,卫生监督校园行动工作经费50000.00元),比上年预算400000.00元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用于保障机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开展专项业务工作。(2)上年结转的3个项目392400.00元(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补助结算资金146600.00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和健康教育宣传;2018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结算资金225800.00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管理;2018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0000.00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卫生监督),比上年预算116000.00元增276400.00元,同比增长238.28%,主要是该3个项目均下达较晚,2018年未全部使用,结转到2019年。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执法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614500.00元,比上年预算679192.00元减64692.00元,同比减9.52%,占基本支出的15.58%,主要是:1.人员因退休减少1人,公务费、公务交通补贴和公务用车租车费用减少;2.执法办案补助预算减少。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2019年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执法局采购预算总额1387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87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9年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执法局共申报项目11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40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69个,其中:重点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40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69个。2019年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执法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1-1
0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1-2
0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1-3
04.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1-4
05.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5
0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6
0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7
08.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8
0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9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市本级) 1-10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11
12.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12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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