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4528315-6-/2020-0123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健委监督执法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0-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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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20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承办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行政许可及审核、审批事项;负责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含中医药)、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餐饮具集中消毒等综合监督和专项整治,完成“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查处违法行为;对下级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层级稽查;完成行政区域内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工作,受理并调查处理对卫生健康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二)机构设置情况
按《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深化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发〔2019〕5号)和《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45号),我局更名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内设办公室、法制督查科、监督服务科、公共卫生监督科、医疗卫生监督科、疾病防治监督科、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科、食品安全与信息科8个科室。人员编制27名,其中,局长1名(正处级),副局长1名(副处级),稽查专员1名(副处级)。内设机构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认真抓好党建各项工作。年内,采取抓目标管理、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党员教育等措施,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分别召开党员大会6次、支部委员会10次、党小组会议20次,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0次,讲党课5次。在局党员微信群制作“微信党课”10期,筹集1.8万元经费制作了党建文化长廊。按要求召开了2018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评出优秀共产党员5名。严格按照5个阶段25个步骤,继续做好2名党员发展对象工作。全力推进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和“互联网+党建”工作,加强党员积分制管理,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工作。采取中心组学、集中研讨学、读书班学、现场体验学、自学5种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等文献材料,形成专题发言提纲27篇,心得体会9篇。征求到领导班子存在的主要问题17条、意见建议54条,班子成员个人存在的主要问题12条、意见建议29条,针对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措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序推进。
2.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把任务、措施放到各科室,落实到个人。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的一系列纪律规章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按要求主动向全社会公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情况,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四不直接分管”和“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年内开展廉政警示教育3次,上廉政党课2次,加强春节、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按要求开展十八大以来定制赠送收受高档酒茶及其他特殊订制品自查自纠和排查整治“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工作,对十八届六中全会以来同城接待和下基层出差不按规定交纳伙食费问题进行清理和整改。截止到目前,我局未发生腐败案件,无干部职工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无被严肃追究责任的情况。
3.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形成抓意识形态工作的长效机制。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会1次、意识形态领域研判工作会议2次,先后组织党员参加局党支部开展的“三会一课”学习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体党员和职工积极开展“学习强国”学习,其平均积分达3000分以上。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年内编写相关信息11篇,分别被云南通网等媒体采用,稿件质量较去年同期有明显提高。
4.扶贫攻坚工作扎实推进。按要求选派2名同志担任扶贫工作队员,制定了江南社区帮扶方案,签订了“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协议书。局主要领导每季度听取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和分管领导帮扶工作专题汇报1次,局领导班子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研究帮扶工作会议。年内先后组织干部职工6批56人次深入到扶贫村走访挂钩户116户次。组织职工开展爱心捐款、购买办公用品、帮助贫困学子圆求学梦、家居环境整治、卫生科普知识宣传等活动,加强与帮扶村党员干部与贫困群众的密切联系,联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2次、“七一”建党节活动1次。年内支付江南社区挂钩户节前慰问1万余元,拨付健康扶贫资金60000元。局主要领导先后到昌宁县柯街镇腊邑村、腾冲市腾越镇宝峰社区慰问驻村工作队员,切实做好扶贫调研工作。按要求积极开展本单位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自查工作,未查出腐败和作风问题。目前,上报扶贫信息12条,被系统外媒体采用5条。
5.加强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年内接收、处理公文1986件,召开全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会,组织开展了全市春节、中秋和国庆节前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专项检查。开展以“迎70年大庆保平安”为重点一系列安全生产活动,年内未发生社会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未发生火灾、盗窃、泄密等安全生产事件。制作健康教育专栏18期,认真做好“创文”等工作。年内编辑卫生监督信息105篇,其采用情况是云南通7篇、春城晚报(保山微报)24篇、保山日报24篇、保山新闻网6篇、保山政务信息1篇、云南卫生监督信息网105篇。
6.强化培训,抓好法制稽查工作。完成了干部在线、监督员网络培训、法宣在线、学习强国等学习任务,组织业务骨干到浙江、河南、大连、广西等先进省、市学习6人次,到上海挂职锻炼1人次。举办了云南省2019年卫生监督法制稽查、学校卫生、放射卫生实践培训班。认真开展案例征集和评查工作,经省局评选有4个案例被评为省级优秀案例,其中1个案例被评为国家级优秀案例。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梳理了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195项、行政强制16项、行政检查40项、行政确认10项等卫生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制作卫生行政执法服务指南13个、权力运行流程图4个。组织行政处罚案件合议9次,受理投诉举报6起,均已办结。
7.全面完成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各项工作
年内,我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2件(公共场所2件、职业卫生1件、放射卫生1件、传染病防治8件、医疗卫生7件、食品安全3件),罚款47000元。年内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卫生行政许可:年内共受理办结1636件,办结率和公示率均达100%。
医疗卫生监督: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非法采供血”以及“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乱象”等专项整治,查处美容机构无证行医3户(案件正在办理中),查办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等案件4件、罚款4000元。监督检查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10户、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1户。制定《市直管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台账》,完成了市级发证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工作。举办了特殊药品处方权和特殊药品管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培训班,共培训180人。完成了医疗机构设置(执业)、校验、变更以及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印鉴卡新办、延续、变更、注销工作。
职业卫生监督:目前,全市有市人民医院和3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4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指定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医院为职业病诊断单位,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正在筹建之中。年内我局按要求对矿山、冶金、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了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对4户企业进行了5户次监督检查,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5份,实施行政处罚1户。对市级发证的6家医疗卫生机构的职业病报告工作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 参加了对保山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职业病防治现场验收和监督检查工作工作,举办了全市“打击非法行医暨职业病防治”“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项目”“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暨重点职业病监测项目”培训班,分别培训了卫生健康局、卫生健康执法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从事职业病防治工作人员,为全市顺利开展职业卫生监督奠定了坚实基础。
放射卫生监督:我局监管的放射诊疗机构有13家,其中,省级核发《放射诊疗许可证》3家,市级许可《放射诊疗许可证》10家。全市只有1家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年内检查放射诊疗单位21户次,实施处罚1户,罚款3000元。开展放射诊疗建设项目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验收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85户次,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37份,实施处罚2户、罚款5000元。对55户公共场所1301件样品进行抽检,合格率98.62%。在市管22户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中,评定为A级15户、B级7户。对12户公共场所防艾重点场所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管理、安全套放置、防艾宣传材料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持证率和HIV检测率均达100%,安全套摆放有序。完成了“两会”以及其他重要会议的卫生保障工作。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完成市管46户生活饮用水单位监督,监督覆盖率100%,对17户生活饮用水单位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合格率100%,参加完成了隆阳区大坝水库、保山市大小海坝水库、昌宁县河西水库、施甸县蒋家寨水库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修改工作,对进一步加强保山中心城市供水安全保障提出了修改意见。
学校卫生监督:对26所学校的教学环境、生活环境、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等进行监督,对20所学校的2208项目进行监测,合格1284项,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40份。完成学校卫生监督信息系统使用情况问卷调查工作,开展了2019年“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专项行动和军队幼儿园卫生工作和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卫生监督工作,按要求完成了2019年高考、中考期间等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市80所试点学校稳步推进学校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工作,稳步推进“卫生监督校园行动计划”。
传染病防治和消毒卫生监督:对26户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管理、医疗废物(医院污水污泥)、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疫苗接种等进行监督检查,对10户医疗卫生机构的医院感染消毒灭菌效果、医院污水进行监测,医院感染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合格率100%,医院污水采样17份、合格14份,共实施处罚5户、罚款19000元。对市直管10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实施处罚3户、罚款8000元。
卫生健康监督协管服务:参加对五县(市、区)2018年和2019年上半年卫生健康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的绩效评价,配合省监督中心完成云南省卫生健康监督协管体系现状调查,开展了全市卫生健康监督协管业务培训、共培训115人,完成每月在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信息直报系统上审核74个乡镇的协管数据,年内全市报告饮用水安全巡查、公共场所巡查、学校卫生巡查、医疗机构等巡查共25622户次,信息报告312次。
食品安全与应急:年内共审查、备案、公开食品安全企业标准20份,为19户食品生产企业提供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制定等咨询服务。举办了全市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培训班,对7户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开展监督检查。随机抽检餐饮具共60份,对第一次抽检不合格的2户餐消企业给予了警告处罚,对第二次抽检不合格的其中1户餐消企业给予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认真做好计算机及网络自查,接受了市公安局网络安全执法检查,经查未发现异常情况。调整完善了我局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及应急队伍。积极参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培训,按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政务公开要求,认真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年内,国家下达我局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放射卫生、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血液安全等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数88户,实际监督完成86户,监督完成率97.73%,监督完结率100%。关闭11户(公共场所卫生11户),检测任务完成率87.50%,检测任务完结率100%。查办案件4件,罚款9000元。同时,按规定对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情况进行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7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4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6955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643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4312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695500.00元,其中:本年收入4264300.00元,上年结转4312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64300.00元(本级财力4252300.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1200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695500.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695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864300.00元,项目支出8312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基本支出3864300.00元,项目支出831200.00元。
1.基本支出: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8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7100.00元;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3192400.00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5300.00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97700.00元。
2.项目支出: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831200.00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864300.00元,项目支出831200.00元。
1.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3277800.00元,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商品和服务支出585600.00元,用于办公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 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00.00元,用于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745000.00元;资本性支出8620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48100.00元,比上年预算65200.00减17100.00元,同比下降26.23%。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4800.00元,比上年预算21700.00元减16900.00元,同比下降77.88%。主要是主要是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和要求,在保证工作任务不减、工作标准不变、工作质量不降的前提下,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不断提高机关效能。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43300.00元,比上年预算43500.00元减200.00元,同比下降0.4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0元,同比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300.00元,减200.00元,同比下降0.46%,主要是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和要求,在保证工作任务不减、工作标准不变、工作质量不降的前提下,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不断提高机关效能。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3864300元,比上年预算3945400.00元减81100.00元,同比下降2.06%,主要是年内有人员退休。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831200.00元,比上年预算792400.00增长38800.00元,同比增长4.90%,主要是2019年项目结转比2018年增长。其中:(1)本年财政拨款安排的2个项目400000.00元,比上年预算400000.00元增0元,同比增长0%。2个项目分别为卫生监督及执法经费项目支出250000.00元,主要用于餐饮具集中消毒、打击非法行医等方面卫生监督及执法经费;卫生监督制服经费项目支出150000.00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员增装。(2)上年结转的5个项目431200.00元,比2018年结转392400.00增长38800.00元,同比增长9.89%。5个项目分别是:保财社〔2019〕46号2019年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省级补助资金46200.00,为资本性支出,用于购买固定资产;保财社〔2019〕46号2019年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中央补助资金47000.00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协管相关工作;保财社〔2019〕154号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结算补助资金238000.00元,主要用于职业病防治、国家监督抽检、健康教育及生育管理;保财社〔2019〕207号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省级结算补助资金50000.00元,主要用于餐饮具集中消毒抽检及健康素养方面;保财社〔2019〕247号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结算补助资金50000.00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卫和考核等工作经费。由于该5个项目均下达较晚,2019年未全部使用,结转到2020年。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585600.00元,比上年预算614500.00元减28900.00元,同比减4.70%,占基本支出的15.15%,主要是1.人员因退休减少1人,公务费、公务交通补贴和公务用车租车费用减少;2.执法办案补助预算减少。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2020年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采购预算总额19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0年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共申报项目8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40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9个,其中:重点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40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9个。2020年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注:名词解释结合情况,可自行增加1-2个。
十、2020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表1-1
02.部门收入总表1-2
03.部门支出总表1-3
04.经济分类科目支出表1-4
05.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1-5
0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1-6
07.基本支出预算表1-7
0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1-8
09.“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1-9
10.本级绩效目标表1-10
1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1-11
12.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1-12
13.政府采购预算表1-13
14.政府购买服务表1-1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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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