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00MB1563104D/20230920-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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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3601000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保山市广播电视局主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是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是负责起草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府规章草案,监督检查行业标准实施,指导、推进全市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是负责制定全市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四是指导、协调、推动全市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是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六是指导全市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七是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八是负责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九是组织制定全市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检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是开展广播电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全市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
十一是指导全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保山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广播电视信号检测、安全播出保障体系建设、安全播出风险评估等安全播出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广播电视重大建设项目、技术的改革与创新;负责大水河头山、狮子山等市级广播电视发射台的日常运行管理维护改造,对全市其他高山无线公共台站进行技术指导;负责全市广播体系建设有关工作以及应急指挥调度的具体工作;承办全市广播电视科技管理和对外科技交流工作,组织全市广播电视技术评奖和技术论文评选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筑牢思想根基,理想信念坚如磐石。强化理论武装建设,严格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建立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例会、党支部“三会一课”为载体的学习长效机制;全面启动“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争做杨善洲式的好党员好干部”主题实践活动,实现效能提升和发展突围;扎实开展“五个研讨”,突出模范机关建设,深入推进以建成建强“政治机关、效能机关、服务机关、文明机关、书香机关、清廉机关”为目标任务的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发挥政治优势,党的建设持续有力。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班子成员坚持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紧抓作风效能建设。成立市广电局推进作风革命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保山市广播电视局开展“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争做杨善洲式的好党员好干部”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保山市广播电视局“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注重严抓严管,安全播出保障稳定。安全播出保障有力。严格执行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重要时段、重点节目的日常安播任务,圆满完成2022年元旦、春节、全省、全国两会、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等重要保障期安全播出保障任务。网络安全有效推进。针对国外敌对势力对我国网络安全攻击频密的严峻形势,严格排查落实我市广电系统网络安全保障情况,执行全市广电行业网络安全每日零报告制度。发挥主流优势,舆论引导扎实有效。聚焦主题主线宣传,做优节目创新生产,持续抓好作品推优。深化行业管理,治理水平优质高效。净化舆论环境,强化行业监管,推动规范精简精办频率频道调整事宜,完成2021年度国有影视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加大行业治理。持续加强“黑广播”、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境外卫星电视管理等工作力度,排查整治各类遗留和新出现的问题,重点防范杜绝涉及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的案件发生,维护全市良好的广播电视传播秩序和传播环境。立足惠民效能,民生保障紧抓不懈;夯实基础设施,持续推进“三化”美丽台站建设工作,已完成建设任务7座,18座台站正在推进建设;全面提升广播电视覆盖面和信号质量,实施FM98.7基层站点提质增效工程,目前全市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9.56%、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9.53%,同比分别增长0.24、0.21个百分点。加快项目建设,行业发展成果丰硕。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完成腾冲、龙陵2个边境县(市)老少边及欠发达地区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一期建设任务,共投入建设资金10,890,000.00元,建成2个县(市)级应急广播平台、29个乡镇分控平台、337个行政村和1408个自然村终端、134个公共场所终端、3套应急信息发布前置系统;推动智慧广电固边工程。按照智慧广电固边工程建设要求,指导腾冲市、龙陵县在前期完成项目采购意向和专家论证意见公开的基础上,协调本级财政完成单一来源采购审批,由省广电局组织完成2022年智慧广电工程固边工程单一来源采购集中谈判,督促2个项目县分别和中国广电保山公司签订建设合同,并完成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成交公告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技术保障科和公共服务科。所属单位1个,保山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广播电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广播电视局(本级);
2.保山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5,361,246.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57,928.21元,占总收入的99.9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318.16元,占总收入的0.0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95,373.16元,增长17.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92,055.00元,增长17.35%;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3,318.16元,2021年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一是因为干部职工工资晋级晋档、社会保障缴费基数正常提升等原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二是因为市本级项目(基层广播)网络运维经费和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模拟、数字)运行维护补助资金增加、从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中申报的项目增加,导致项目资金增加;三是税务部门退回个税手续费、个人交餐费等确认为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5,357,928.21元。其中:基本支出3,676,815.72元,占总支出的68.62%;项目支出1,681,112.49元,占总支出的31.3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22,055.00元,增长4.3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5,438.77元,增长4.12%;项目支出增加76,616.23元,增长4.78%;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调整,晋级晋档,工资福利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二是因为市本级项目(基层广播)网络运维经费和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模拟、数字)运行维护补助资金增加、从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中申报的项目增加,导致项目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广播电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76,815.7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75,415.95元,占基本支出的91.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1,399.77元,占基本支出的8.2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广播电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81,112.4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基层广播)网络运维经费支出403,871.93元,主要用于运维保障全市FM98.7基层广播发射台站点,实现了全年广播信号长期通、优质通,充分发挥喉舌作用,将党和国家的声音传递到千家万户。每年巡检调频调频广播站台3次,完成广播无线覆盖调查报告1份,保障57个广播基站长期通、优质通。
2.春节慰问经费支出6,000.00元,主要用于春节期间慰问全市12座骨干高山台站值班值守人员。
3.2022年中央基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出50,791.20元,主要用于推动全市智慧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台站建设及推广,目前已经初步取得试点建设成效。做好广播电视节目覆盖补点建设相关工作,提高广播电视节目覆盖率,保障偏远山区、农村群众能享有更优质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目前,全市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为99.56%、99.53%,实现了群众“看好电视、听好广播”的服务需求。
4.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出4,626.10元,主要用于按照《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开展广播电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一是用于基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和保山市应急广播规划编制,二是用于补助纳入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包括模拟信号覆盖和数字化覆盖)范围的发射机及附属系统购置及运行维护。
5.2022年网络运维经费支出129,403.59元,主要用于巩固提升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水平,为了广大人民群众能通过无线方式免费收听收看地方广播电视节目,把地方党委、政府的声音传到千家万户,惠及更多的人民群众,全力保障地方节目地面数字电视信号长期通、优质通。确保发射功率不低于1千瓦;停播率低于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发射机工作时间不低于18小时/天,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群众满意率不低于95%。
6.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模拟、数字)运行维护补助资金支出158,000.00元,主要用于狮子山发射台围墙、道路维修改造,逐步提升狮子山发射台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安全播出水平,提供更高效的安全播出保障能力。更好的发挥政府喉舌作用,筑牢思想宣传阵地,筑牢边境意识形态安全阵地。
7.2022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中央运维费)支出380,764.61元,主要用于补助资金用于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及模拟信号)覆盖工程发射系统、附属系统等设施、设备的大型维修费用以及包括电费、发射机维护材料、备品备件和通风设备、信号源、天馈线、多工器等在内的日常维护,确保转播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发射台站发射设备的安全播出。
8.2022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狮子山广播电视发射台附属工程提升改造资金)支出8,000.00元,主要用于对围墙、道路和院场进一步维修维护、提升改造,将有效提高狮子山中央广播电视节目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全面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提升保山市狮子山广播电视发射台的安全播出水平,确保广播电视信号长期通、优质通。
9.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模拟、数字)运行维护补助资金为上年结转项目,支出493,505.06元,主要用于大水河头山转播中央电视节目12套、广播节目1套,转播省级电视节目1套、广播节目1套,转播地方广播电视节目6套;狮子山发射台转播中央电视节目12套、广播节目3套,转播地方节目5套。
10.2021年省级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为上年结转项目,支出46,15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两座市级台站转播的省级节目长期通、优质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57,928.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22,055.00元,增长4.3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调整,晋级晋档,工资福利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二是因为市本级项目(基层广播)网络运维经费和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模拟、数字)运行维护补助资金增加、从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中申报的项目增加,导致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770,298.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03%。主要用于广播电视支出4,326,116.54元,其中:行政运行1,899,830.61元、传输发射1,165,090.66元、广播电视事务24,264.69元、其他广播电视支出1,236,930.58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44,181.91元,其中: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44,181.91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5,647.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25,647.84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5,647.8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3,520.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53,520.92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99,364.52元、事业单位医疗75,665.6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8,490.7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46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8,461.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8,461.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6,044.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2,965.6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4.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78.5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4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78.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6,044.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2,965.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78.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有效控制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054.81元,下降11.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034.31元,下降11.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50元,下降0.6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2022年度接待费略微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广播电视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广电局莅保调研、广电行业交流和下级部门汇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2,323.06元,比上年减少20,404.29元,下降8.0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等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山市广播电视局(本级)日常办公和正常运转所产生的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差旅费等。其中:差旅费38,000.00元、公务接待费3,078.50元、工会经费36,163.5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701.00元、其他交通费用125,980.00元,福利费400.00元。保山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主要原因是保山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中心为事业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广播电视局资产总额12,996,985.54元,其中,流动资产756,012.79元,固定资产12,238,392.7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58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513,621.9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660,244.4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536.7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736.7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4,536.7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3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