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33000MB1559981D/20240726-00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开目录 政协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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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政协保山市五届三次会议第05030113号提案答复的函

杨耀辉、王菲、张春兰、杨开文委员:

您们在政协保山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中提出的关于规范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配套公共停车场收费的建议》(第05030113交由市国资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停车收费价格核定问题

根据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隆阳区文化旅游局20231215日出台的《关于核定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景区机动车停放服务价格的通知》(隆发改价格〔2023524号)文件,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景区机动车收费价格为:30分钟以内免费,超过30分钟-1小时收费2元,以后每30分钟加收1元,1个收费周期(24小时内)收费不超过15元。房车营地每车每日最高不超50元(仅限678号停车场)。该收费价格由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按程序核定,符合隆阳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目前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景区机动车收费工作由隆阳区国有企业保山数产文化公司(以下简称数产公司)负责。由于隆阳区国有企业针对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进一步的开发建设正在进行中,为提升景区人气,截至2024630日,数产公司尚未对进入景区的车辆进行收费,同时还安排了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景区停车场的保洁、车辆停放、秩序维护等工作,尽最大努力提升游客的体验感和满意度。

二、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开发使用情况

根据隆阳区委区政府授权,由数产公司对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开展商业运营开发和提升工作,新业态的开发将进一步提高青华海湿地公园的绿地利用率和经济效益。各项业态建成后,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将晋身成滇西片的重要网红打卡地和本地群众闲瑕时光的休闲娱乐首选场所,对促进隆阳区旅游产业发展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商业运营开发工作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保护+合理开发”的宗旨,努力将“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为广大市民和游客打造一个集人文、旅游、美食为一体的综合商圈,为青华海湿地公园的维护管理减轻财政开支压力,实现以湖养湖的目的。待景区相关业态建成后,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配套公共停车场将严格按照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隆阳区文化旅游局核定的价格进行收费,做好停车场管理和游客服务工作,在显著位置设立价格公示牌,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感谢您们此次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今后继续多为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71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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