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33000MB1559981D-/2022-0818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开目录 政协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2-08-18
文号 保国资发〔2022〕106号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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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政协保山市四届五次会议第0009号提案答复的函

农工党保山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山中心城市公共停车泊位管理的建议(0009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首先感谢你们对市国资委的信任以及对保山中心城市公共停车泊位管理提出的宝贵建议。市国资委、保山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主办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组织协办单位开展调研拟定解决方案,将承办情况答复如下:

一、在城市建设中,严格执行公共停车位配置数量,对不达标准的不予规划审批。用好现有的停车位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发挥好管理作用

城市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是公共停车设施的一种有效补充形式,在路外公共停车设施和配建停车设施不足的前提下,路内停车泊位作为城市机动车停车设施的有效补充。中心城区原有停车泊位3674个,在文明城市创建期间,根据“应划尽划”原则,保山建投昌源停车泊位管理有限公司配合交警,在有条件的道路上增画了2413个泊位,现中心城区有路内停车6087个。

(一)停车泊位建设。现中心城区的路内停车泊位由保山建投昌源停车泊位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为提高路内停车泊位的周转率,加强停车管理,引导车主规范停车,有效改善城市交通的运行环境,保山建投昌源停车泊位管理有限公司自2020年起投资4000万元对中心城区的6000个路内停车泊位进行智慧化建设改造。项目建成后,可通过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技术有效解决城市停车难、管理难、收费乱等问题。

路内停车泊位智慧化建设项目分为两期建设,目前项目一期共投入2000万元,建设诱导屏14块、架设高位视频探头168(覆盖泊位679)、地磁2487个,现已建成并投入运营。智慧化设备的投入使用,一是使市民出行更方便,在全城范围车主可通过诱导屏及公众号显示的余位情况,快速选择目的地周边停车位,避免了车主的无效绕行,提升了车主出行效率;二是实现全城范围电子收费。“保山泊车”微信公众号开通使用,收费模式由“人工现场现金收费”转变为“非现场电子收费”,为车主提供了智能快捷的移动应用,给市民出行带来了诸多便利,提升了市民出行满意度。

(二)管理人员培训。为进一步提高收费员的业务技能,规范操作流程,提升管理水平,给车主创造一个良好的停车环境,保山建投昌源停车泊位管理有限公司采用日常培训与专项培训相结合的模式,定期对收费员开展岗前培训、业务技能培训、服务意识等培训,全面提升了收费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纪律严、形象好、业务强的收费队伍。

二、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街道公共停车位的管理,特别对青华海景区、太保山景区的停车位数量要逐步增加,方便市民出行。开发增加地下停车场、智能立体停车场泊位。

为合理配置停车设施,自2020年起保山建投昌源停车泊位管理有限公司启动了保山中心城市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将在保山市中心城区规划建设停车场17处,设置停车位4984个,同时获取6000个路内停车位的特许经营权并进行智能化改造,计划总投资约为80561.17万元(约8.05亿元)。目前,已建成6停车场并投入使用,分别为海棠停车场、红庙停车场、玉泉路停车场、太保停车场、田心停车场、振兴停车场,其它停车场正在按计划有序建设,缓解了保山中心城区、景区、商业区的停车难”问题保山建投昌源停车泊位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停车场及路内停车泊位的优化改造等措施,正逐步改善中心城市“停车难”问题。

三、要号召各行政单位、公共事业单位、较大企业、医院等单位,逐步放宽内部停车位的共享共用,设置明显标志,实现资源合理利用。

目前保山市中心城区停车资源主要分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资源、城市公共泊位停车资源、商业及住宅小区停车资源及市政道路内泊车位四大块。经统计,目前保山中心城区停车泊位171984个,其中兰城盛景等145个房地产物业小区停车泊位138565个、老旧小区7500个、市场运营的公共停车泊位8762个、企事业单位现有停车泊位11079个、市政道路内泊车位6078个。现中心城区大部分企事业单位都属于老旧小区,居住小区与办公场所同用一块场地,停车资源较为紧张,如实现停车资源共享,执行起来较为困难。主要原因有:一是多头管理不便,分工责任不明;二是因自身车辆多、车位少,即使共享车位也难以全面缓解压力。为进一步加强停车资源共享,有效利用车位,建议可由市政府牵头,公安、交警、城管执法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实施,制定停车资源共享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并加强对共享工作的监督、指导。

四、要加强对摩托车(电动车)的管理,特别是对快递人员、外卖送餐人员,组织学习公共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驾驶意识,有效避免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市民生命财产安全。

针对摩托车(电动车)的管理,特别是对快递人员、外卖送餐人员,为提高安全驾驶意识,有效避免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市公安交管部门自2021年以来多次会同市邮政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中心城区登记注册的快递企业、外卖企业进行座谈和约谈,就快递企业、外卖企业规范内部管理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事故预防等进行了沟通交流。同时,提出明确要求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或造成损害后果的,将给予从业人员或企业相应处罚,对屡教不改或明知故犯的从业人员,建议企业予以辞退。根据统计,自2021年以来,公安交管部门:已对外卖企业、共享单车企业开展集中交通安全宣传12场次,参与宣传教育骑手共计5000余人;约谈中心城区已注册登记的2家外卖企业、2家跑腿企业、4家共享单车企业共3次,组织观看中心城区外卖快递、共享单车等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及道路交通事故案例;与4家外卖和跑腿企业1009名骑手签订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共处罚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5609起,电动车违法5049起;对未落户挂牌的共享单车、不按规定停放、无牌摩托车(电动车)5962辆次。通过加大对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宣传力度和频次,强化中心城区创文秩序整治,严管严处重点违法行为,从思想上和行动上进一步规范了快递、外卖行业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8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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