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33000MB1559981D-/2022-0630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6-30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一、自评结论

(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92.44分。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市国资委2021年预算数350.86万元,执行预算35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8.52万元,项目支出32.34万元。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来看,市国资委全年机构运行支出得到保障,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财政资金使用合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为优。

2.完成的绩效目标。

    2021年完成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固定资产利用率、“三公经费”控制率、资产管理规范性、资金使用合规性、单位职工对工作环境(工作条件)满意度、市属国企对国资监管工作满意度等7项指标均已完成。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重点支出保障率完成59%、购置计划完成率42%,人员工资福利发放人数超2人。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2021年计划按云南省国资委要求采购数字国资在线监管硬件设备,后因省国资委一直没有下达具体的需采购设备相关要求,导致采购计划未完成,购置计划完成率扣2.9分;

22021年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国资委新增工作人员2名,人员工资福利发放人数指标扣分0.59分;

32021年办公场地租赁费28.5万元,由于年末调减预算指标导致未能及时支付,重点支出保障率扣4.07分。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2022年预算执行中,科学安排资金支付进度,对刚性支出要尽早尽快支付。

2、我单位预算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日常业务工作费用支出,弥补办公经费的不足,没有重大的专项资金支出,导致绩效目标的设定较宽泛。业务科室人员应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的学习和重视,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做好绩效指标设定和考核工作。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部门预算批复情况:2021年度市财政下拨经费文件依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20211号)。

2部门年度收支情况:本年总收入350.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0.84万元,其他收入0.05万元;本年部门总支出350.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0.84万元,其他支出0.02万元。

3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一是国有企业改革步伐不断加快。加快编制我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完成党委(党组)讨论前置事项清单制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分层分类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权责清单修订、分类考核、建立第一议题制度等31项改革任务,整体改革进度73.8%,位列滇西各州市前列。二是混合所有制经济持续发展壮大。制定出台了《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指导意见》,有序推进商业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发展增量混合所有制经济。全市现有混合所有制企业涵盖种植业、农特产品加工、建筑、纺织、信息技术、电子服务业等产业,主要以国企、民企新设合资企业为主。三是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指导和督促市属各国有企业初步形成党委会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公司治理机制。制定出台了《保山市市属企业领导人员受到处分问责处理等薪酬扣减办法(试行)》,对市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编制、申报、执行及清算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规范了市属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扣减工作。四是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防控。在市委、市政府领导部署下强化国有企业投资和债务防控工作,全面开展国有企业债权债务清理工作,澄清家底,统筹把握市属企业债务刚兑、担保遗留存在的问题,严控相互担保和对外担保,确保不因债务违约和担保问题导致引发区域性、连锁性风险。保障我市国企平均资产负债率控制在合理区间,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和本部门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财务基础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本部门职能目标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24号)要求,准确把握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自评标准和要求,对列入自评的项目进行梳理。

2.组织实施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

促指导,确保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有序进行。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在各项目分工自评的基础上统一分类汇总,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2021年初预算338.10万元,调整预算350.86万元,执行350.86万元,执行率100%,整体支出执行情况得分20分。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来看,市国资委全年机构运行支出得到保障,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财政资金使用合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为优。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共6个,自评得分42.44分。其中:年度工作计划完成率(10分)、固定资产利用率(10分)、三公经费”控制率(10分),有扣分的是重点支出保障率(5.93分)、购置计划完成率(2.1分)、人员工资福利发放人数(4.41分)。扣分原因:一是2021年计划按云南省国资委要求采购数字国资在线监管硬件设备,后因省国资委一直没有下达具体的需采购设备相关要求,导致采购计划未完成,购置计划完成率扣2.9分;二是2021年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国资委新增工作人员2名,人员工资福利发放人数指标扣分0.59分;三是2021年办公场地租赁费28.5万元,由于年末调减预算指标导致未能及时支付,重点支出保障率扣4.07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2个,自评得分20分。其中:资产管理合规性(10分)、资金使用合规性(10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满意度指标2个,自评得分10分。其中:单位职工对工作环境、条件满意度(5分)、市属企业对国资监管工作满意度(5分)

(四)上年度部门整体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1加强管理制度建设2021年制定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资金管理办法》、《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增强单位工作人员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

2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一是对科室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所有项目必须有明细的资金测算,对无具体内容、无明细支出测算的,或支出测算不够细化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二是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明确各业务科室是预算执行主体,负责实现项目绩效目标,对未能如期实现绩效目标或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需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及时整改。

(五)其他佐证材料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531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