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33000MB15059162-/2020-0630004 发布机构 保山市医疗保障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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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19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局2019年3月新成立单位,年初项目预算数据无,省级下达2019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项目经费181万元,项目经费用于支付医疗服务和保障能力的提升、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等各类完善的支出。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1.根据保财预〔2020〕95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制定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

2.落实各项目经办科室为绩效自评实施人、确定办公室负责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3)拟定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方式及要求。

(二)组织实施

1.拟定评价实施方案,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相关要求开展自评。

2.对该项目实施主体开展自评,填写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省级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项目经费181万元,到位181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19年底,2019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项目经费使用64.59万元,执行率为35.69%,结余116.41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2019年度预算管理过程中,我局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在制度建设方面,紧扣制度建设重点,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付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结合机构独立设置、独立运转和部门自身建设,狠抓内部管理、不断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法合规。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财政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一推进机构改革,体制机制迈出新步伐。全市开通电子政务OA办公平台,市局建立了部门网页;,二推进职能整合,医保政策进入新格局;三推进付费改革,医保待遇打开新局面,进一步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步伐,将腾冲市、施甸县纳入按人头打包付费试点;四推进基金管理,基金安全取得新突破,确保医保信息系统数据高速畅通运行,医保基金平稳安全,医疗服务进一步规范化,异地就医更加便捷,“互联网+医保”得到提升,加强打击骗保的执行力度;五推进作风建设,部门形象得到新彰显。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系统安全无故障,保障系统正常运行率100%,完成率100%。通过全市医保信息系统改造,实现了医疗保险待遇即时结算,并顺利实现了与国家平台的对接。全市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现异地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截至2019年年末,全市开通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842家。市内到市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155,234人次,费用37,081.32万元;市外到市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177,901人次,费用7,423.07万元。投资130万元为全市1,000个村卫生室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结算系统平台,在全省率先利用专用APN网络,使用手机+读卡打印模式,进行村医门诊结算,提升乡村医保经办人员业务水平,方便了群众就近就医就诊。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一年来的情况看,全市医保经办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运行平稳,待遇落实有力,系统整合扎实推进。通过整合,更好地体现了医疗保障制度的公平性。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度: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群众满意率95%,实际满意率90%。一是医疗保险业务经办渠道扩宽;二是参保、缴费、就医结算更加便捷;三是医疗保险业务经办能力得到很大提升。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项目预算编制工作不够细化,下一步有待细化。

二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虽然设立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但目标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

三是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有待加强,信息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四是沟通协调力度不够,与财政有关各科室沟通协调不够,及时完成项目实施计划和项目资金的使用率有待提高。

五、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2019年支出与财政预算一致,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经全面综合评价,该项目绩效自评分95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待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后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对项目自评结果进行整理、归纳、分析,及时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下一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保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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