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00MB15059162-/2020-0630007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51号文件,“将保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承担的经办职责划归保山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将保山市民政局承担的医疗救助经办职责划归保山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增加长期护理保险经办职责。”职能职责划转后,为更好地开展医疗保险服务工作,各项职责平稳移交后稳定运行,尽快启动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工作,需对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提升医保经办业务水平,优化业务经办流程。2019年,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经费23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情况。我中心成立了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前期准备。下发开展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业务部门报送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三)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项目资金使用效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经费23万元,到位23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19年底,2019年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经费使用15.79万元,执行率为68.65%,财政部门收回结余7.21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2019年度预算管理过程中,我单位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在制度建设方面,紧扣制度建设重点,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付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结合机构独立设置、独立运转和部门自身建设,狠抓内部管理、不断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法合规。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财政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7万人,完成参保人数17.18万人;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目标完成率≥ 100%,实际完成率100%;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39万人,完成参保人数239.19万人;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目标完成率≥100%,实际完成率100%;
(2)质量指标:
①医保信息系统运行稳定率≥95%,实际完成率≥95%;②城镇职工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70%,实际完成率84.80%;③城乡居民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70%,实际完成率71.10%。
(3)时效指标:
医保信息系统重大安全事件响应时间≤60分钟,完成情况≤60分钟。
(4)成本指标:
①业务培训费用成本预算执行率100%,完成率100%;②办公设备购置成本预算执行率100%,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
①提高医保经办机构工作效率100%,完成率100%;②医保系统故障发生率≤5%,完成率≤5%。
(2)社会效益指标:
①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70%,完成率≥70%;②公共服务事项限时办结率≥95%,完成率≥95%。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参保群众及两定机构满意率≥90%,实际满意率90%。一是医疗保险业务经办渠道扩宽;二是参保、缴费、就医结算更加便捷;三是医疗保险业务经办能力得到很大提升。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项目预算编制工作不够细化,下一步有待细化。
二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虽然设立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但目标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
三是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有待加强,信息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四是沟通协调力度不够,与财政有关各科室沟通协调不够,及时完成项目实施计划和项目资金的使用率有待提高。
五、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2019年支出与财政预算一致,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经全面综合评价,该项目绩效自评分96.87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待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后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对项目自评结果进行整理、归纳、分析,及时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下一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0年6月30日
附件【保山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附件2.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经费).xls】
附件【保山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附件2.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经费).xls】